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帐里,别了陈王刘宠,徐州牧陶谦,就连董卓也倍感无趣,出军帐带他的并州弟兄安营扎寨去了。马越留下了曹操与刘备二人。说起来马越自己在凉州的时间也不是很长,但看着刘备与曹操二人竟像故交一半鼓瑟齐鸣相得益彰的,让他有些摸不到头脑。
他俩人怎么走到一起了?
“孟德兄,玄德兄,你们认识?”马越唤人端上温汤与些许简单的吃食,对二人展颜笑道:“我与你二人可都是老相识,却还不知你们竟然认识,看起来关系还很亲近。
刘备抬头矜持地笑笑,没有说话。曹操摆手道:“我二人是一见如故,不过……三郎啊,怎么为兄发现你对玄德以国相之身领兵勤王一点儿都不奇怪呢?”
马越看着曹操,又看了看刘备。
一晃又是几年,他想从老朋友脸上看到些许不同的模样。曹操的额头多了几道含着坚定的锐不可当,看到这种眼神马越就知道,总有一天,他的孟德兄长还是会成为历史上那个曹操。刘备的脸上仍旧白净,一身衣甲有些残破,布满了划痕,后腰上别着一支手戟,腰上挎着朴实无华的汉剑。
看得出来,刘备的日子过得不是很顺意。
“其实每次看到玄德兄我都会想到大汉,哈哈。”马越满带笑意,看着曹操将手指向刘备,说道:“我与玄德兄相识时间虽短,但却深知玄德兄之能,只是需要一个机会便能够一飞冲天!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身上有一种在逆境中服气、认输,但永不放弃,永不害怕重头来过的勇气!”
逆境中面对压力,我认输,我服气,但我还会回来。
这就是刘玄德,一个历尽了生死,受够了世间百态的折磨,却从来没被压弯了脊梁的人。
马越简单一句话,却说得教刘备鼻梁一酸险些模糊了眼睛,“君皓兄,在下以汤代酒,请饮。”
接着低头喝汤的机会,宽大的袖袍遮挡住面容,不着痕迹地以手腕拭去眼角溢出的泪。
谁不会哭呢?自幼虽母亲长大,父爱的缺失带给他更多的是低眉顺眼、善待他人。那些同族的富家子弟从未拿正眼看过他刘备一眼,当别人鲜衣怒马飞鹰走狗地在街道上疾驰而过,刘备却只能用充满羡慕的目光远远地看上几眼。
华服美饰的衣角饰带随着奔驰飞舞,矫健骏马鲜艳毛色的马蹄奔驰过街道,上飞鹰,下走狗……那是少年时织席贩履的刘备心中唯一的艳慕。
人常道,穷人孩子早当家。因为贫苦在很多时候会使人得到历练,尽管苦难只是苦难,从来不会有什么意义。但如果遭受苦难可以使人明白世间的善意与恶意从来不因人而异,天降馅饼总是少,飞来横祸那么多。
生在街头,使刘备很早便明白了什么叫做战斗。他明白矛要用尖的那头去刺,刀要用刃的那面去斩……自卑终于衍生出暴躁乖戾,隐藏在低眉顺眼常带笑意的脸后面是疯狂而充满戾气的灵魂。
战可胜,死战。
战不胜,可降。
刘备最怕的不是辛苦,也不是拼死玩命,他怕的只是自己不能出人头地。他怕极了过着过着,这一生最后就这样了……将来自己的儿子仍旧在涿郡的小城池门口摆上一张草席,布上十余草鞋,高声叫卖。
世上道理,刘备最先明白的便是巧取豪夺永远胜过安贫乐道,这是他第一次召集同是乡中恶少年的帮闲看护商队一路从涿郡走到中山时的感受。那一路,刘备手杀十余贼,夺环刀六柄,佣金两万钱,县中购赏九千钱。
一双草鞋十个大钱,只一次杀人,他得来了一年都挣不到的钱。
巧取豪夺。
更多的武装力量,环刀利剑……
更多的乡中少年,张飞简雍……
刘备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万钱华服,可穿。高头大马,可骑。飞鹰走狗,可有!
后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刘德然的父亲送他去读书,老师是大儒卢……刘备觉得读书这事太妙了。尽管真正的学识没能掌握多少,但他的眼界,开阔了太多太多。在涿郡他知道什么叫妇人,在庐江,他知道什么叫贵胄!
同舍生公孙伯圭,辽东公孙氏。观其人华服不敌刘备,骏马亦不若玄德,但其学识见识,开口闭口刺史太守……那是距离刘备太过遥远的东西,与公孙瓒为友,使刘备更加明白了这个天下到底是什么样子。从心底里,这个曾经自卑如今自负的少年人不禁升起一股豪气。
寇可往,吾亦可往!
黄巾之乱,刘备变卖了不再微薄的家财,那些华服美饰、骏马名犬,统统典个干净……相比后来称名的诸侯,没有任何人比刘备更加明白一个道理。后面的天下,说话的将是刀兵,一切都不重要了。
怀揣着借来的五百金,腰插三尺青锋,刘备辞别了母亲,用五百金换来五百悍勇青年相随,踏上了他的安定天下之路。
晃眼过去好几年,马越的话再度勾起了而立之年的刘备对过往的回忆,眼角还带着未能擦拭干净的晶莹,刘备端着温汤一饮而尽,拱手对马越笑了,一双眼睛弯成月牙儿,说道:”当不得辅国将军夸赞,在下只是胆气小些罢了。”
“你刘玄德若是胆量小,那孟德兄胆子不是更小吗?”一大口温汤下肚,马越朗声笑道:“区区县尉便敢将督邮打个半死,孟德兄任洛阳尉时还不是没一怒之下将背地里下黑手的常侍刺死,哈哈!”
“嘿,三郎这话说得对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