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偷腥年代>第一百二十一章 湿湿,我想入党了!
老师征用了张莫谦的奔驰s600去郊外写生了。张莫谦自己一人在家闲得蛋疼,掐指一算,再不找个好机会滚传单,估计赵诗那妞的大姨妈又要来了。

当然,为了让赵诗起“性”,张莫谦决定先挑逗一番,然后再把她约出来。

怎么挑逗呢?

这就是个高难度问题了,张莫谦回想自己的蹉跎一生,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吹拉弹唱无所不精无所不晓,纠结了片刻,他决定写一首淫诗来暗示暗示赵诗那妞,如果能把她约出来,就说明今天有很大的机会摘掉处男的帽子……

处男是可耻的,二十一岁还是处男更可耻,二十一岁还要浪费纸的处男超级可耻!

作诗需要饮酒,遥想当年李太白,喝了酒,下笔如有神!

张莫谦准备了笔墨纸砚,又跑去蒋老师的房间拿了一瓶蒋老师珍藏的红酒,毫无品味的灌了几口。

沉吟少许,蘸墨!

大笔一挥,开始创作。

洒洒洋洋,短短三分钟,一气呵成。

划下最后一笔,张莫谦又重新念了一遍,对自己这首巧夺天工的诗赞叹不已,暗想自己还真有“湿”人天赋。

接下来的节目,那就是挑逗赵诗了。

张莫谦放下毛笔,掏出手机,琢磨片刻,给赵诗发了一条很俗套的短信:“湿湿,你在干嘛呢?”

大概一两分钟后,赵诗便回复了:“什么湿湿?是诗诗好不好?”

“通假字嘛!”张莫谦回复。

“通你个求。我在练瑜伽,你呢?”

“我啊?刚才看了一部电影,感叹造物主之神奇,灵感一来,写了一首诗。”张莫谦嘿嘿笑着,按下了发送键。

“你还会写诗?”赵诗马上回复。

“本帅初从文,三年不中;后习武,校场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遂学医,有所成。自撰一良方,服之,卒。”

“扑哧。”

看到这条回复,赵诗被逗笑。直接拨通了某人的电话,娇声道:“你都卒了怎么会还发短信给我呀?难道阴间也有手机?”

“嘿嘿,后来本帅遇到一个叫赵诗的仙女,她见我长大太帅,不忍心让我死,于是香了我一口,又把我给救活了。”

“贫嘴。”赵诗娇声骂道。

“对了,湿湿,想不想听我写的这首诗?”张莫谦一脸猥琐。

“说来听听,我看你也写不出什么好诗。”赵诗撇撇嘴,一只手抓着手机,一只手摸着耳边的纤纤秀发。

张莫谦清了清嗓子,开始吟诗:“天生妙物腿间居,雅称玉户俗称逼。茸茸美髯红唇隐,幽幽秘洞甘露滴。无牙偏爱吃硬肉,嘴小确喜吞大鸡。最是令人**处,亦收亦缩亦吸允。”

“滚!”赵诗俏脸羞红,怒骂道。

“湿湿,我想入党了。”张莫谦厚着脸皮,男女之间不就那点破事吗?反正两人都已经确定关系,这么漂亮的一个女朋友不用来入党也太亏了些,于是他直接挑明话题。

“唔……一个小时后,我们天河广场见。”赵诗在电话里传来软软糯糯的声音,听上去撩人心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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