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的繁华程度绝不亚于风景胜地,熙熙攘攘的人流不间断的穿梭着。其间,小贩锐耳的叫卖声,鸡鸣犬吠的聒噪声,都不绝于耳。这里的繁景相对于那村的落败真是一个嘲讽的存在。我更喜欢这里喧闹的都市,毕竟只有在这里我才有生存下去的机会。为了防止上次的“群殴事件”的再次上演,这次我有先见的顺手借用了此地人家晒在门前的鞋袜。先将昨晚还未用尽的红绸严实的包裹好爪子,再穿上借来的鞋袜,这样我异于常人的部位便被隐藏住了,那么找工作啥的应该会容易一些。一切穿戴完毕后,我走起路来都更加底气十足。很好,一切皆在预料之中,并没有人用怪异的目光瞅我,首次感受到“人妖平等”的我心情大好。
现在我的身高已经同七八岁的孩子差不多高了,拥有一个秒速生长得技能,我还是很幸运的。这个社会明显经济状况不赖,但我不知道的是,这里招不招收童工。斟酌了一番后,我鼓起勇气迈进了一家看上去富丽堂皇高大上的馆子。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拥有好伙伴的“抱团二人组”而是一个人,一个人的旅途不免有些难熬,但挺过去就是崭新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