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上的男人叫赵寻,毕业五年,在万氏工作已经近五年了,如今,不到三十,正值事业的上升期,赵寻虽然也不是帝都人,但经过前些年的打拼,生活非常如意。而且,赵寻对郑菲非常的主动,两人决定,周末的时候,一起去帝都有名的清朝复古小街吃饭。
周末,在王依依的精心打扮下,郑菲浓妆艳抹的,踩着高跟鞋便出了家门。
大街之上,人潮不断,比肩接踵,店铺老板总不辞辛苦的把店中最好的商品陈设出来,整条街道早已水泄不通,吆喝声又是此起彼伏、绵延不绝。
王依依此时走在最前面,给郑菲以及赵寻开辟了一条窄窄的小路,这种情形类似于挤公交车挤地铁一样,王依依的个头不高,但是却很壮,他从人海中挤出去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倒是郑菲在后面被来往行人撞得东倒西歪,头发也险些散下来,好不容易转了一条街,进了一条深巷,王依依说道,“郑菲,你看前面那家香满楼就是这几条街内最有名气的酒家,酒店的酒甘醇馥郁,口齿留香,真乃绝世佳酿,喝过之后,那是一个畅快,反正今天放假,我们就去尝尝如何。”
郑菲满脸难色,想着毕竟这是第一次跟赵寻吃饭,喝酒总不是最雅致的,便有些推辞,她随着王依依过去,放眼一看,不禁心生狐疑,如果真像王依依口里所说店内的酒那么好喝,为何店内只有一个客人呢?
王依依见形势不对,悄悄的跟掌柜的说了些什么,然后连连点头似是在套着近乎,掌柜的却俯首贴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这时的王依依脸色有些难看,他转过头走到郑菲跟赵寻的跟前,不悦的说道,“靠,什么情况,这店都被那男的给包下来,今天的酒咱们是喝不成了。”
嗯???
出师不利!!!
仗着有钱就包这家店,典型的富二代的铺张浪费恶习。
郑菲斜眼看过去,像一只撒了气的气球,顿时蔫吧了。
再瞧那男子自斟自酌,频频举杯,还正在兴头上,小小的口杯似乎并未满足他的yù_wàng,后来,他干脆抡起酒坛灌起自己来。
一大清早就如此喝酒的人,要么是过于悲伤,要么是过于欣喜。
不过他的表情看似很平静,郑菲也分辨不出他的心情是好是坏。
他依旧在灌酒。
灌酒。
郑菲其实很讨厌喝酒的男人,幸好店里的男人不是嗜酒的老男人,不然郑菲会更加反感。
原因很简单,作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胜而不骄的财务实习生,郑菲的酒量也非寻常人可比,但是对于郑菲来说,最郁闷的事情便是出入各种酒局,因她生平却最恨那种劝酒的老男人。
一般这个活儿都是牙齿摇摇晃晃的科长,办公室主任还有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公务人员才能做出来的事情。
他们把灌美女当成一种幸灾乐祸的酒桌娱乐活动,他们喜欢看一个个扎着小辫子的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红着脸蛋痛苦的哀求他们,越真诚越无助他们越是开心,那眼角深深的鱼尾纹里藏得全是机关算尽,他们的狰狞,好色的本相全部都毫无遗漏的清晰的刻在脸上,无奈的是,那种不安好心的人却一直深得领导垂爱,永远骑在普通的员工身上作威作福。
是谁说,酒桌上要韬光养晦,循序渐进,切不可一上来就装大?
郑菲一边想着这句话,一边摸着鼻子,毕恭毕敬的走到那个男人的面前。
他要么是家大业大,要么就是个暴发户,能把这闻名远近的酒店掌柜都给震慑住的人实在不容小觑。
可是,已然到了他面前,却猛然发现,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孙继琛。
“这酒怎么能这么喝?”郑菲有些奇怪的看着酒店掌柜,“这得喝出人命了!”
掌柜的为难,“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都会来这里,包了我的店,一喝就是一天。唉,也难怪,他内心苦闷啊,三年前,她的女朋友,就是被当成人质,最后死在这里的,孙警官也的确是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是舍弃了自己的女友,抓住了罪犯。”
赵寻灰溜溜的跟在郑菲的身后,不住的拖拽郑菲的衣袖,“郑菲,不如,我们去别的地方吃饭吧。”
郑菲有些不高兴,却笑嘻嘻的向孙继琛走过去,傻兮兮的装着古人的样子,笑着问道,“这位兄台,一个人喝酒未免过于沉闷,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如,在下陪你喝一杯?”
郑菲主动的在孙继琛的对面坐下,掌柜的本想过来拦她,但是还未等他走出柜台,已见郑菲坐在那里,而孙继琛没有气愤的掀了桌子,于是,无可奈何之下,只叹了口气,似在祈祷别有大乱子发生。
今天的孙继琛和之前的他完全不同,他就像是一个对这个世界陌生的浪人,只是不停的灌着自己酒,对其余的事情完全是一副麻醉的状态。
酒坛底刚碰到桌面,郑菲就瞅准时机一把狠狠抓过那酒坛子,试图此举能赢得他的注意。
是的,他是有一些反馈。
孙继琛不紧不慢的放下了手,眼神不瘟不火的瞪着桌面,忽而又转向店外,眼中顿时便有了世间万物璀璨的缩影。
他站起身来,手背背在身后,一副十分儒雅的才子风范,“掌柜的,什么时候这里安静了,再打发人喊我回来。”
连他的声音都让人如此流连忘返惹人陶醉,郑菲的心有一丝丝波澜。
《诗经》有云,彼其之子,美无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