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魔殇之名扬天下>第三百二十一章 最沉得住气得炼丹师(下)

(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推荐一!收藏一个!打赏一个!礼物来一发!)

时间又是一分钟接着一分钟地消逝,此时比赛场中的人已是所剩无几,很多人已是无法继续坚持,不过有那么几个依旧在咬着牙。

此时在所剩不多的炼丹师当中,有一个一身黑衣,用巨大的冒着蒙着脸的人却是特别引人注目,同样是和叶欢一样“搞到”最后,不过他给人的印象却是与叶欢给的绝对不同。

黑衣人看不见脸,所以自然也就无法看见其表情,不过从他的动作却是可以看出此时的他与叶欢一样也是处于全身心投入炼丹的状态。除了这点他与叶欢确实是很不一样。

黑衣人全身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无比吸引人的气息,犹如黑夜中的月辉,他面前的炉鼎之内,一只红色的虚火凤凰是不断围着那颗说不上颜色的丹药飞舞鸣唱,丹香混合奇特的光芒是不断向四周扩散,那颗无法形容的丹药则是在炉内不断游走,要不是有那只虚火凤凰存在可能它已是冲了出啦。

转眼间已是过了五点半,其他炼丹师是真心坚持不住了,很快的,场上就只剩下了叶欢和那个黑衣人。

很多观众也是坐不住纷纷离场,回家抱着逼人的老婆或者别人的老公去了,要不是有一部分为黑衣人的炼丹术所吸引,恐怕真的就人去楼空了。

倒是主办方派来的此处大赛的组委会成员耐得住性子,而且他们似乎看出了叶欢和黑衣人的与众不同,尤其是黑衣人,他的炼丹手法很是吸引他们。

三月的五点半已是日落西山,此时的天空夜幕已是拉下一半,透过半黑的背景色,留在红色之焰广场的人们这才发现,叶欢的炼丹并不像白天那样混乱不堪,而黑衣人的炼丹也不仅仅是一只火凤在游走。

首先是叶欢,在天上逐渐暗下来的情况下,在场的人终于是看出来,叶欢那看似杂乱的虚火居然是许许多多的金色小鱼在淡金的虚火中不断朝着那颗此时已是浑圆的丹药“游去”,就在那些金色小鱼游至丹药处,便是化作早已刻画在丹药表面的一条巨龙的一片龙鳞,而此刻那丹药表面那条栩栩如生的巨龙,其身体表面的龙鳞于是到了尾部。

再说黑衣人,在黑色的天空下,他炉鼎中的虚火是更加耀眼动人,先不说那只火凤,就是炉鼎四周的虚火也是如舞动的美人一般,而在那不断飞舞的火凤四周零星地分布着一线金白的亮光,游动中的火凤便是在不断捕食那些白光,而后火凤每捕食一道白光,炉鼎内的丹药便是更加润泽一分,而且一只凤凰的图案是不断地在丹药表面变得清晰。

很显然此时场地中坚持到最后的两位炼丹师便是此次比赛极有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的人,因为在还未完成的前提下他们的丹药丹香已是吸引无数恋丹奴。此时广场的上空时聚集来越来越多的一只银白色的飞虫,他们浑身成银白色,翅膀成淡金色,浑身散发着浓郁的丹香,这便是名家恋丹奴的昆虫类魔兽。

恋丹奴,金境昆虫系魔兽,喜群居,速度类魔兽,防御强,敏捷度高,不过攻击力几乎为零。如其名,恋丹奴非常喜欢丹香,不过不是什么丹香它们都喜欢,一般只有超过五的丹药才能吸引到它们的聚集。

此时红色之焰上空聚集了不少的恋丹奴,说明至少在叶欢和那个黑衣人单中有一个人此次炼制的丹药会达到五这个级别。

恋丹奴除了喜欢五以上的丹药这个特点,它们最为人所熟知的就是他们本身就是一种活着的丹药,因为大自然的神奇,恋丹奴可以不断在体内积累丹药的特性,所以时间长了它们自身便是有了丹药的一部分功能,正如它们名字中的最后一个字,一生追求丹香却是一生为丹香所累,成了十足的丹药之奴。

一般来说炼丹师是不会对恋丹奴出手的,因为这些小家伙的存在对于丹药的炼制有着巨大的好处,所谓丹香其实就是炼丹过程中将那些多余的精杂质燃烧后形成的无法用肉眼看见的微小颗粒而挥发出去,而在丹药冷却的过程中多少会有一些杂质被吸回丹药内影响丹药的阶。恋丹奴的作用便是最大化吸收丹香使得丹香对冷却的丹药的影响降至最低。

不过此时还留在场内的观众可不管这些东西,这完全可以说是天下掉馅饼,免费的丹药盛宴,所以大家都是放弃了观看炼丹,而是投入到对恋丹奴的掠夺当中。

但是恋丹奴的敏捷度可是超高,哪怕是你觉得你以及将其握在手中了它们也随时可能逃走,所以真正能抓住恋丹奴的人并不多。

“丹王争霸赛”首场预赛已是进入十分钟的倒计时,此时依旧留在场外的夜无霜等人都是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眼看就是比赛要结束了,叶欢的丹药却是还未炼成,她们发现叶欢现在怎么变得那么墨迹了。

高台之上的组委会成员们也是处在很紧张的状态,要是叶欢和黑衣人都不能及时完成比赛,那么可是这次比赛重大的损失。

不过很显然叶欢和黑衣人都是不想令那些期待的人失望,只见两人几乎是同时大手一挥,而后两道金光是从各自的鹿鼎内爆发,而后直冲夜色已是的天空,两道巨大的光柱是连接天地,照耀整个紫都。

两道光柱持续几秒,便都是渐渐敛去,不过黑衣人丹药所释放的光柱要比叶欢的更强更耀眼,而且还多在空中持续了两秒,也就是说从丹成的“瑞兆”看


状态提示:第三百二十一章 最沉得住气得炼丹师(下)--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