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双黑色的小皮鞋。
大概是秋天的鞋子,还露着脚面。
里面穿着一双白色的袜子,到脚踝处还有好看的几个小褶子,好似饺子边边。
脚挺小,看起来也就是个五六岁小女孩的脚。
五六岁小女孩……的脚?
黑色的……小皮鞋?
我怎么感觉这场景很是熟悉呢?
我惊诧到忘记了害怕,一下子把雨伞扬了起来。
可就在我扬起雨伞的同时,那双小皮鞋不见了。
就那么的凭空消失了,不管我怎么在周围看,都没有再看到那双小皮鞋了,更不用说那张熟悉的小脸。
方圆圆,从我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就知道她是一只冤死的小鬼,心里有很大的怨念。
可命运偏偏就是这样的,让我们两个碰撞到了一起,让她救了我一命,让我看着她被叶幼怡和原体虫子吸收了。
在这件事情上,我是不会饶过叶幼怡的,表面上我们两个互相谦让,现在处于和平阶段,谁都不想惹谁。可事实上,我的心里一直记着这件事情。
不说早了,就说几个月之前,我都不会想到,我竟然想要为一只早就不存在于人间的小鬼复仇。
叶幼怡的事情是早晚要解决的,不不不,不是早晚,是一定,毕竟我的时日也不算太多了。
当我能够看到这些东西,有了改变命运的筹码时,命运早就便宜了原来的轨道。
或许……这才是正轨?
我扬起雨伞,露着脑袋在周围打探着,漆黑一片,根本没有什么方圆圆的身影。
别说路灯了,就连旁边楼道都没有一丢丢的灯光。
这里是老城区没错,就因为是老城区,在某些程度上,反而比别的地方来得热闹一些,邻里邻居的都喜欢凑在一起玩。
又由于设备的老旧,和住的几乎都是老年人,在路过某栋楼的时候,经常能够听到飘出来的电视声音,或者是点灯闪来闪去的。
总之就是……热闹。
这些热闹的场景在晚上十点左右就会归于平静,毕竟年纪大的人,或者是在这附近上学的孩子,都需要早早的休眠。
为了省钱在这附近租房子的小青年,又不会那么早的回家。我掏出手机确认了一下时间,不到六点。
安静地有些过分了。
“吴伯……吴伯……”一个女人尖锐的声音突然划破了沉寂,随后我就看到一个身材稍稍有些肥硕的女人,从我身边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叫着正在往前走的老伯伯。
“叫魂哦。”老伯伯烦躁地回过身来,拧着眉头说道:“你不知道在这种地方,不能随便叫人,更不能叫那么大声的吗?”
“哦哟,吴伯你在终馆工作久了,人都变得神神叨叨的了,哪有那么可怕嘛,你可别吓唬我,我可是被吓大的。”女人拍着胸脯说道:“我就是刚巧看到了你,和你说一声,你最喜欢的小酒来了,你给你留了两壶,可是我家乡的材料,亲自酿的。”
“嗯……嗯……”老伯伯点了根烟,在点烟的时候,他的手微微有些颤抖。他用的是火柴,划了几下才点燃的,火苗映着他的脸,可以隐隐约约的看到他耷拉着的脸皮,和满脸的老年斑:“知道老板娘你酿的酒好喝,不过只给我两壶,是不是太小气了。”
“哦哟,若不是吴伯你是老主户了,两壶都没有捏!”女人的声音依旧很大,很呱噪:“现在我酿的酒啊,十里八乡的可是都传开了,来订的人不少呢,还有人出高价……”
“你不就是想涨钱么。”吴伯终于点着了烟,美美的抽了一口,吐出了一口浓浓的烟,瞥着三角小眼说道:“我每瓶多出五十块,你给我留个五壶。”
“就知道吴伯你最大方了!”女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得意地说道:“好咧,给你留着,晚点给你送过去!”
女人说完,扭着肥硕的腰和大大的屁股,消失在了雨幕当中。
吴伯猛抽了一口烟,自己呢喃了一句:“喝,反正我无儿无女的一个老头子,留着钱也没什么用。说不定死了以后啊,连个收尸的都没有。亏我给别人风光大葬了一辈子哟……”
烟雾伴随着雨水,黑暗伴随着吴伯,渐渐在我眼前消失了。
我傻兮兮地站在原地,有些发愣。
吴伯?
终馆的吴伯?
他不是在我眼前,被第一次出现的原体虫子给吃掉了吗?
那时候的虫子正处在生长阶段,还没有任何的感情和人类的特征,只知道吃和储存——虽然现在的瞿琳梓也差不多的尿性。
那个女人……是胡同口的快餐店老板娘?
她不是和吴伯一起被……
那个快餐店从那以后就关了门,后来被另外的人盘了下来,换成了一个海鲜大排档,不过我再也没有去过了。
对于吴伯和老板娘来说,我也是忘不掉的。
毕竟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到这些东西,不同于方圆圆的感觉,是实实在在的加入到了实战当中的,也是从那里开始,认识了李央他们。
这么回想起来,那也是一个下着小雨的雨夜,雨也不算很大。老板娘和另外一个女人,提着好酒好菜的,送去了终馆。
据说是吴伯要求的,吴伯是每天都去那家快餐店吃饭,却从来没有如此大手笔过,点的都是最好最贵的菜,据说要招呼谁。
可是我去的时候,看到的只有被白色蠕虫吞噬的老板娘他们,可只剩一颗脑袋被当作玩具了的吴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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