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还将财富与权势摆在了德蒙的面前。
“我原想做的更完美一些,”德蒙遗憾地说:“但我的兄长回来了,而父亲对他几乎是言听计从,”
“做父亲的总是倾向于长子,”他的导师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你可以把这当做是命运在你耳边发出的提醒与催促——它说你该行动了,那你就去行动,有时候瞻前顾后反而会带来失败。”
“您说的很对。”德蒙说,并再次鞠躬表示诚服。
由于魔法的作用,雨水避让开了导师与他的学生,他们的鞋子、斗篷与所踩踏的地面都是干爽洁净的,而他们所统率的半兽人、食人魔或是巨人却已经全然湿透,他们不满地互相推搡,吐着唾沫,抓着肮脏的头发,争先恐后地爬上一块形状奇特的平台,说它形状奇特,是因为它就像一个方形的厚底托盘,薄薄的边缘微微翘起,而中间又厚又重,它悬浮在距离地面约有三英尺的地方,一对穿着华丽又滑稽的侏儒踮着脚跑来跑去,小心地调试着它的平衡与高度,这可真有点难,因为每个登上它的乘客都会粗鲁地摇晃摆弄一番。
这块巨大的魔法用具可以一次运载十个巨人或二十个食人魔与半兽人,它能浮起,但仍然需要外力拉拽,侏儒们拿它冒充漂浮碟,但拿到白塔售卖的时候只换来了嘲笑与好奇的围观,商人们更青睐马车和船只,也不怎么信任侏儒的作品。只有德蒙想到它或者还能派上别的用场,他借口需要研究侏儒们的符文盘而买下了三个,放在自己的仓库里。
非人类的士兵由他的导师提供,化形药水可以让他们以人类的姿态进入白塔,德蒙招募了他们,并以训练的名义将他们聚拢在一处——在执政官要求他们离开后,德蒙顺理成章地拿了一大笔钱,带着大约五分之三的人出了白塔——他们原本就是要前往另一个地方的。
所有的巨人、食人魔与半兽人都已经爬上了平台,一手紧抓着武器,一手紧抓着依照德蒙要求加在平台表面的牢固拉手,几根混入了秘银的绳索贯穿整个平台,伸入支流里,绳索的另一端达成环形结横过蛇人的肩膀与胸膛,他们从河水里露出满是鳞片的脸,等待着出发的命令。
一个蛇人向同伴发出了嘶嘶的声音:“他们还在等什么呢?”他问。
他们在等阿斯摩代欧斯,德蒙的魔宠。
它有着两双很大的,就像是蝙蝠翅膀般的膜翼,这让它能够如同闪电般地飞行与变向,凡人根本无法捕捉到它的影子,在他们看来,它就是一个闪烁着的小黑点,每次闪烁都能跳出一百尺或是两百尺。
收起膜翼后它几乎与人类常见的,普通无害的小仓鼠别无二致,眼睛亮晶晶的,毛茸茸,黑乎乎、圆滚滚的一团,它的毛发要比人们以为的茂密得多,针毛带着层薄薄的蜡质,雨水并不能完全打湿它——但它一落到德蒙的手臂上就开始猛烈抖动身体,甩了名义上的主人一脸的水。
德蒙很恼火,但他知道凭着他的经验与学识根本不可能有与一个小魔鬼签订契约的机会——关于这点他的导师也和他详细地谈过,这只魔宠之前有过主人,是的,导师认得它的主人,但后来不知为何它的主人失踪了,也许受到了重创,因为阿斯摩代欧斯感到疼痛,虚弱,并且他们之间的联系也变得淡薄,若有若无,而小魔鬼在这个位面上是需要主人的,没有主人提供魔力,他会死去并回到无尽深渊。在被迫消失前,阿斯摩代欧斯找到了德蒙,他那时只是个凡人的次子,但他身上确实有着小魔鬼需要的力量。
它和德蒙的契约并不完整,而且偏向魔鬼,对此德蒙无可奈何,他知道阿斯摩代欧斯更倾向于他导师这样的强**师,问题是导师已经有了魔宠,比阿斯摩代欧斯更强壮、敏捷与狡猾,阿斯摩代欧斯第一次试探的时候差点被它吃掉。
但这个不死心的家伙还是会紧抓着任何一个能找到的机会向他的导师献媚。
阿斯摩代欧斯知道两个施法者已经等了一段时间了,他们最不需要的就是啰嗦,它聪明地只是再次张开收拢的翅膀,用两只后爪站立着,抱着两只前爪尊敬地向德蒙的导师行了一个鞠躬礼——虽然这个鞠躬礼让它看上去很像是个带着枝叶的黑布林,“那个自作聪明的蠢半精灵记忆了那个法术,”他宣布道:“诚如睿智的您所料,在我离开灰岭前,他已经杀死了两个半精灵,并且企图嫁祸给另一个。”
而被嫁祸的那个傻瓜,阿斯摩代欧斯心想,真是奇怪,它居然会觉得有种熟悉感,但别开玩笑了,它怎么会和一个半精灵法师熟悉呢,除非他的另一半血统是属于魔鬼的,但如果真有这么一回事,那些精灵是绝对不会收容他的,就算他的另一半血脉承继于他们的王也不可能。
“那么在黎明之前,整个法术就会完成。”导师说。
“还有一个呢?”德蒙问道:“两个半精灵的血是不够的。”
“我相信我们的芬威法师会找到第三个的。”德蒙的导师说,他向阿斯摩代欧斯伸出手,手掌里放着一块灵魂宝石,小魔鬼兴奋至极地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