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市。

近一个星期连轴转,铁打的人也扛不住。

刑警队的人全部一脸菜色,像游魂一样消瘦憔悴,除了那双眼睛仍然睿智。虽然精神依旧亢奋,但身体上的疲惫终于还是战胜了个人意志。

所有人被程攻强行赶回家去睡觉,他自己却留下值班。

一只接一只的香烟刺激下,他努力保持清醒。

到目前为止,警方掌握的证据少得可怜。

五具尸体,只有一具的身份得到确认,两个案发现场以及宋野行指认的沙地埋尸现场均未发现可靠物证。

沙地不用说了,基本能破坏所有遗留痕迹,墓地也被各种食腐细菌和昆虫光顾多次,唯一干净些适宜提取物证的室内现场又干净得过份了,角落里、包括下水道口,连根头发丝都没发现。

警方现在能确定的,就是凶手是个女人,细心、冷静、残忍。她的杀人动机不明,唯一能被确认身份的死者叶明烯生前社会关系非常简单,她的邻居对她的评价就是宅女一枚,见面也不爱说话,没有朋友,更没有仇人。这么深居简出的一个人,怎么就入了凶手的眼呢?还有就是,凶手在叶明烯家里杀死另外一个人,假造叶明烯死亡现场,目的何在呢?

这案子,千头万絮,竟让人无处下手。

已经小半个月了。警方的协查通报发出去这么久,即使死者不是t市人,这么长时间过去,如果真有关心她们的亲朋好友,也该露面了吧?在现代社会生存的人,还能是深山老林里蹦出来的不成?

佘欣悦家。

早上七点多,正常人类上班时间,佘欣悦仍然在甜美的梦乡里约会周公。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佘欣悦翻个身,当没听见。可是对方远比她想象得固执得多,大有对方不接打到地老天荒的耐性。

摸索着从被子里拎出手机,佘欣悦眼睛都没睁,不耐烦地接通:“谁啊?大早上的!”

“佘欣悦?你嗓子怎么了?”闫可英迟疑地问道,听筒里的声音可跟她印象中的佘欣悦相去甚远啊。

“咳咳,没啥大事,有点感冒,再加上还没睡醒。”对方可是老上司,佘欣悦清清嗓子,从床上坐起来:“您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事吗?”

“哦,没事,没事,就是突然想起来给你打个电话的。”闫可英脸一红,随便闲聊几句挂断了电话。她自嘲地笑笑,再看电视里通报上的照片,觉得又不那么像了。

转念又想,刚刚吃早点的时候打开电视,无意中看到警方发布的协查通报最后一张照片与佘欣悦有七分相似——那是张艺术照,化着有些夸张的浓妆,再加上照片上的女子笑靥如花,与平时佘欣悦严肃的脸很难联系在一起,闫可英并不是很确定。想着自佘欣悦在组织部递交了辞职信后再没回来过,也有段时间了,所以才贸然打了这个电话。一片好心去关心个有些不对付的原下属,对方却并不领情,闫可英暗骂一声不知好歹,便丢手不管了。

但闫可英没想到的是,她的这个电话终究还是惊动了佘欣悦。

被吵起来,倒头又躺下却再也睡不着的佘欣悦无奈起床,洗漱做饭,美美享用早餐,然后逛街购物,吼吼,生活不要太悠闲哦~

坐在街边,吃着小食,看着来来往往脚步匆匆的人们,只有她,才有闲心在工作日的早上观察着别人。

芸芸众生,所求不过一饭一衣一屋罢了,这饭有精致粗糙,衣有名贵平凡,屋有宽敞狭小。可是这些东西,她不在乎。她不缺钱,不缺吃穿,她只是,想不断地逃避着过去。她试过,好几次,只能被动地逃避一次又一次。

程攻的烟抽完了,他正准备出去买一包,就接到了李浩的电话:“喂,程哥,快来市中心广场西边的报刊亭来!快来,我看到上回打电话那女的了!”

“马上到!李浩,我警告你,那个女人很危险,注意安全!”

“放心吧,程哥,丫在旁边吃东西呢,哪有空看我,我不上前去招惹她就行了。”

程攻挂掉电话,直奔中心广场而去。

寻找李浩却花了他一段时间。西边的报刊亭早没了他的身影,而能做小偷的第一要务,就是习惯性融入周围,普通得不吸引注意。程攻一路寻来,都没有找到他。什么时候这小子技术提高了呢?

无奈,程攻回拨李浩的电话。半天也没人接,再拨,还没人接,第三次拨,电话没人接,远处却响起了尖叫声!

“杀人了!快来人啊!”离程攻大约500米远的坐椅呼拉拉就被一群人围上了,发出尖叫的,是个抱着小孩的母亲,她的孩子手里,还握着个正在滴血的手机。

“我是警察,大家让一让,我是警察!”程攻挤进人群,心猛地一沉:李浩微微低头,靠在坐椅上,双手仍然捂着不断渗血的腹部。

程攻快步向前,两指搭在他劲动脉上,没有反应......

李浩死了。死在光天化日这下,死在众人眼皮底下,却没有任何人看见行凶者!

警方走访了现场数百人,一无所获。就连第一发现者那位母亲,也只是在看见儿子拿了别人一直响的手机过去阻止时发现的死者。

距离案发现场一百米外的垃圾桶里警方提取到一把沾满血迹的匕首,匕首刀锋与李浩伤口一致,可以肯定就是凶器,刀柄被凶手擦过,没有留下指纹线索。

广场四周的监控录像源源不断送回局里。程攻不相信,人眼看不到,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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