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呢,被聂辰星彻底养成了米虫,不用操心吃喝,每天就在家里玩,玩到聂辰星回家,然后晚上就在床上滚啊滚的。
是不是有点忘本了呢?
唉,总得做点什么。
啊,对了,不如学做菜吧。
不是有句经典的话说,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吗?
虽然聂辰星的心已经是自己的了,可是每天他起个大早出去,然后晚上回来还要给自己这个懒虫做饭,是不是自己太过分了呀?
如果长此以往,聂辰星会不会累?
如果累了,他会不会也觉得自己懒惰,然后就没那么喜欢自己了?
不可以不可以!这种事情绝对不可以发生!
自己现在,要做的最首要的事情,就是要牢牢抓住聂辰星的心!
决定了,自己要学习做菜,然后为聂辰星减轻疲劳。
心里下了决定以后,向月洺就噌的一下蹦了起来,跑到了电脑签,开始搜索食谱。
记下了几个冬季养生菜需要的材料,向月洺就换了衣服,背着包包,去了附近的超市。
材料买得差不多了,向月洺结了账,就拎着两个大的塑料袋,笑容满面地沿着小路往回走。
东西确实是有些沉,向月洺拎久了就觉得手心被硌得很疼。
于是走到了路边,把东西放在花坛上,揉了揉手掌,长呼一口气,就弓下身子拿起东西继续走。
走着走着,向月洺就觉得不对劲了。
因为她小的时候会经常去偷一些小东西吃,为了自我防卫,所以她对那些轻微的声响非常敏感。
此时,她能很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身后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朝自己过来了。
这个小区的房价不便宜,住户并没有那么密集,而且这个时间点,不可能有一堆人在小区里活动。
一种不好的感觉袭来,向月洺提了提手中的袋子,迅速加快了脚步。
可是后面那脚步似乎也有感应似的,也变快了。
这让向月洺立即警觉起来。
自己的手不方便打电话,而且离家里也不远了。
索性,向月洺提着东西小跑起来,冲入了前方的一个拐角。
可是一进去,前面密密麻麻的脚步声也进入耳际。
向月洺吓得头皮发麻,反射性地拿着东西就要转身跑。
可是一转过身,几个黑色的身影就闪入了向月洺的眼帘。
而身后,几个身着黑衣的人也接踵而至。
向月洺狠狠地咽了咽口水,不能淡定。
无论自己现在的日子有多么快乐,曾经的那些不愉快的回忆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抹去的。
她记得,那天也是在一个狭窄的甬道里,自己和聂辰星都被修理得很惨。
“你们是谁?”
“向小姐,我们家少爷要见你。”
“少爷?”
向月洺仔细将这群黑衣人打量了一番,才觉得他们的穿着似曾相识。
难道是……
“小月,好久不见啊。”带着玩味的声音突然传来。
黑衣人很自觉地让开了道,向月洺便见到了来人。
向月洺心里狠狠啐了一口,他竟然这么快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