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女娲的话,费斯带着莫桑离开了兹国。
没多久,就开始后悔了,出走燧明国,他心中多少有些不甘。
不管怎么说,佬笠国的那些人,特别是他们的现任头领佬笠这些日子以来一直都将他敬为上宾,虽说到不了万民敬仰的地步,但除了允之外人人见了他都还是客客气气的。
女娲说,佬笠国和兹国将合二为一成为燧明国,费斯老觉得这事儿有点儿悬,佬笠那么霸气和雄壮的女人,凭什么将国家拱手相让呢,而佬笠国的国民又凭什么甘愿人马劳顿徒步迁徙兹国呢?
他不该怀疑女娲的话,可是……他是真心不愿放弃稍微建立起来的威信和人际关系。
莫桑侧着脸看费斯,一把拎住了他的耳朵,大声质问道:“喂,发什么神经啊你?这是要去哪儿?”
费斯愣了愣,还要不要听从女娲的指令离开呢?
他就不信了,允那家伙会杀了他们?!
“我不是想着……让佬笠他们来么?除了咱们,你以为还有谁适合去给他们通风报信么?”费斯支支吾吾地说,他有点不敢看她的眼睛,生怕心里的那些轩然大波雄韬伟略惊动了这三八,不然,就她整天唧唧歪歪的,还不把人烦死!
“哦……”莫桑放开费斯,很是怀疑地看着他,“可是,你确定还认识回去的路吗?”
“蠢货!一直往东走呗!”
“也是,当时那个老怪物说西方有个燧明国的,咱们往东走,说不定就回去了,哎,你说,弥那小骚\/货要是知道允入赘兹国了,她会不会杀过来要了兹的命,嘿嘿,到时候可就有好戏看喽!……对了,我觉得到时候弥一定不是兹的对手,人家兹会‘嗖嗖嗖’地耍绳子,还有啊,人家兹国有三千毒兽护国,佬笠国行吗?哎呀,会不会因为抢火树血流成河,横尸遍野呀!”
这三八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费斯顿时心惊肉跳起来。
史前人类原本并无斗争,那是因为他们各安天命,部落之间无利益冲突,而部落内共产共夫,更不会起大的争执。
现在不一样,两各部落为了火种,两个女性首领为了一个共同的男人,他们还会相安无事吗?
允!对,还有允,不知道为什么,兹国的那只黄鸟好像很喜欢允,所以让兹很敬畏他,爱戴他,而允又是弥倾慕的男子,或者为了他,弥也能甘于人后吧?!
哎,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还是听女娲的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好了。
所以,费斯故意朝西走,对于自知路痴地莫桑而言,唯有听话的份儿,自然认为他们是向边佬笠国的方向行进了。
看着她傻乎乎的蠢样儿,费斯挠了挠头皮,不耐烦地喊了声,“快走啊,三八!”
莫桑冲他很不友好地撅起嘴,但没有吱声。
又过了一会儿,莫桑突然拉了他一把,“哎,费斯,有……有人在哭哎!会不会有鬼啊?!我怎么觉得像海诚的声音呢?……”
海诚海公公?!
莫桑的前男友,费斯大学同寝室四年的哥们儿!
操,不会这么巧,也会穿越来凑这个热闹吧?费斯仔细扶着耳朵倾听了一下,还真像!妈的,海公公抑扬顿挫、摧枯拉朽的哭法可堪称一绝,他相信找什么实力派的演员都模仿不来,他能把别人哭得背过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