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文写到这,正式进入结局篇,其实也应该结局了,呵呵。在这里,素素多谢那些一直坚持看我写的字的人,衷心感谢你们9有,由于素素正忙于上班,忙于新屋子的装修,弄得昏头转向的,所以暂定一天一更吧,会不定加更,周六周日一定会加更哦!望各位多多支持,多多鼓励!一起期待女主有个完美结局吧。)
傅清玉回屋换了衣裳,让冬梅准备了礼物,并且为了避免傅二公子担心,还派人告知了傅二公子。傅二公子自然是放心不下,但公务缠身一时走不开,无法护送妹妹前往,于是派了衙内的两名捕头护送傅清玉等人前往。
城郊水边村并不太远,约半个时辰便到达了。傅清玉掀开车厢帘子朝外望去,见大半年过去了,这个村落依然是一副破败的景象,与她走的时候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这里,依然是一座静谧残败的村落,村口依然是傅清玉离开之时的青石板路,可能是拉了重物的牛车辗过,有些青石板已经裂开一些口子。时值深秋,大道两旁的野草俱已枯黄,更显出一种破败的深秋景象。
从村口的大道朝整个村子望去,可以清楚地看到有几只鸡飞到屋后的断墙上,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吠声,转瞬间便被这个村落的寂静淹没了。
破旧的农舍,破败的泥砖瓦墙,袅袅升起的炊烟,晌午早过了,但这个时候家家户户才开始生火做饭,要给地里干活的当家的送去。傅清玉仍然清楚地记得,这个过了晌午很久的时辰,才是水边村家家户户最忙碌的时候。
负责护卫的肖王两个捕头对望了一眼。有些不大明白这位尚书府上的千金大秀,宫里的女吏傅司药,缘何会到这个边远且破败的村落里来。
傅清玉也朝他们望去。幸好。他们二人今天穿了便服,只在腰间挎了佩刀,看起来还真像是京城那些官家秀的随从兼护卫。这样最好不过了。不然的话,如果穿上公服。以水边村村民们孤陋寡闻来说,铁定会被吓到。
“肖王二位大哥就在这里候着吧,我带着两个丫环去去就回,不会误了时辰的。”
“傅秀!”肖捕快上前一步道,“这可不行。尚书大人临行前千叮咛,万嘱咐的,说是无论何时何地。都让属下一定要守护在傅秀的身边,不得离开秀半步。”
肖捕快是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长得虎背熊腰,看得出是一条耿直的汉子,为人极为沉稳。
傅清玉翻翻白眼,她的这个二哥,怎么那么婆婆妈妈的?她不过是旧地重游,去一趟水边村,探探旧友而已,用得着这么紧张兮兮的吗?
似乎被肖捕快担忧的语话所感染。就连冬梅冬蕊也紧张起来,齐声劝道:“秀,还是让肖捕快与王捕快一起跟着我们吧,秀如果真的有什么闪失的话。二公子会很担心的!”
四个人一起来劝傅清玉,傅清玉无奈,只好点点头应允下来。冬梅冬蕊这才欣喜起来,留了个赶车的媳妇在外面守着马车,五个人一起沿着村口大道步入水边村。
由于家家户户正在屋子里生火做午饭,所以各家各户的孝子闲着无聊,就在各家院子门前玩耍,看到傅清玉等人装束华丽,纷纷涌到门前或是路边,睁着好奇的眼睛看着这五个面生的陌生人。
傅清玉转头朝肖王二人道:“二位大哥,不要见怪,这些乡野的孩子,平日里没见过生人,所以我们这些人走了进来,他们才会感到好奇。”
肖王两位捕快笑了笑:“傅秀快别这么说,我们二人经常在外办案,有时到一些偏远的村落去查访时,也经常碰到这种情况,早就习以为常了。”
看到那么多好奇的目光,冬蕊觉得有些不自在,虽然她也出生出贫苦人家,但她的家庭与这些人家比较起来,似乎好了那么一些。这些年,她在傅府做大丫头,月银不少,平日里存下一些,拿回家里去,也足够贴补家用了。特别这近一年来,跟着傅清玉,又把自己的二弟安排到“香味园”里,日子过得比以前好多了。所以,看到如此破败的村落,她多少有些不忍心。回头悄悄看了一眼自家秀,想自家秀未接入傅府之前,竟然在这样的地方生活了近十四年,不由有些吃惊,也有些心酸,低声问傅清玉:“秀,你真的在这里住了十四年吗?”
傅清玉环顾了四周一眼,感慨道:“是啊,我过去的十四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
回过头去,看到冬梅湿了眼眶,正在用丝帕偷偷抹眼泪,不由笑道:“冬梅,你在哭什么呢?其实没有什么的,真的,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好,还有很多朋友呢。”
这时,一个胖胖的小男孩自他们面前走过,看向他们的目光中闪烁着警惕戒备的目光。然后,他的目光落在了傅清玉的身上,眼睛瞬时睁大了,眼里放出光来,转过身来,大步朝着傅清玉走来。
跟在傅清玉身后的肖王二位捕快警惕地盯着那个胖胖的小男孩,把手放到了腰间挂着的刀鞘上。
“清玉姐姐,你怎么回来了?”行至跟前,那个胖胖的小男孩兴奋地大叫起来,一脸喜色地望着傅清玉,那张小脸上,有说不出的欢喜。
傅清玉怔了一下,马上醒悟过来:“原来是小胖子啊。”脸上顿时笑成一朵花,说着伸出手来,把小胖子拉到身边,认真端详一番,“嗬,看不出来,近一年未见,小胖子都长高了。”
这个小胖子是水边村里,住在胡家大院旁边的那个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