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天刚下过雨,路面湿淋淋的,让人感觉浑身的毛孔都被湿气裹住似的,压抑得狠。
吃过晚饭,沈流岚照旧带着殷雅霓到湖边散步。
也许是天气闷热的原因,殷雅霓的情绪比平时更消沉一些,走不了多久就喊着心脏跳得特别快特别累,说来这种情况已经有个把月了。
沈流岚之前以为是她缺乏运动,所以走点路就觉得容易累、气喘,于是更在每天饭后都带着她出来散步,希望能增强她的体质。
可通过白天与裴江的通话,他意识到这并不是多运动就能解决的问题,也不是他们以为的心理疾病,而是她的身体有其它问题,导致的情绪烦躁、不安。
感觉到手里牵着的手又湿漉漉的,沈流岚将她牵到一旁的长椅上坐下,让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然后拿出手帕替她擦汗。
“宝宝,明天我们到汉斯医生那儿去检查一下身体好么?”沈流岚的声音,在黑暗中显得有些沉重。
殷雅霓手按着自己的胸口,拼命想抑制住那骇人的心跳,“好,我觉得最近身体越来越怪了,一吃完晚饭,就特别容易累,心跳快得吓人,还一直流汗,口渴,感觉今晚的情况比以往都严重。”
沈流岚低头轻吻着她的额,将她拥进自己的怀里,语气无比温柔,“没事的宝宝,有可能是因为之前流产,所以身体一直比较虚,上班之后又劳累了,所以才会这样。明天让汉斯医生给你全身检查一遍,开点药回来吃,过阵子就好了。”
“谁知道呢,这年头越来越多年轻人查出了不治之症,也许我得的是某种癌,治不好的。”她声若蚊呐,毫不在意地开着生死玩笑。
沈流岚强忍着的眼泪,终于在她这句玩笑话之后决堤了,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紧紧地抱住她,任眼泪无声地流淌。
殷雅霓却好似突然懂事了一样,轻拍着他的后背,似在交代遗言,“老公,如果我死了,将我的骨灰撒在太平洋上吧?这样,我就能随着海水运动,来来美国,回回中国,能跟爸妈在一起,也能远远地看着你。”
“老公,我答应过我们的孩子,一定会接他回来。可如果我死了,他就再也回不来了,我不希望他孤零零地躺在黒黒的轮回界里,那样他就太可怜了。如果我死了,你选一块晒得到阳光的墓地给他好不好?然后经常去看看他,这样他就不会孤独了。”
“老公,如果我死了,我放在家里的遗物,你记得把它们都烧掉,不要让你未来的太太看到,不然她会很伤心的,这对她不公平。”
“老公,如果我死了......”殷雅霓还想继续说下去,可沈流岚已经泪流满面地低头吻住她的唇。
他滚烫的眼泪落在她的睫毛上、脸颊上,“傻宝儿,你不要说傻话,我不会让你死的,我一定要让你长命百岁,我们还要生三个孩子,我还要带着你们环游世界,你一定要长命百岁,长命百岁......”
殷雅霓看着黑暗中,沈流岚如黑曜石般的眼睛,此时噙满了泪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傻瓜,我开玩笑的啦!我要是死了,就有别的女人来睡我的老公,还打我的娃,我才不那么早死呢。”
她虽说得轻松,但眼底的悲伤却瞒不住他。
忍不住将怀里的她圈得更紧,“如果你死了,我会追随你而去,霓霓,我爱你,生生世世,我们都要在一起。”
也许是气氛太酸心,也许是沈流岚的这句追随你而去,让殷雅霓也陷入伤感,她紧紧地圈着他的腰,将脸埋在他的颈窝里,默默流泪。
密歇根湖边的长木椅上,互相拥抱着的一对爱人,他们怎么样都没有料到,这将是未来三年里,他们的最后一个拥抱。
命运的黑手,无情地撕开他们之间的骨血联系。
不屈的爱人,用血淋淋的双手,重新将分离三年的筋骨连上。
这天夜里,沈流岚满怀希望,明日抽取血样之后,就能给殷雅霓最好的治疗。
从此之后,那些梦魇一般的夜晚,将会彻底消失。
然而,他没有等来希望的曙光,也没有等来明日的黎明,等来的却是插在他胸膛上的一把匕首。
*
天还没亮,天空中还有未散开的雾气,低低地笼罩在别墅区,仿佛预示着这一日的悲哀。
聚集了全风城顶级富豪的卢普北部别墅区,迎来了一辆救护车和两辆警车。
救护车的紧急声,警笛的轰鸣声,引起了别墅区内其它住户的注意。
这个别墅区一向治安良好,今日出了这么一起重大案件,免不了有一些议论。
“那户不是前两个月才刚搬过来的吗?出了什么事情?”
“听说是女主人把男主人刺伤了,现在生死未明。”
“这是为什么呀?那户女主人看上弱弱的,真看不出来那么狠呀。”
“可不是嘛,那户男主人好像是公司在西尔斯大厦附近的大老板呢,之前两人看上去感情挺好的,天天吃完晚饭都手牵着手出去散步。这是有多大仇多大恨呀才能一刀插在胸膛上?”
“听我们家保姆说,夫妻俩最近半夜总起来吵架,好像一直是女主人歇斯底里的。”
“啧啧啧,真是可惜了,希望男主人没有生命危险,看上去特别好的一个人呢,见到邻居总是笑眯眯的。”
......
住户们还在议论着,随着沈流岚的被救护担架抬出来,一脸茫然的殷雅霓也被戴上手铐带进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