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昇笑道:“虎魄重光,天地称皇嘛。不过,刚才听天地盟的地尊使说,有位天下第一神算,叫做神算子的高人,已经占卜过了。名字中带天字的人,才是虎魄得主。
我名字里面又没有天字。看来是没机会得到虎魄神刀啦。但这么好玩的事,过去凑凑热闹,倒也不错。怎么样,灭兄你不去吗?”
“哼,我不喜欢凑热闹。”灭鬼神淡淡抛下一句,迈开大步,头也不回也走了。
“嗯,外冷内热,真是个有意思的人。”萧昇点点头,随即盘膝打坐,把刚才那颗血戎果拿出来吞服了。然后徐徐推动波纹仙道的能量,转化药力疗伤。
血戎果本来就是疗伤圣药。再加上刚才的蝙蝠血,两者相辅相成,疗伤效果无形间大了一倍。两个时辰之后,萧昇长长吐出口浊气,长身站起。显得精神奕奕,已经伤疲尽去。
既然已经知道方位,萧昇也不再耽搁。他左手一挥,空地之上,已经出现了一头异种猛禽。正是具有鲲鹏血脉的“击风鹰”。它全力飞行的话,足以日行万里,正是最佳代步工具。
萧昇坐上鹰背,一声吆喝。巨鹰立刻大力煽动翅膀,腾空而起。它冲上云端,盘旋了两周,认准方向,立刻向东南方飞去。
飞行数百里之后,巨鹰已经脱离了涿鹿地域的范围。山林之间,不再弥漫着各种剧毒瘴气。也没有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毒虫怪兽。人烟逐渐稠密,更出现了村庄城镇。萧昇于是收起击风鹰,改为进入市镇,买了一匹马,慢慢向泰山的方向走去。
五胡乱华,是一个空前的乱世。各国诸侯为了争权夺利,不断互相兴起战火。一场大仗打下来,胜利者动不动就要屠城掳掠。败者则四散逃入山林,落草为寇。所以占山为王的盗贼,遍地都是,简直多如牛毛。
老百姓一方面要交税纳粮,另一方面又要被这些盗贼劫掠,日子过得相当苦。萧昇沿路走来,几乎每一日,都会遇上土匪劫掠行凶。
路见不平,自然要拔刀相助。于是萧昇接连闯进这些盗贼的老巢,把他们连根拔起。
柴家堡、窦家寨、好汉堂、虎风堂、黑刀峡、七煞帮、快马帮……七天之内,整整七个江湖上臭名远扬的盗贼窝,合共上千名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的奸徒,全部恶贯满盈,被萧昇把他们送进了十八层地狱。
没过得几天,江湖之上,几乎人人都知道了。有一位姓萧的少侠,突然崛起。七日连挑七寨,杀人不用第二招。一时间,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十分轰动。甚至有好事者,还替萧昇取了个外号,叫做“一世用剑不提剑”。
之所以有这个外号,因为,萧昇身穿神器“八部神威”,把龙痕宝剑背负身后。但却从来没人看过萧昇拔剑。所以那些江湖中好事者,就替十四皇子取了这个诨号。
萧昇自己,当然并不知道平白多了个外号。他只是按照自己的步调,一路向泰山前进。不过,中途恰好遇上打仗,不得不被迫绕道而行。却无端端地,又多耽搁了不少时间。
半个月之后,萧昇骑着马匹,来到济南城。这里距离泰山,已经不远。快马加鞭的话,几日之内,也就到了。
眼看天色已晚,萧昇于是策马入城,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安顿好之后,就下去客栈大堂,叫了几个菜,一壶酒。自斟自饮。
忽然之间,只听见门外响起纷乱脚步声。同时,又有人大声尖叫。声音惊惶慌乱,但同时也悦耳甜美,似乎是位妙龄女郎。
叫声未落,一条窈窕身影,已经连跌带撞地冲入客栈。原来果然是名少女。
看她年纪,顶多十七八岁左右。相貌标致艳丽。一头碧绿卷发,如波浪起伏。身段曲线玲珑,肌肤如凝脂白雪,充满异域风情。举手投足之间,更媚态撩人,美艳不可方物,绝对堪称绝色尤物。
此时此刻,这少女眉宇间满是惊慌恐惧,衣服上也沾了新鲜血迹。乍看之下,更增添了三分楚楚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