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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我做主,给你了!

“炜炜,炜炜,你,你用嘴,用嘴叼哎!”

芝芝不是一般的惊奇,简直就是前世课文上的“友邦惊诧”了。话说也不能怪她大惊小怪,炜炜平素的行为举止让芝芝深信:叼东西是小狗的天性——万不能把炜炜当狗看——炜炜不可能也不屑学小狗叼东西。

所以炜炜从来不用嘴叼任何东西才是正常的,它(其实芝芝心里早已把这个“它”置换成了那个“他”),一切行为举止像人才是常态。

炜炜情急之下,大约心里也是不好意思的。见芝芝友邦惊诧的说话都有点打结,不由羞赧地低下了头,即使这样,它也没有放开烟锅子的打算,当然,这时候烟锅子已经转移到它的一只爪子里,紧紧攥住。

炜炜的这个样子可爱极了,芝芝脑子里不由得闪现出前世的一幕。

前世的芝芝,就是贵花,记事极早。那时应该是三岁吧,受雇照看贵花的刘婶抱着贵花去吃酒席,村子里一个寡妇的儿子,大约四五岁的样子,在人群里晃悠。他的母亲并没受到邀请,为什么全村人都会请到的结婚酒宴不邀请他的母亲呢?贵花听到刘婶和别的村妇咬耳朵,什么公共汽车,上下方便之类,虽然不懂,那些人口气里的鄙薄,鄙薄里夹杂着的兴奋却是听得懂的。

那个小男孩显然是听到娶媳妇的鞭炮声跑来的。他长的很可爱,大约是受到母亲严厉的嘱咐,也或者是吃过亏,他并不钻到男孩群里,只在大人坐的酒席间跑来跳去,没人理他,他自己玩的不亦乐乎,自得其乐的很。

主家开始上糖果瓜子,每桌一盘瓜子,数着数放十颗大白兔奶糖。刘婶赶忙拈起一颗塞给贵花,刘婶是很疼贵花的。

贵花小手没拿稳,糖掉在地上。然后,大眼睛一花,再一看,那个小男孩牢牢攥着那颗糖,攥成一个拳头,咽着口水,把拳头伸到贵花跟前。

“我帮你捡起来了,给你。”拳头并不松开。

小小的贵花不由自主说:“小哥哥吃,我不要了。”幼年的她在不知道何为恻隐之心时,已经本能地有了对弱小的同情。

小男孩大喜,猛地把糖塞进嘴里,然后反应过来,又吐到手心里,在笑声中剥开糖纸,重新含在嘴里,一双亮晶晶带笑的眸子,对着小贵花,那里面的东西,多年后的芝芝看到过无数次,明白了,那是对幸福的强烈渴盼。

现在,芝芝看到了炜炜眼中流露出类似的东西,她怎么能不动容呢!

芝芝摸着炜炜的被毛,她在炜炜无数次的拒绝搂抱中,学会了尊重,不做炜炜讨厌的事。芝芝记得,前世的阿灵也是极为讨厌把他当小狗抱的。尊重异能人物,方能和平共处,这个道理,不论是贵花还是芝芝,都很明白识趣。

炜炜显然仍在为自己的冲动难为情,它垂着脑袋,一动不动,额头中心的红毛微微抖动,显是尽力平稳呼吸。

风大了些,秋天的风中已有了凉意,一片枯黄的柳叶打着旋儿落在炜炜身上。芝芝挥手帮炜炜拂去,轻声道:“你想要这只烟锅子?你有用?”

炜炜点头,并不抬起头来。

“别难为情,咱们不是好朋友吗?你说,咱们是不是好朋友?”

重重点头,炜炜抬起头来,又迅疾低下脑袋,还在害羞呢,这货显然不惯于向人讨要东西。

“炜炜要去有用,就拿去吧。”芝芝豪迈地一挥小手,下了决定。她不想问炜炜拿这个去做什么,就为了炜炜第一次表露出对一件东西的迫切需求,就为了这个,难道还不足以让芝芝排除困难去帮助它吗?

芝芝又一次大声重复,“我能做的了主,给你了,由你支配。”

炜炜慢慢抬头,露出一个感激的微笑,这微笑在小狗脸上非常滑稽。

芝芝大笑起来,一串串清脆的笑声惊得树上的麻雀又摇头晃脑,吱吱喳喳一阵。笑得一缕玉米须毛沾到身上也没察觉。付出的感觉很畅快,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哲人诚不我欺也。

炜炜踱到芝芝身边,吹了一口气,吹去了玉米须毛,动作很温柔。芝芝被吹得有点痒痒的,突然有感而发,说:“炜炜,等你能说话了,一定要告诉我你前世有多少女朋友,看你这会照顾人的小样儿。”

想到炜炜不知什么时候能说话,不由得又想到阿灵,伤感起来,声音变得低沉,“我和你说过好多次阿灵,记得吧?阿灵直到最后分别那天,才和我说话,我当时脑子一锅粥,记得当时没看见他张嘴,不知道他是怎么能和我说话的,当时脑子里全是他的声音。我记得,我会永远记得······”

芝芝的泪水静静流下面颊,声音哽咽“他为了救我,自己不知道怎么样了,他要我努力生活,向善向上!”

努力生活,向善向上。芝芝喃喃重复,此时她强烈地感到需要一个坚实的拥抱,想扑到爱她的人怀里痛哭一场。

惘然四顾,只有炜炜的小爪子搂着她的胳膊,小身子像一个雪球,额中的圆形红毛,印章似的发亮。

我无人可依,我必须强大,还有暂时弱小的炜炜需要我。

芝芝晃晃头,仿佛能晃去方才的软弱。

对着明显有担心神情的炜炜,芝芝挣开他的小爪子,豪气十足,摆出大姐大的范儿,“什么眼神?不要太崇拜姐哦,姐只是个传说。”

炜炜又扯开嘴角,看样子要做出人类微笑的表情,芝芝得意忘形说道:“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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