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仙侠修真>东风第一媚>第174章、魔界圈套

森冷的白骨深渊最深处,陡峭的血肉绝壁最绝处,那犄角旮旯里窝了一个宽敞的洞穴。虽则十分宽敞,却昼夜不见天日,故而十分诡暗。洞外呼啸的每一缕风,皆是一缕嗜血魔气。倘若有人胆敢擅自闯下来,等待他的,将是魔气穿骨、瞬时周身爆裂而亡。

身姿如仙鹤一般高大挺秀的男子,披了一身褐色羽毛大氅,立在这深邃的洞穴中。身子和双手全藏在大氅里头,连面容亦隐在了黑暗中,只能瞧见那双薄唇,冷硬如喙。

他面前的黑锦软铺上,卧着一只巨型凶兽。那凶兽外貌像老虎,大小如同巨牛般,浑身长着刺猬的毛发,额头长有两只淡金色的龙角,嘴巴则是鹰喙的样子,脊背生了一双巨大的黑色羽翼。平日里这等凶兽出来晃悠一圈儿,威武雄壮的狠样儿能吓死一船人。可今儿它全没了凶狠劲儿,而是软塌塌地趴在那儿,跟死了半截儿似的。

它的脖颈不知被什么尖利的武器刺穿,殷红的兽血洇湿了一大片黑锦。它张了张唇,艰难地喷出句话来:“大师兄,那凡人小人行径,竟趁我不备……”

喉咙这么一挣,撕扯得痛极,又哼哧哼哧地软趴着,打鼻孔里喷出些虚弱的气儿。天可怜见,上古凶兽穷奇的儿子,让风千霁一介凡人整成这熊样儿,着实给“凶兽”这等物种丢脸。

“技不如人,何必给自己寻这蹩脚的借口。”

“我……”

“梅神果如传言,是个有趣儿的丫头。而风千霁一个凡人,竟也很是不容小觑。”鹤岚山打量着它的伤口,冷唇轻启,“身负熏池元尊的蚩晔剑,法力超群,野心勃勃,这么些年竟能连赤水亦瞒了去。其人心机之深,竟比那强悍著称的梅神。更添了几分趣味儿。旭,你栽在此人手中,倒也不算丢人。”

轩辕旭兽眼微睁,老老实实地答道:“大师兄教训得对。是我技不如人,自以为毫无漏洞,哪知对方早有防范。身受重伤不说,还累得大师兄替我出马,才得以救回长公主。”

鹤岚山从羽毛大氅上拈了根褐色羽毛。化作一条长长的布带子。他随即蹲下身来,给轩辕旭脖颈上的伤口缠了几圈儿包扎好。轩辕旭只觉伤口处时而火辣辣时而凉飕飕,而那痛感竟消弭了不少。心知这羽毛大氅乃是大师兄的元身所化,每一根羽毛都含了极强盛的魔气,对于它的伤势修复十分有帮助。

“你且留在清浊洞休养,伤好了再去请罪。”

轩辕旭兽身一颤,心知对方的意思,倘若自个儿这副模样儿去见魔尊,怕是没命走出悬冽殿。

“是,我要留下这条命。定去凡间,替魔尊捉来梅神,将功补过!”

“要捉梅神,何须再去凡间?”

话音未落,便见洞口隐约闪了一丝橙光,一道恭敬的女声传来:“左尊大人,耳鼠求见。”

鹤岚山挥了挥手,卷了大氅移步至隔壁洞室。此处仍旧诡暗,不同于方才那空荡光滑的洞壁,这间洞壁岩石用金刚珠刻了许多奇形怪状的符咒。地面上先是铺了一层干草。干草上另铺了数层黑锦褥子。褥子左侧的洞壁开了个栅栏形的口子,隐约可见一只猛兽四蹄儿瞎踱步的模样儿。

“进来。”

橙光得了允许,方能穿过洞外层层呼啸的嗜血魔风,落入洞内。它甫一落地。便化作一个橙衣姑娘,身段儿高挑,面容似十五六岁的凡人少女,清新秀丽。只是脑袋上一双麋鹿一样的耳朵,昭示了她魔物的身份。

耳鼠跪地叩拜了三回,才起身道:“左尊大人在上。长公主已平安回宫,耳鼠奉魔尊之命,邀大人悬冽殿一叙。另外,大人借去的驳兽,阿秘十分想念,烦请大人来时一并带回。大人也晓得的,阿秘身子不大稳妥,闹气脾气来,连魔尊大人亦没法子。”

耳鼠虽不是甚么法力高强的魔物,可那张小嘴儿一贯的能说会道,很得阿秘欢喜。魔尊玄扈命她给阿秘作伴儿,故而她的身份比寻常魔物高出许多,说话也硬气许多。但她素来很有眼色,进退有度,面对魔界之中地位仅次于魔尊的左尊鹤岚山,叩拜之礼从不落下。

“明日午后,我自会去见魔尊。”鹤岚山道,“至于驳兽,留着尚有些用途。”

“可是阿秘……”耳鼠十分担忧。

“告诉阿秘,我会给他带上更有趣的礼物。”冷唇森然勾起,“活的。”

耳鼠心知左尊决定了的事儿,自个儿是劝服不得的,便又跪地拜了三拜,兀自化了橙光飞出洞穴。

整个儿洞室仅余鹤岚山一人,他包裹在褐色羽毛大氅下的身子突地一颤,是个要倒地不起的形容。他将胳膊撑住洞壁,不肯倒下。伸手摸了摸小腹,被梅神绞烂的地界儿尚未复原,被风千霁刺破的心口又溢了好些血。真真儿是一伤未平,一伤又起,于魔界战神般存在的鹤岚山而言,简直的大写的“耻”字儿!

鹤岚山不似轩辕旭那般容易轻敌,却也未曾料到,将一介凡人关入骨笛这样的小事儿,最后竟会演变成一场殊死搏斗。他将风千霁全身骨骼皮肉碾碎,自个儿却也吃了蚩晔一剑。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在最后关头只救下绿囚,放过了梅神的性命。

“老驳?哼……”鹤岚山的面容依旧隐在黑暗中,只见一双薄唇微微勾起,碧蓝的双眸好似两团幽冥鬼火熊熊燃烧,“梅神九明媚,你会自个儿送上门来的,很快,很快……”

洞穴外头,橙光滑过峭壁,飞出深渊,忽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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