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赫镇不大,普通镇民只有数千人。不足两丈的土围墙,呈不规则状态围起了小小的叶赫镇。每逢初一,叶赫镇都会开集,一些游商们,会赶着马车,载着货物,从四面八方云集到叶赫镇内。
而叶赫镇附近的村民,也会前来赶集,他们将牛羊猪马,或是一些皮革,干肉,油脂等东西,卖给那些行商,再从行商那里,购买些锅碗瓢盆,粗布麻布等等生活物资,当然,最重要的还有盐。
至于一些香料,细布,丝绸,天鹅绒等等奢侈品,这里生活的人们只有极少数人能享用得起。连胭脂花粉之类,其他富裕地方女子的必需品,这里的女孩也会视作是极高档的东西。
一月一度的集市,便是叶赫镇最热闹的时候,通常人数会超过万人,将原本不大的叶赫镇,挤得熙熙攘攘。
这日,便是雷青驻守叶赫镇后,第一次开集。从昨晚开始,便有行商陆陆续续而来,向镇里缴纳了一定数量的金币作为交易税金后,就能开始在集市里摆摊,交的税金越多,就越能占据有利的位置。
从集市收来的摊位费,也是叶赫镇的一大主要财源,每一次大约能收个百多金币税金。一年下来,有一千三百金左右。
当然,能不远千里来到叶赫镇行商的,多半都是那些苦哈哈的小商队。诸如李氏商会那种大商家,是看不上这种又偏又穷小地方的。
税金也不能收太多。如果那些行商赚不到钱,或觉得不划算,下次就不会来了。
管理一方土地,其中学问很多,才区区小半个月,雷青便觉得自己好像瘦了一圈。这比修炼之类的,劳累了许多。但也让他学会了很多东西。开阔了各种视野,拓宽了不少思维方式。
何况,雷青也从未放松过对自己的修炼。毕竟实力才是自己真正的安身立命根本。白银初阶,虽说已经能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高手了。但真正想要成为一方霸主级人物,黄金级是绝对免不了的。
自从被追杀逃出来之后。雷青便对自己的实力格外看重。再也不像年轻时候那样,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了。
叶赫镇,是雷青第一次真正主宰的一方。在这里,他就是天,任何人都必须听从他的命令。包括叶赫镇镇长,也不过是他的副手,帮助他处理政务而已。
权力,给他带来了尊敬和地位的变化,也给他带来了很多责任。叶赫镇范围内,老老少少三四万子民的命运。已经完全掌握在了雷青的手中。
没有骑马,而是在几个贴身亲卫的簇拥下,领着左芊芊一起逛集市。每当雷青踩着这一块土地的时候,心中都会有一些别样的感动和领悟。
在这块土地上,自己就是王。自己就是主宰。渐渐地,他也仿佛感受到,一种落地生根的感觉。黄黄而陌生的土地,让他慢慢熟悉,渐渐融入到了骨子里。虽然这里很穷,很脏。又很乱。但他才来了区区半个月,就开始与这里有了些血脉相连的感觉。走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内心格外舒畅安详,
这和他在帝都不一样,那里,他仿佛是寄人篱下,帝都再繁华,再富裕,那里都不是他的。正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狗窝。
“雷将军,雷大人。”
一路走去,认识雷青的人,都会急忙驻足,恭恭敬敬的行礼招呼,表示对雷青的尊重和敬意。这里面有赶集的牧民,农民,也有摆摊位卖东西的行商。
今年风调雨顺,麾下百姓收成不错,有了富裕的粮食,便想着来集市换些生活日用品。亦或是狠狠心,扯几尺花布回去给闺女缝一件新衣服,再添些胭脂花粉,把女儿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也好寻个好人家。
一些穷困而普通的百姓,愿望其实很简单,平平安安,子女幸福。
雷青也是和他们笑呵呵的打招呼,一路慢吞吞的走去。很多人对雷青的尊重,是发自内心的。雷大人初来乍到,便击溃了一支大型马贼,救了整个乌拉村。
这让雷青的名声,已经传遍了整个叶赫镇范围。村民们要的也很简单,就是太太平平。一个能打仗的将军来镇守,自是会收到欢迎。
雷青看着那些交易的商品,都十分的原始,多半是些锅碗瓢盆,锄头镰刀之类。很多牧民直接赶着牛羊到了集市,与那些行商讨价还价的。虽然有时候会争得脸红脖子粗,但总体还算安定。
每月一度的集会,会给叶赫镇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也是最乱的时候。一些游荡的猩马贼,会侵入到叶赫镇范围内,看看能不能打劫到农民和商人。
对此,雷青已经有所防范,今日停止了训练。由各队大队长组成了骑兵巡逻队,开始沿着边境不间断巡逻侦查。境内,也有巡逻队不断来往。很多老百姓也聪明,成群结队的跟着巡逻队走,这样最安全。
叶赫镇的正规军,对猩的马贼们还是颇具威慑力的。
此外,还有治安问题。每月集会,都会出现些小偷小摸,或强买强卖,亦或是一言不合打架斗殴的事情。
由此,雷青按照往常的规矩,留了一百人临时形成治安队,维护庄市的治安。才开集区区一个时辰,治安队就抓住了好几个小贼,阻止了数次斗殴。这一次,治安队格外认真,因为这是雷青到任后,第一次开集。他们可不想这次开集出点什么差错,有损雷青的威名。
“芊芊,你一个女孩家家整天穿皮甲,搞得自己灰头土脸也不是个事情。”雷青走到了一个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