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看着,常征眼睛亮了,使他眼睛发亮的并不是这书的情节,说实话,情节很老套,还没他上本书的情节好。无非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不甘生活在社会底层,想要出人头地,于是加入了黑涩会(常征擦汗,为什么出人头地,一定要加入帮会呢?好好读书,从事正当行业不行吗?)。
真正使常征眼前一亮的,是宅男第二的文笔。宅男第二在这本书中的文笔、行文,看的出来,下了很大的功夫,相对于上本,有了很大提升。
这小子值得培养,常征心说。他从宅男第二的文风上,依稀看到了一个地球大神的影子,那就是写出《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的烽火大神。
烽火大神的文笔很独特,可谓独树一帜。这个宅男第二能有类似烽火大神的文笔,也属难得,但还需要雕琢,光靠文笔成不了书,在情节构思、桥段设计上,他和烽火大神还差很远。
多少文笔出色的写手,最后归于沉寂。跟的上潮落,编的出迎合市场需求的故事,才能混口饭吃。
“重点跟进。”,常征对宅男第二开始感兴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