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大剑不是一种常见的兵器,但也说不上多稀罕。史密斯在他小时候见自己父亲打过几把,所以依稀有点印象。虽然从来没有人来买大剑,不过既然知道长什么样,难道还做不出来吗?
双手剑什么的,乔尼以前也见过,是在电影里。《勇敢的心》中的威廉华莱士就是挥舞着双手剑冲入敌阵的,伴随着战场的呐喊,伴随着悠扬的风笛,如同战神一般,左劈右砍。真是帅啊。
父子俩用现成的钢锭,敲打了两天,终于完成了一把符合乔尼想象的双手大剑。
将剑立在地上,剑柄差不多到乔尼的脖子。钝圆的头部,宽而薄的刃身,握把上方有一段无锋的剑刃,用皮革包裹,供武者持握。这就是一把为了“砍劈”而存在的凶器。
反正乔尼也不会多精湛的刺击。
乔尼过去其实并不想耍长剑,他觉得武士刀的弧形结构更好。但是试了几次,发现打不出那种造型。后来他觉得唐刀很牛,结果打出来后,发现质量很差。
看来是有些特殊的工艺在里面。
于是就只能用长剑了,大小正合适。乔尼挥舞的是长剑,却存着一颗唐刀与武士刀的心。所以用双手劈砍,也就顺理成章了。
对于这把新鲜出炉的大剑,乔尼爱不释手风口浪尖上的小兵。拿起大剑,来到后院就是一番劈砍。确实比以前的长剑顺手多了,没有轻飘飘的感觉,每一次挥砍都很有力量感。
太舒服了!太过瘾了!挥舞着平衡设计并不十分完美的双手大剑,乔尼感觉自己已经发现了这个世界最伟大的宝藏。
当乔尼在后院疯玩的时候,艾丝翠儿来了。
艾丝翠儿是个很热心的人,虽然口无遮拦了些。不过艾丝翠儿也是个很善忘的人。当她回到自己家里的时候,她已经想不起自己在佣兵联盟答应的事儿了。
与此同时,乔尼正兴高采烈地在那把双手大剑的粗胚上砸下自己青春的激情。
万幸,当她偶然遇见奥达拉骑士的时候,她想起了一些事情。
奥达拉见是艾丝翠儿开口,也不好当场拒绝,毕竟卫队里的几个兄弟彼此关系都不错。
“你明天早上带他来城堡找我吧。”
看看质量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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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乔尼.史密斯在吗?”老史密斯在铺子里工作,见有个漂亮的,看起来挺有身份的小姑娘问自己,抬头笑了笑。
“您稍等一下,我去把他叫来。”老史密斯放下手中的锤子,走进后院,随即带着乔尼一起回到铁匠铺里。
“是艾丝翠儿啊。”乔尼摸了把脑门上的汗,“扈从的事搞定了?”
“是啊,明天早上我来叫你,跟我一起去城堡找奥达拉叔叔,他要看看你的资质。”
“那太感谢你了,进来坐一会儿吧?一起吃个饭吧?”乔尼就像在前世一样,盛情邀请道。
“不用了。”艾丝翠儿摇摇手,“我还有任务要做呢。你明天早上记得早些起床啊。还有,带好你的装备,扈从的装备是要自备的。”说完,和乔尼道别,转身出门去了。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女孩子?”老史密斯问乔尼。
“是啊……”乔尼有些出神。
要成为扈从了吗,然后就是骑士,然后就是一名贵族了呀,然后我就可以追求艾丝翠儿,然后我就……
乔尼叹了口气,还是先别抱那么大的希望吧。
心里这么劝自己,但这天夜里,乔尼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天刚微明,他便一个骨碌翻身下床,乔尼很有一种小时候要去参加春秋游的感觉,一晚没睡,还是精力充沛。唯一的区别在于,那时候老师是绝对不会把他赶回家去的。
这会儿艾丝翠儿还没来,乔尼吃完早饭无所事事,便来到院子里,拿起双手剑挥舞起来,就算是热身了。剑刃在风中划过,带起一阵啸声,杀气十足。乔尼一边劈砍着空气,一边暗自思忖:如果当时有这么一把剑,就算冲进哥布林部落也不怕什么吧?
顿时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再次油然而生。
终于,艾丝翠儿来了。
铠甲上身,长剑在腰,短刃绑在大腿上,大剑背在背后,全副武装的乔尼随着艾丝翠儿来到了塔布里城中心的城堡门口。
塔布里城的城墙大约有三层楼高,而城堡却有将近五层的高度。石质的外墙,密密麻麻的箭垛。城上巡逻的士兵装备精良,在阳光照耀下,他们的武器闪着摄人的光芒韩流之绽放。在这座边远内陆的商业中转站里,城堡的存在隐隐提醒着人们,战争,其实并不是那么遥远。
门口的卫兵似乎是认识艾丝翠儿。见她带着乔尼过来,也没有上前盘问,点头笑了一下,待在岗位上没有移动。
城堡简直就是城中城啊,里面有枪兵在训练方阵,也有弓手在训练射击。虽然人数都不多,但是一种肃杀的气势还是从这些职业军人的身上流露出来。
艾丝翠儿没有给乔尼做什么介绍,也没有让他待在原地继续欣赏城堡里的各种装饰和活动的意思。她见乔尼左顾右盼,看什么都很新奇的样子,皱皱眉头,低声说:“别看了,如果成为了扈从,以后有的是机会好看。赶紧跟上,别跟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似的。”
其实乔尼并不是惊叹于城堡的繁华或者军队的威武,他只是对于亲眼看到冷兵器时代的军队感到有些兴奋。这种面对面较量力量与敏捷,将生与死寄托在武器与技艺的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