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刺客不是凶手>第二十九章 :鬼子母神

鬼子母神,梵文音译为“河梨地母”,是护法二十诸天之一,又被世人称为欢喜母或爱子母。

传说古代王舍城有佛出世,举行庆贺会。五百人在赴会途中遇一怀孕女子。女子随行,不料中途流产,而五百人皆舍她而去。女子发下毒誓,来生要投生王舍城,食尽城中小儿。后来她果然应誓,投生王舍城后生下五百儿女,日日捕捉城中小儿喂之。释迦闻之此事,逐趁其外出之际,藏匿她其中一名儿女。鬼子母回来后遍寻不获,最后只好求助释迦。释迦劝她将心比心,果然劝化鬼子母,令其顿悟前非,成为护法诸天之一。

鬼子母神虽为神坻,可其本性说起来并不算好。不然也不会去王舍城日日捕食城中小儿了。可其之所以会成神,是因为她的母爱。世间至爱,除了母爱子,怕没有第二个情感可以敢这样自封了。而母爱可以让人成神,也同样能让人成魔。

2013年4月,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找到我,她是黑龙江省y市人,叫朱英。

朱英在找到我的时候,有些风尘仆仆,更有些憔悴。但看得出来,她的憔悴是因别事而起,与旅途并无关系。她找我的目的是要我杀三个人,价格是五十万。

五十万,不算小数目,算到三个人头上每个人头也有近二十万的价格,倒还算是很合理的。可问题是,一次性杀掉三个人,风险实在太高,如果这三个人之间要是有一定联系的话,那估计朱英很快就会被警察盯上,而我也自然要承担一些不必要的风险。所以,在做了片刻的思想挣扎之后,我便开口对朱英说:

“对不起,我只能接一个单子。”

朱英似乎没料到我会这样回答她,在犹豫了好一会儿她才给了我一个确切的答案,那就是十六万,杀掉一个叫冯彩桦的女人。

在朱英走之后,我便去了y市找了赵老虎,让他去查朱英和冯彩桦的相关信息,几天之后,我便掌握了这两个女人之间的全部恩怨。

大概在半年之前的一个周末,朱英如每个周末一样,去接她年仅十岁的儿子下兴趣班,然后在路过小区门前的超市的时候,再去买一些水果蔬菜和日用品。在朱英结账的时候,她儿子便自行一个人跑到超市的自动门前,进进出出的跑着开关门玩。朱英当时看儿子距离自己虽然有六七米远,但孩子在自己视线里,她也就只是叮嘱孩子别跑远,就没当回事儿。可就在她伸手接收银员找回的零钱的时候,超市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惊呼。朱英转头去看,就看到一辆三系宝马轿车冲出了马路,斜刺里冲着超市的位置冲了过来,电光火石之间宝马车一头便从超市的门口扎进了超市里面,直到撞翻一片柜台、撞上一面承重墙之后,才停住去势。超市门口附近的绝大多数人,在看到宝马车的时候,就已经先行做出了躲避动作,所以几乎没有人被这匹脱缰的宝马撞到,但这仅仅是几乎。宝马车最后还是把一个人碾在了车轮之下,这个人就是朱英年仅十岁的儿子。朱英看到宝马车轮下不断流出的血水之后,当场就晕了过去……

朱英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里了。醒来后的她第一时间就抓住了身边老公的手,近乎哀嚎一样的问“儿子怎么样了”。可回答她的只有老公的眼泪。随后她从前来问询的警察口中得知,她儿子,当场毙命。而那个开车撞死她儿子的肇事司机,叫王鑫,是个90后的大学生。在驾驶宝马车的时候,王鑫涉嫌酒驾、超速,致使朱英的儿子丧命。

之后,躺在医院里的朱英几次醒来,又几次哭晕过去。而针对这起恶性的交通肇事案,警方很快对王鑫提起了公诉,同时也几次对王鑫和朱英进行了庭外调节。朱英丧子,根本不是调节赔偿之类就能弥补的,她根本不愿意接受王鑫家给出的任何赔偿条款,只希望法律给她一个说法,给她十岁的儿子莫名殒命一个说法。可让朱英没想到的是,法院开庭之后的审理结果却是一个让人脑洞大开的结局。

庭上,传召了很多证人,而作为第一目击证人的超市售货员,却声称自己当时忙于工作,并没有看清完整的事发经过,法院方面居然以第一证人证词不详为由,借坡下驴,弱化了部分其他证人的证词,并作出了这样的宣判结果:

被告人王鑫,涉嫌酒驾肇事,吊销驾驶执照,但因适当驾驶致人死亡证据不足,且其本身为在校大学生,为天之骄子国家未来栋梁,不应就此毁其一生,所以法院决定酌情量刑,判处王鑫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这样的判罚,于法律而言,说的过去。可对朱英而言是不公平的。王鑫是大学生,是天之骄子国家栋梁,可朱英的儿子难道不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么?以此为借口轻量化量刑,是不是和2010年被哄传一时的药家鑫“激情杀人”的说法如出一辙呢?王法不外人情,可却因人情而针对性的改变司法量刑的公正性,实在让人有些无语。更让人心寒的是,作为第一目击证人的超市收银员,居然说自己并没有看清。其中原因,没人知道,可即便是单纯的麻木,不想惹麻烦上身,就足以让人觉得难以接受。十岁的生命就此殒逝,难道作为目击者,就真的可以漠然以对么?

人性,其实真的很可怕。而可怕的人性,则彻底摧毁了朱英心里最后的一点光明——相信公益的光明。

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朱英紧锁了儿子的房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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