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从戒指里拿出一套裙子放在凌菲的面前,又拿了一条毛巾丢给她说道:“的伤不一会就会好,你的全身都是血迹,穿这样的衣服出去别人会报警的,你自己去小溪边洗一下,换一下衣服,我在前面等你。”
凌菲看见那衣服和毛巾的时候,心里更是惊疑不定,她刚才明明看见王志身上没有任何的包和别的东西,这些衣服和毛巾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这个人太过神秘了!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王志已经走得很远了。
王志摇了摇头,这个凌菲的遭遇实在是太过凄惨了些,被喜欢的男人欺骗和追杀不说,还被自己的大师姐利用了。如今就是让她回去,她也不敢回去了。不过她大师姐这样利用她也情有可原,因为纪林确确实实是要抢金刚经的,她这也是无奈之举。
王志坐在大帽山的一处岩石之上,他在等凌菲。凌菲现在是肯定不会再回到第二空间里去的,她欠了自己的一份人情,现在自己要问她一些事情,她应该是不会推辞了。
王志等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有见到她过来,他知道还要等一会,虽然自己的回春丸有起死回生的作用,但她腰部的伤很重,又挣扎着跑了几十里路,使得她的伤势更重了,没有一定的时间是不能复原的。
百无聊赖之下,王志拿出电话准备打个电话给林玲,现在珍珠日化的发展很快,而且名声大振,王志很是高兴。自己的计划第一步已经实行起来了,而且来势不错,接下来只要继续努力下去,打造一个商业帝国不成问题,有了资金,就可以筹建那个小王国了。
但当他拿出电话的时候,手机却没有电了。他有点失望的放下了电话,这时见凌菲已经走了过来。王志站了起来,凌菲已经将易容的东西都除去了,整个人变得完全变了一个样。这是一个很美的女人,王志给她的是一件浅蓝色、上绣两朵红玫瑰的旗袍,那紧身的裁剪,柔滑的质料,将她纤细的身材、柔顺优美的身体线条完美地展现出来,柔弱秀美,冰肌玉骨、亭亭玉立,走动起来散发出一股独特的娴静灵韵。
这件衣服穿在她的身上真是相得益彰,不但把她打扮风华绝代,也使得衣服看起来是那样的古典高雅。她那清秀绝伦的小脸如凝脂般吹弹可破,两弯细长的柳叶眉下,一双如扇的睫毛中间镶嵌着一双秋水般深沉迷人的眸子,一见王志在看着她,眼里闪耀着一丝羞涩。
精巧秀美的瑶鼻,小巧的菱角嘴,在旗袍的映衬下无不透着文静柔顺、灵秀温婉的气息。两条柳叶弯眉巧夺天工,笔直秀丽的鼻子,鼻翼仿佛在微微的煽动,秀挺的鼻子下面是樱桃小口,轮廓分明的嘴唇红润,就象成熟了的随时可以采摘的樱桃。下面是欣长的脖子,两座挺拔的玉女峰就象两座小山似的挺立着,腰肢纤细,大.腿修.长,紧身旗袍紧紧地包裹着她浑圆的小屁屁,将她的身材包裹成了一个s型,看上去是那样的美丽动人。
脚上是一双四寸高的绑带高跟皮凉鞋,大概是丝袜已经脏了没有穿在脚上,雪白的美腿看上去比穿了丝袜更要动人心魄,那双堪称完美的细嫩小玉足白里透红,小巧玲珑,白嫩可人,脚面的皮肤光滑细腻,任何男人只要一见就这双小脚,恐怕都会有一种想要握在手里把玩的冲动!王志忽然恶趣味的想到,如果以她这种状态再去那家酒店做公主,不知道会不会引起整个香港的疯狂。
回春丸确实是好东西,现在的凌菲不但根本看不出来她经历过什么,甚至连脸色都很红润。只是她的眼神还带着一丝伤心和失落,但正是这种淡淡的忧伤,使得他看上去更是有着一种另类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