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蔡鑫说,“那你命挺苦的,三个男朋友都没碰到好的,那几年怎么熬过来的。”
她摩挲着自己的水晶美甲,脸上早已窥探不出情伤的痕迹,非常的释然轻松,这样的女人往往很乐观,不会浪费时间在让自己不快乐的事情上,对于男人而言也很好,她不会在感情方面记仇和你死磕,而且对待现任,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不会跟着你想着他又恨不得勾搭上另外一个,男人拥有这样女朋友会觉得很省心。
“头一个是初恋,大二在一起的,过完学三年,白陪他睡了那么多次,结果逃不了毕业就分手的魔咒,我还想,那些毕业就结婚的怎么扛下来的,难道她们遇到的都是好男人,我就捡了别人剩下的渣子工作后谈了两个,一个自己公司的,谈了三个月,他主动提分手,一个对方客户,谈了八十五天,这俩加起来连接吻的次数都没有十次,他们说我性冷淡,我只是有点害怕,像上一个初恋,睡了多少次啊最后怎么样有人是越睡感情越深,有人是越睡感情越淡,因人而异,我怎么知道他们是哪一种再也不敢赌了,别的都行,唯独自己身体和金钱,我是绝对不会往外掏,除非我看得出来他真要和我结婚,但我眼拙,我没那么多女人的火眼金睛,透过皮囊看本质,但最起码我能做到的是保住我自己,不受到对方戏弄,这不就行了。”
我原本还想,第一个一千天,至少睡了三百次,这内心深处还是有点难以接受的,毕竟我没有和一个女人搞这么久,黄秋媛算我睡的次数最多的,也不过百八十次,蔡鑫和她初恋多我们三倍,都说一个男人想最快占据一个女人的心,就要通往她的y道,占据她的身体,从而称霸内心,无法驱逐,次数越多她记你越深刻,即使以后分开了,她还是忘不掉你,男人可能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强烈占有欲,所以很多男人在和女朋友搞到一起没几天就会提出这样亲密要求,因为对自己是百利无害,只要做好了措施,连打胎的钱都不用花,逢年过节买束玫瑰,到淘宝来一份打折处理的费列罗,美得她屁颠屁颠,女孩子只要爱上你了,什么都能将就,特别好哄。
不过听了她之后两端情史,我忽然觉得这还不错,至少第一个留给她的全都是阴影,那份深刻的记得也在随着时间和那些现实打击而变得支离破碎,假设我们真能熬到结婚那一天,我可以安心她不至于因为初恋某一天卷土重来就跑掉,女人能够云淡风轻表达对一个男人的咬牙切齿,那才是真的无牵无挂了。
“后来我初恋从国外回来,拿了经济和法律的双学位,在北京那边一家大公司任职it经理,我在天津他在北京,工作领域也算半个同行,难免有碰到一起的可能,同事聚会上正好碰到,他在旁边包间,下属巴结他给他过生日,他挺讲面子的,结果喝多了,我是陪客户应酬,自然也被灌得迷迷糊糊,我俩去洗手间正好碰上,他问我过得好不好,我觉得喝多了的男女特别容易伤感,也很容易迷茫,索性在最后我咬住了,拒绝了他,不然可能我会受到二次伤害,一个曾经在毫无利益打压下就可以抛弃你的男人,在现实社会的激烈竞争和**面前,怎么可能不抛弃你第二次学生时代感情最简单了,都不能善终,以后更不能轻易相信。”
我觉得这妞儿活得特别明白,特别清楚,她深刻了解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喜欢什么,抗拒什么,能够为自己的糊涂付账买单,但她轻易又不会糊涂。
聪明得恰到好处,不让男人觉得头疼觉得压力,但又不过分张扬和咄咄逼人,这样的女人能够非常完美融入这个社会,到哪个领域都是**儿,因为很会审时度势。
我端起杯子,“蔡鑫,觉得挺荣幸,能够遇到你这样的相亲对象,不管咱俩能不能成,能交个朋友聊一聊,我觉得就很受益匪浅,你让我看到了这个社会还存在一种让男人无法讨厌只能喜欢的女性群体,我很惊讶,这二十六年来,我第一次觉得和女人在一起接触不会疲累,而是非常有趣,以果汁代酒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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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鑫很高兴,我们俩好像对彼此的好感度都不低,我没说什么,但是我的外形戳在这里,加上给她营造了一个负责任感情不顺和她同病相怜并且不善言谈沉稳内敛的形象,我觉得足够加很多分。
我叫服务员又加了一份水果沙拉和蓝美土豆泥,推到蔡鑫面前,“女孩都爱吃甜食吧,我对女孩了解不是很多,但我看街道上小姑娘都爱吃冰糕,可女人吃太多凉对身体不是很健康,吃点甜点和水果。我们一会儿可以看看电影,或者我陪你逛逛街。”
蔡鑫拿着一块西瓜吃着,“好啊,我觉得男人都不喜欢逛街,我同事叫男朋友陪着,他都是要死要活的,没走半个小时就叫苦不迭,所以我当初就想,为了不扫兴以后还不如自己逛。”
我笑着说,“我也不喜欢逛街,但我愿意舍命陪君子。”
蔡鑫脸一红,她把西瓜皮放在盘子内,用消毒**擦了擦手,然后对我说,“那现在咱俩也提提对对方的要求吧,觉得合适就可以确定下来,反正我看你对我印象还可以,我对你也很好,如果听了条件觉得不能接受,咱们当朋友也无所谓,反正也没太深入的感情基础,不至于心里难受。”
这正好是我想要的,我原本打算跟她去逛街,路上一边走一边熟了聊聊这方面,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