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擒龙轻轻一捏,李骥低声“哎哟”了一声,连忙说:“不对,再往外一点。”
李骥同样也是跟着高队长学过功夫,而且他本身就有武艺,从小闯荡江湖,各种稀奇古怪的技艺所学极杂,接骨这类手艺他也懂得一些。
沈擒龙摸着找对了李骥的踝关节,接着只要再向上一用力就成了。
但是沈擒龙就是不敢动手。
沈擒龙是一个极重情义的人,这一方面是家教,一方面是天性。
李骥多次舍命吸引敌人,把生的希望留给他,让他极其感恩,所以他生怕让李骥受一点苦,万一接错了,李骥的脚就不能沾地了。
虽然是隆冬时节,但是沈擒龙的头顶却直冒热汗。
他抬手擦了一把汗,又摸了一遍李骥的脚关节。
李骥生气地说:“怕什么呀,是人都有第一次,没什么大不了。接错了再来几次就行了呗!”
沈擒龙又擦了一把汗,一咬牙,轻轻一用力,只听李骥的关节里边轻轻的“咔巴”一声响,李骥轻轻地“哎哟”了一声。
沈擒龙急忙问:“怎么样?接错了吗?”
李骥轻轻活动活动脚,虽然还是疼,但是和刚才那种疼法已经完全不同了。
李骥一下子蹦了起来,在地上走了几步。
他笑着说:“看见没有?成了!别那么点胆子,有什么好怕的!”
沈擒龙心里一阵轻松,不禁笑了。
他知道,这时脚上肯定还是疼的,但是李骥这个人一向刚强,这么点痛苦,他是不放在心上的。
到了这时,沈擒龙才觉得自己的胳膊抬不起来了,原来他刚才胳膊负伤,为了带着李骥脱险,一直没有包扎伤口,刚才又一直用右手用力,加剧了伤口的疼痛。
沈擒龙不禁微微**起来。
李骥也才想起,沈擒龙受伤了。他赶紧把自己的小褂撕开,给沈擒龙包扎。
他一边包扎一边埋怨沈擒龙:“你也真是,瞎着急,自己的伤口怎么能不包扎呢!”
沈擒龙被李骥勒得直吸凉气,但是仍然笑着说:“那时候那有功夫包扎,你都不怕疼,我就那么娇气?”
李骥骂道:“狗屁娇气,你知道不包扎是什么后果吗?你不包扎,鬼子就跟着你的血迹追上来了,那时咱们就全完了,懂吗?那种时候,再怎么着急也得把痕迹消化了,记住了吗?”
李骥从前生活的地方,胡子,政府军,鬼子,互相之间每日混战,生存条件极其恶劣。智力、武功、坚韧性格,缺少一样都无法活下去。
能够在这样残酷的条件下生存下来,还要脱颖而出,必须象一只自己舔血的孤狼,忍受一切痛苦,精心计算一切可能,用最小的牺牲换取最大的生存成果。
李骥在这样的艰险环境中养成的习惯,是他能够从东北一直杀到华北,杀掉无数鬼子却仍然幸存的基础。
沈擒龙深深记住了李骥的话,这都是用鲜血换来的作战经验。
李骥给沈擒龙包扎完伤口,又说:“得了,回去看看吧,看看留下什么尾巴没有。”
两个人拎着枪,悄悄顺原路返回,看看沈擒龙留下什么让人家跟踪的蛛丝马迹没有。
幸好沈擒龙伤得原本不重,他又是背着李骥全速飞跑,留下的血迹并不多。
在这样的深夜里,要在这样的密林中发现这些血迹,非常不容易。
李骥和沈擒龙马上转身后撤。
正走着,两个人忽然不约而同地站住了。
沈擒龙问李骥:“你有什么感觉没有?”
这时,从一棵大树后面悄悄伸出一支枪口,一梭子子弹暴雨一样向他们的背后射来。
[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