这正是他不屑为官、也瞧不起朝廷命官的最大原因。
他可是男子汉大丈夫,独来独往,纵横江湖,这样的日子何等的逍遥快活。
何必为了权和钱,而向位尊者卑躬屈膝,竞相折腰?
真是生生的折损了男儿汉应有的气节!
所以墨白即使见了圣德帝,他都是傲然直立,膝盖都没有弯上一弯。
幸得圣德帝是名心胸豁达的贤圣明君,对墨白这种江湖异客宽容理解,没有追究他的怠君之罪,反而对他的气节很是欣赏。
墨白瞧不上眼侯知府那一味逢迎的嘴脸,侯知府也对墨白的孤傲清高没有半点好感。
先前他还打算将墨白招揽到麾下,现在看来,这小子就是一匹驯不熟的野马,养不熟的野狼。
他和墨白一前一后,来到短腿土马的身边。
小七和若水正在检查那马的状况。
短腿土马口角边全是被勒出的鲜血,兀自汩汩流个不停,一双毛驴似的大耳朵耷拉了下来,鼻孔却不停地往外喷着粗气,同时张着马嘴,嘶鸣不断。
“畜牲!你这发了疯的畜牲,我真该一掌劈死了你!”
墨白站在土马的旁边,冷冷的袖手旁观,见那马的眼睛转向自己,眼神中似乎流露出哀戚之意,像是在求他救救自己,也像是在求他给自己一个干脆的了断。
他心中不由一软,差点被这马的眼神打动,随即马上想起刚才那惊险之极的一幕,软下去的心肠一下子又变得刚硬起来。
“你再看我也没有用,我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墨白冷冷地转过身,不去看那马的眼睛。
他深通相马之术,更是知道越是好马,越是能通人性。
“明眸善睐”,固然可以指美女的眼睛能够传情,可是用来借比马的眼神,却也十分的贴切。
一匹真正的神驹,它的眼睛是能够说话的,只要你和它对视,你能清楚的从它的眼神中读懂它想要表达的意思和情感。
很多人养马爱马,实际上都是将马儿当成了坐骑,很少有人会将马视作自己的朋友和兄弟。
墨白则不然。
他之前口口声声叫这短腿土马为“毛驴兄弟”,并不是随口乱喊,而是一种带着亲切戏谑的称呼,他相信这匹马一定能够听得懂他的意思。
果然,那土马感受到了墨白一句称呼中传达出来的善意,它以一个人立加嘶鸣加以回应。
旁人都以为是那土马表示不满的抗议,墨白却知道,从那一刻起,这匹被埋没己久的神驹,已经将自己奉为了它终生的主人。
这土马半生困顿,被人鞭打凌虐,几乎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更从来没有机会得以一展骏足。
就像是一个诗书满腹的绝代才子,始终遇不到一个赏识他才学的良人,只能困守山城,郁郁不得其志,让满肚子的诗书文章,尽数烂于腹中。
说起来这土马也算得是运气,如果不是墨白将它从三千匹战马中挑将出来,那它的结局就是继续落在那有眼无珠的将士手里,生生被折磨致死。
所以它对墨白的知遇和感激之情,和人一般无异。
而马的情感比人的更要专一。
似它这样的神驹,终生只会奉一人为主,而且矢志不渝。
主人生,它生,主人死,它死。
常人往往拿狗儿来形容对主人的忠诚,殊不知,马的忠诚度比狗儿要更高出许多。
墨白曾经在一本旧书上读过一个故事,故事说的是某朝某代,有两个国家,其中一个国家出产一种天马,传闻中跑起来就像插上翅膀一样飞快,这种天马数量极其稀少,只有这个国家的皇帝才拥有一匹。
另一个国家的皇帝听闻之后,仗着国力强悍,亲自率兵前来向这个国家讨要天马,弱小国家的皇帝为了避免生灵涂炭,忍痛交出天马。
强势国家的皇帝得到天马之后,爱若珍宝,每日用最好的饲料喂养,哪知这天马自打离开故国的那一天开始,就不饮不食,不寝不眠,直到七日七夜后,望着自己故国的方向嘶鸣而亡。
墨白读了这个故事之后,不禁掩卷唏嘘,感叹不己。
这样的天马,可遇而不可求。
最为难得的就是它只忠于故主,别人就算给它的再多再好,它也半点都不稀罕,最后的结局更让他感慨万千。
这是天马的一生,短暂而悲壮的一生,却值得多少后人钦佩感怀啊。
这个故事为墨白的人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他从此之后爱上了相马一学,由此之后,他游荡江湖多年,一直在寻寻觅觅想要找一个真正忠于自己的千里良驹。
尤其是在他看到小七的塔克拉玛干之后,他真是相信书中的故事的确不虚,确有其马其事。
只是和那传说中的天马相比,塔克拉玛干虽然并没有为故主殉难,但它却做出了比殉难更为难能可贵的事情。
它竟然率领着一大群野马帮助小七攻破了那坚不可摧的堡垒,为故主报了仇!
好马,这真是比传说中的天马更难得的好马!
墨白羡慕得眼睛都红了,真想不管一切地将塔克拉玛干据为己有。
不过他知道,好马必有烈性,这匹神驹既然选择了跟随小七,就终生不会背叛主人,只要小七不死,它就永远是小七的马。
他墨白也是骄傲自负的,别人的东西,就算是再好,那也是别人的,他不屑于去抢、去夺。
他相信终有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