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枪魔霸世>第三百一十四章绝色妖孽,“逼供”
石之间想到黄金史莱姆之前说过可以变成人类的样子,还能改变肤色,更关键的时,他感应到了黄金史莱姆的精神波动,当即皱眉道:“你是史克莱?”

“对啊对啊,就是我。”

林锋无语。

皱皱眉,再问:“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你不喜欢吗?”黄金史莱姆道:“我发现你之前很喜欢抱着冰雁睡觉,很喜欢她,就以为你喜欢这个样子的呢。难道不是吗?”

林锋郁闷:“我喜欢的是冰雁,你就算变成她的样子,你也仍然是黄金史莱姆,不是赵冰雁啊。”

“啊……这有什么区别,看起来不还都是样子吗?我现在跟她都一模一样,她懂的我可以学懂,她能做到的我全部都能做到,而且我的实力比她还强……”

“不一样的……好了,你快变回原来的样子。”

“变回原来的样子?你比较喜欢我原来的样子吗?”

“嗯,应该吧……”

“骗人,我知道人类总是喜欢人类的样子的。男人就是喜欢女人,所以我就是要变成女人的样子。”

“那随你的便,不过不要变成我认识的人就好了,这样很容易让人误会,很不好。”

“这样啊……那这样……”黄金史莱姆身形变化,胸脯更挺起来一点,后臀更翘了一些,头上的长发颜色改变,眼睛鼻子变幻,变得有些像师亦萱,又有些像赵冰雁,同时还有些像那元神晶核内部的美女,但细看,却与三女不过四成相似而已。

相貌与三人有四成相似,但身材却比三女要惹火得多了。

“嗯,这样可以了吧?”黄金史莱姆问。

林锋无语,点点头。

“点头就是表示可以了?你喜欢我这个样子?”

“嗯,差不多吧。”林锋嘀咕道。

“差不多?”黄金史莱姆眨眨那美丽可爱的眼睛,一副娇俏美*女满脸疑惑的模样,若是不明内情的宅男纯男甚至是怪大叔们看到,十有**就会忍不住狼性大发了。

她嘀咕了一下,就道:“差不多,那意思就是说,还差一点?嗯,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变好了……要不,你帮我看看?”

说着,身形一晃,身上的衣服尽数褪去,就这么俏生生地站在林锋面前,还故意张开双臂,摆着姿势:“你帮我看看,是脸形有什么地方不够好,还是身体哪里不够好?是这胸部?腹部?后腰?屁股?还是大腿?”

林锋一看,差点忍不住喷了。而听着黄金史莱姆的话,更是差点忍不住喷了。

实在是太刺激了……虽然心中明知道这个家伙根本不是人类,甚至不属于脊锥动物,而是最简单的单细胞动物。但是……但是……面前这副形象,实在与真正的美女没有什么区别。而且是倾国倾城,国色天香,全身上下几乎找不出瑕疵来的绝色美女。肤色之光滑细腻红润,身材之完美,绝对能让世间无数堪称绝色的女子为之自惭形秽,哪怕是拥有美貌,还要外加各种神秘身份和家世的光环,再加上强大修为的滋润,那等盖世美人,在这黄金史莱姆面前,也不得不“泯然众人”。

所以,就算是明知道面前的不是人类,林锋也忍不住一阵心跳加速。

“真没出息。”他自己暗骂了自己一句,长吸一口气,道:“好了,你先穿上衣服吧。”

“为什么?”她一脸无辜的表情:“若是我穿上衣服,哪里长得不够好,你就看不到了……嗯,用精神力量探测,不如用眼睛看这么……这么直观,对,就是直观这个词。

“哦,对了,我好像从那个圣域血族的记忆中得知,人类还讲究手感……这个手感是什么样子?人类喜欢什么样的手感啊,像大腿胸部小腹后臀这些部份,是比较有弹性的,还是比较软的,或是结实一点的?你要不要摸摸看?我可以再改变一下……”

林锋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实在是太“好看”了,沉默了一下,只得违心地道:“我对这个也不懂得。”

“怎么会不懂得?”

林锋眉头狂跳:“我对修炼更感兴趣……好了,如果你有疑问,以后再问吧。或者找别人……嗯,找别的女人问一问,她们比较清楚。”

“哦……”黄金史莱姆似懂非懂,迟疑了一下,便穿上衣服。

林锋暗暗吁了一口气,心中嘀咕:“真是妖孽啊……长得这么祸水,居然能让人明知她不是人类,都忍不住心动……”

这已经不仅仅是好看和漂亮而已了,还涉及到“媚术”之类的东西了。只不过,黄金史莱姆是有意无意将精神波动释放出来,以作模拟,那精神波动能附带的“魅惑”的特殊副作用,就连黄金史莱姆也不清楚,林锋一时也没注意。

这时,林锋问:“对了,你刚才说你抓到一个斗圣了?”

“对啊,在这里。”黄金史莱姆兴奋地奉上那团天地之力封困的拿烙斯的元神。

“拿烙斯?”林锋看着那已被封印,意识渐渐混沌近乎昏睡的拿烙斯。

右手一点,那天地之力散形,里面的元神散发出来。

林锋右手一招,阴阳造化炉内飞射出一支剑。一支百炼精钢长剑。若在凡夫俗子手中,可称宝剑利器,但在斗尊境界以上的武者手中,甚至是在斗王境界以上武者的手中,都算不了什么了。

而在林锋手中,这更是一捏就碎的破玩意。

只见那剑朝那元神一拍,林锋便聚拢周围的天地之力将那元神压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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