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明月道:“所谓天灵真元,按我姑姑的说法,就是仙灵之气。”
也就是说,具有天灵真元的人,大多已成半仙之体,为天人所赐,不再是普通的凡人可比,言行举止,更不是凡人所及。
可在这个滚滚红尘中,哪里能找到这样的人?
可是,玄妙姑子却告诉楼明月,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能人异士,仙子圣人,亦有可能藏匿于俗世红尘中的。
拥有天灵真元的人,其最大的特点,对于被下了血咒的人,有着天生的吸引力,特别是女性,即使这个男人貌不出众,言行猥琐,她也会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这个女人的体内,被血咒禁锢的某一些东西,开始被这个天元地灵唤醒,它向主人发出了求救的信号。
“侄女,如果你能有幸遇到这样的人,”
玄妙姑子叹道,“唯一自救的法子,那就是你必需和他在身体上发生关系,只有这样,你才能得到他的天元真灵,破解掉你身上的血咒!”
“难道就不能用其它方法,而非得要同床共枕才行吗?”楼明月脸红地问。
这种治疗的方法,实在太奇葩,太羞人了啊!
玄妙姑子无奈地摇头道:“还真的没有其它方法。因为唯有如此,才能激发你体内最的某个兴奋点,在你吸收到天灵真元后,好迅速地融化到你的身上,这好比**,效果就在一点即燃。”
“不过,”
玄妙姑子随即又道:“如果要救你哥哥,为了巩固你体内得到的真灵天元,你还得和那男人再发生两次关系,然后用你的食指之血,让你哥哥连服三次,就能破除他身上的血咒了。只有这样,你们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我擦,萧云听到这,被刺激得几乎快晕倒,天底下还有这种奇葩的救人方式啊!
可以看得出来,楼明月的那位姑姑绝非等闲之辈,否则,她也不会知道天灵真元这么一说了。
的确,这种获取天灵真元的方试,不是一般女人能够接受得下的。
萧云也能看得出来,楼明月如果不是主要为她的哥哥冯岳着想,她是肯定不会找他做这种事的。
这让他对眼前这个女人的牺牲精神,既是钦佩,又是感到难过。
同时,萧云心中又想道,如果要救欧阳小美的话,他岂不是也要和她上床才行?
呃!
这天灵真元,为天人所赐,那么,那个怪老头还真是吴道子了?
靠,
这老家伙即为神仙,位列天班,那也太不厚道了,怎的溜下凡世,就娶了聂小倩的奶奶后,丢下儿子和孙女就不管了呢?
汗!
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问:“明月姐,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在我的身上,会有天灵真元的?”
“预感!”楼明月面色娇羞地低下头来道。
预感?
不会这么简单吧?
话说,自从楼明月在得知自己和哥哥,被下了血咒的严重后果后,心中充满了绝望;特别是冯岳,更是整日愁眉不展,以酒浇愁。
在他们所在的那个城市,男人和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龄一个不能娶,一个不能嫁,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更何况兄妹二人守在一个家里,终生不娶不嫁,那会遭到别人怎么样的口舌?
这些不用想,也会知道的。
兄妹俩再三商量,决定离家出走,最后,他们落脚在了银河市。
这时,楼明月已经改名,为了防止别人的非议,他们结成了所谓的夫妻,其实,背着人只有两人在场时,他们依然以兄妹相称。
为了给这个家带来一些活气和生机,他们偷偷抱养了一个女孩子,娶名叫冯无双。
兄妹俩几乎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冯无双的身上,别人都以为她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可是,谁也想不到她只是他们的养女。
好在冯无双天生丽质,资质不凡,尤其在唱歌上非常有天赋,经过她的努力,很快成了名扬一方的歌星。
那时,冯岳的公司已经挂牌,为了能在银河市站稳脚跟,他不得不与程元朝结盟,甚至将女儿许给了程元朝的儿子程虎。可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冯无双忽然患了骨癌。
也就在楼明月和冯岳彻底绝望的时候,萧云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出乎他们的意料,他居然帮他们救回了冯无双。
一个人怎么可以能用画骨的方式,给人换骨治病?
特别是在满城香与萧云见面回来后,楼明月突然发现体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那种莫名的冲动,常常使她在午夜醒来,像少女怀春一般痴痴地念想着什么……她突然有了一种预感:也许,萧云正是姑姑说的那个身上怀有天灵真元的人!
难道这是姑姑所说的,在她体内被血咒禁锢的某一些东西,开始被那个什么天元地灵唤醒,它在向主人发出了求救的信号。
楼明月虽然不敢确信,萧云到底是不是这种人,但她决定冒险一试,不为别的,单为哥哥冯岳,她也觉得值得试上一次。
她不能让自己的哥哥单身一辈子!
冯岳是一个大男人,他得应该有一个正常的家,有自己的夫人和孩子;楼明月觉得自己是无所谓了,只要有冯无双,已经足够了……
有了这种想法,楼明月几经挣扎,终于瞒着冯岳,给萧云打了电话。由于上次在满城香和萧云见了一次面,她以为他对自己有了意思,不怕他不从……
……
狂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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