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难从命:傲娇王爷请自重>第17章 :一匹马比一个兵重要

叶宋觉得自己的腰都快失去知觉了,苏宸的手放在她腰间,惊魂未定,迟迟未松手,她也没察觉。她只听得见彼此的喘息声,还有狂跳如战鼓的心跳声。

眼前有些晕眩。她嗅到了血的味道,不禁回头看着苏宸满是鲜血的手。抬头冷不防闯进苏宸深邃的眼波里,眉头跳了跳,取下掩面的巾子,抖掉上面的沙粒,缠在苏宸的手上,语气仍是冷淡道:“你不计性命也要救赫尘”

苏宸摸了摸赫尘头上的鬓毛,赫尘此刻温顺极了,蹭蹭苏宸的手心,极力表示感激之情。苏宸道:“难得你和它这么合得来。行军打仗,一匹战马要比一个士兵更有大用处。”说着若有若无地翘起嘴角,有些挑衅的语气,“还没见有哪个将领打仗的时候徒步的,你要当第一个如此,服众就更加任重道远了。”

叶宋懒得跟他一般见识,直接从苏宸的马跳上自己的马。前方大部队已经在安全地带等候,在沙漠的边沿,地上的黄沙都被粗短的杂草给固定,风吹不起来。

众将士远远看去,苏宸和叶宋满身都是沙,就像是两个沙人。方才惊险一幕,他们看见了苏宸和叶宋一个有魄力一个有勇气,均是果断决绝,能脱离那样的险境,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先前阻碍部队前行的一群士兵们心存愧疚,若不是他们耽误了大家的时间,也不至于让苏宸和叶宋身陷险境。经过了这些,没有人敢再站出来说对叶宋不服。

叶宋率领部队再在空旷的草沙之地行进了半日,才终于跟叶修他们会合。他们正处于过渡地带,前方便是青山原野。叶修下令让将士们休整片刻,然后继续继续前进。走到一处避风山谷,勘察周围的地形之后才在山谷中生营火安顿过夜。

再往前,走过几座城便快要到达边境。

北夏与戎狄的边境之城叫坪野,经过青山城的下一座城便是坪野城。而最新战报,戎狄人已经攻下了青山城。

篝火上方架着木架,木架挂着一口锅。锅里煮着青菜白粥,散发出米粒的香气。苏宸的手经由军医处理,上了药也缠上了绷带,只不过用药酒清理伤口里的沙粒时疼痛非常,苏宸脸色都白了,却不吭一声。等包扎完毕以后,整只手都显得红肿。

他走过来坐在叶宋和叶修他们的这口锅前。

白玉还屁颠屁颠地捎来几个干巴巴的满是细沙的白面馒头,道:“卫将军和王爷要不要吃馒头”

叶修和苏宸一人拿了一个,毫不含糊地就着稀如米汤的菜粥吃。白玉又从怀里掏出一个比方才要干净一些的馒头,但是再干净也还是免不了要沾一些沙尘,递给叶宋道:“在外行军条件艰苦,就只有这些,二秀将就着吃”

叶宋撇嘴笑了一下,睨着白玉道:“不将就还能讲究”说罢她也一点不嫌弃地大大咬了一口。

能有吃的就不错。还去在乎吃的是什么、好不好吃

叶修看了看她的脸,很是心疼这个倔强的妹妹,道:“好好在家当秀好吃好喝的不好,非要跟着跑到这样的地方来,以后还有你罪受的。”

叶宋挑眉,苦是苦了些,可是心里自在,道:“你和爹经常过这样的日子,为什么我就过不得”叶修还想再说,被叶宋抢白,“别试图和我讨论你们是男人而我是女人这个问题,我觉得男女没有什么不同。”

叶修索性不跟她瞎扯了,而是转头对苏宸道:“今日阿宋遇险,多谢王爷及时出手相救。”

苏宸淡淡笑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的右手,道:“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只是本王现下右手不方便,不知能不能得幸让二秀帮一下忙,本王有些渴了,想喝一碗粥。”

面对叶宋,就是要施恩图报,否则捞不到一点好处

他这话里的意思还不明显么,说直白点了就是:叶宋我这手好歹是因为你受伤的,现在我吃粥不方便,你应该来喂我。

叶修岂会让自家妹子吃亏,不喜不悲地挑眉道:“阿宋累了,不知让我这个做兄长的代劳,王爷可会嫌弃”

苏宸道:“卫将军乃将帅之才,亲手喂本王喝粥,传出去岂不让人笑话。”

白玉也自告奋勇:“那,王爷不嫌弃的话,让小人代劳”

苏宸回以一记冷冷的眼刀。

这时叶宋就笑眯眯地坐了过来,伸手从锅里舀了一碗粥,道:“王爷对我有救命之恩,喂一碗粥而已,这有何难。”

苏宸这才满意地露出一个“算你识相”的表情。

可哪知下一刻,一碗滚烫的粥刚往锅里舀出来,叶宋吹都没吹一下,直接端起碗就往苏宸嘴巴里灌。苏宸被烫着了,一脸怒容,挥手打开,粥又烫了他的下巴,他咬牙喝道:“叶宋,你想烫死本王吗”

苏宸越是心塞,叶宋心里就越是笑得舒畅,面上还是稍稍有所收敛,道:“怎么会呢,我手笨嘛,这在外艰苦一切从简,我不如别的女人那样温柔体贴,有所唐突也是难免的。况且,我怎么知道王爷的嘴好的是冷还是热,死猪还不怕开水烫呢。”

苏宸怒瞪叶宋,沉幽幽道:“你把本王跟猪相提并论”

叶宋放下粥碗,手指也被烫得捏了捏自己的耳垂,道:“比喻而已,何必那么较真。而且要真是相提并论的话,死猪不怕烫而王爷怕烫,王爷连猪都不如。”

叶修及时再两人身边插一脚,拉过叶宋,斥了一句:“阿宋,休得胡言。”

叶宋歪着头笑睨着苏宸,苏宸肺都快要气炸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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