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王妃反穿记>第二百八十三章 、庭辩
中三年拿到的奖励总计十三万五千多。

综上所述,金珠姐弟四个这几年的收入总计约达八十万,刨去这些年的各种花销约十五万,这姐弟四个还有六十五万,足够他们成年,而且,金柳是一个明星,挣钱很容易。

可反观被告,一个没什么文化没什么特长的农村孕妇带着一个四岁多的小姑娘。他们以后的生活来源只能靠手里的这点存款,所以这笔罚没款理应由原告负担。

接着,被告律师还列举了金珠卡里的几笔不明走向的巨款,对方完全有理由怀疑这笔钱是原告通过别的什么途径挣的。为了某种原因故意转移了自己的财产。

这点金珠倒是早就预料到了,她自己站了起来逐项逐项交代那些款项的来源和去向,加上有黎想这个明星身份在,这些钱财倒是也交代得过去,毕竟谁也想不到金珠会有这个能力挣这么多钱。

孙小燕自然不信。她知道金珠跟林月梅做过衣服,她说这笔钱是金珠自己挣的。

好在白律师有林月梅的证词,她和金珠之间的合作只有区区的几千块钱的金额。

可孙小燕不干,她认定金珠转出的那一百万肯定不完全是黎想的,肯定有金柳和金珠挣的,只是他们暂时拿不出证据,她要求法官进行详细的调查。

金珠见她不依不饶的,对白律师耳语几句。

接着,白律师列举了孙小燕的账户里有一笔来源不明的款项,高达十二万。这笔钱是被告和死者杨大山的婚姻关系中出现的,因而这笔钱也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孙小燕听了不慌不忙地站了起来,说这笔钱是她父母暂时寄放在她手里的养老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刚才我的律师也说了,我是一个没有什么特长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村孕妇,还有一个不足五岁的女儿,孩子出生到三岁之前,我肯定是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吃老本,三年以后。我一个四十岁的老女人,就算是出去打工也没有人会要我了,可留在家里种地一年拼死拼活只怕都养不活我们母女三个。可我的那几位继子女呢?杨金珠是一名帝都大学的高材生,刚才律师也说了。高中三年她靠参加各种比赛拿奖就挣了十三万多,这大学四年她能挣多少?还有,众所周知,杨金柳是一个明星,又是拍广告又是拍电视剧的,随便一个广告收入就比我在外面辛苦一年打工挣的还多。各位法官,你们就当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的母亲吧,给我们母子三个一条活路。。。”孙小燕不愧是在外面打过工见过点世面的,说起话来也头头是道,说到后面甚至掉眼泪了。

金珠见三位法官点点头,其中还有一位女法官眼里也含泪了,便站了起来,“各位法官,我想问问被告,今天你手里拿着七八十万存款的时候你让我们给你条活路,那么当年我们姐弟四个一点生活来源没有只靠着那点捐赠款的时候你怎么不想着给我们姐弟四个留条活路?你是怎么*着我爸去银行偷取那笔存款的?那是我们唯一的生活指望,是全市多少好心人的爱心汇聚在一起才给了我们那点生的希望,要知道当年我才刚十二岁,金杨十岁,金柳八岁,最小的金牛才刚五岁,可你们做了什么?”

“那钱最后不是没有取走还留给了你们吗?”孙小燕嚷道。

“那是被我们发现了拉着村长去拦住了你们,不是你们自己良心发现及时收手的。还有,先不算旧账,就说现在,我是挣了点钱,金柳也确实挣了点钱,可我们的钱说白了是靠运气挣来的,不是稳定的收入来源,金柳进入初三之后就没有接过任何广告和电视剧,因为我不想让她进娱乐圈,我不想她小小年纪就背负那么大的精神负担,我希望她静下心来好好念几年书,等她满十八岁以后再来决定她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所以这笔钱我们不能轻易动,是要供我们四个念书用的。各位法官,我承认我父亲这些年确实给过我们口粮,可过日子仅仅靠点口粮就可以吗?我们不要吃菜,我们不要穿衣,我们不要念书,我们也不会生病,是吗?”

“那个可不怪我,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嫁到你家,我嫁到你家的时候你们手里已经有了三万多块钱。”孙小燕站起来驳道。

“是,所以你才千方百计地想算计我们那笔捐赠款,如果不是我们及时发现,那笔钱当时你就取走了,根本不顾我们姐弟四个的死活。各位法官,当年的那笔钱有二万五是别人捐赠的,其他的是我带着弟弟妹妹们挣的。”

金珠简述了一下当年那笔捐赠款的来源,这样一来,也就不可避免地说出当年她带着弟弟妹妹跳江的事实和缘由。

“各位法官,各位亲友,我从十二岁开始独自带着弟弟妹妹们生活,喂j喂猪养鸭子养鹅种菜,为了能有一口饱饭吃我们什么脏活苦活都做过,没钱买衣服我自己学着做,为了挣钱念书一到节假****就带着弟弟妹妹去田家寨卖j蛋鸭蛋鹅蛋卖玉米卖粽子,为什么我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能做到的事情她一个三十多岁的成年人都做不到?你们不想知道其中的理由吗?”

金珠的话没说完,辩方律师站了起来,反对金珠说这些跟本案无关的言论误导法官的判断。

“这怎么是跟本案无关?这怎么是误导?我这是在陈述事实,对于这样一个又懒又馋又自私又任性且没有责任心的女人,我没有向她追究我父亲之死的责任就已经很宽容她了,凭什么要我给她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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