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艳红矢口否认,说一直是她一个人的行为,那天晚上罗锦文看见的人她不知道。汤艳红否认的目的是想包庇另外的同伙。
嫌疑人招供,揽下了所有的罪行,案情基本明了,只是有没有同伙还有待调查,但是上面又催着要结果,公安局为了尽快结案交差,这个案子又不是什么问题严重的大案子,所以很快就结案了。
案子移交到检察院。
在检察院公诉了一个月后,法院宣判汤艳红因为故意纵火企图谋害他人,判刑有期徒刑三年。
汤艳红被宣判的第二天,事情急转直下,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汤艳红说自己怀孕了,经过法医检查,汤艳红确实怀孕三个月了。
虽然汤艳红已经离婚,而且声名狼藉,但是臭肉容易招苍蝇,所以汤艳红身边也不乏男朋友。
听到汤艳红怀孕的消息时,蓝铃儿的芳菲园已经开业了,蓝铃儿想,怀孕三个月,那么蓝家小院火灾的时候,汤艳红就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汤艳红不可能怀孕三个月才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么说来,汤艳红故意在她怀孕的时候纵火烧蓝家小院,就是为了怕事情暴露以后借怀孕来逃避坐牢。
果然,因为汤艳红怀孕,她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当然,因为判刑,汤艳红的公职是没有了,但是因为怀孕,汤艳红免除了牢狱之灾。
以汤艳红的心机,她不可能做这样破釜沉舟的傻事,但是她还是做了,说明仇恨已经让她完全丧失了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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