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花启川情绪偶有失控,的确如此,只要事关某人,他一定是不能冷静思考的。这个某人是谁,他从未言明过,也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相互印证。
因为鞋子一事,夜不能寐的,不仅仅是简凝希,还有制造了这一事端的始作俑者——花启川。
现在,轮到他百思不得其解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这件事情,怎么越来越不对味儿了呢?
随着一条又一条的线索越聚越多,情况却越来越复杂,他以为他是整件事情的掌控者,谁知道,却陷在这迷局里,无处脱身。莫非,这就是所谓的作茧自缚?
花启川不断地告诫自己要冷静下来,试着将整个事件从头到尾地仔细梳理了一遍。
归纳起来,线索无非这么几条:
首先,自己从凌月雪手里接过了鞋子,借付钱之名,迫使她离开;
紧接着,陆弘奕提前归校,自己顺手将鞋子递给他,并编造了“鞋子是某个不知名的姑娘,指名道姓要送给他”的谎言;
不出半小时,陆弘奕就带回了“鞋子是简凝希所送”的“情报”,他说,是上官芸和丁薇秋亲眼所见,简凝希拿着鞋子上了三楼;
再然后,为了进一步证实此事,陆弘奕想尽办法约见了简凝希。
于是,得出了一个肯定的结论:鞋子的确是简凝希送的!
等一等,为什么同一双鞋,经自己这么一转手,就得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答案呢?为什么,明明是凌月雪亲手拿给自己的鞋,到最后,竟成了那鞋是简凝希买的?
所有列明的已知条件,统统指向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的结论:求证,凌月雪等于简凝希。为什么众多的客观事实,最后会推导出一个伪命题来?
矛盾点已经清晰的凸现出来,现在,是抽丝剥茧的时候了。
若要解释清楚这件离奇的事情,不妨先假设:简凝希和凌月雪各自买了一双完全相同的鞋,凌月雪那双,给了自己,简凝希那双,送到了三楼,即是陆弘奕以为的鞋子的来源。
但是不对呀,陆弘奕的鞋,是自己拿给他的,而自己的鞋,来自于凌月雪!
哇,绕来绕去,又回到原点了。花启川差点没把自己给绕晕了。
那么,就只能继续再假设,简凝希拿到三楼来的鞋,给了另外一个人,这件事就说得通了。
要这么多的巧合,才能造成如今的困局,合符常理吗?
再说了,简凝希曾亲口告诉陆弘奕,“既然给你了,就好好穿着呗。”,这句话,不是变相承认了鞋子是她送的吗?同时,也无意中暗合了自己对陆弘奕说的谎言。所以,她买的那双鞋给了另一个人的假设,是不成立的。
再说了,她们买了完全相同的鞋子的可能性有多大?这样的巧合,存在吗?
简凝希说,陆弘奕穿的那双鞋,正是她拿到三楼来的,同时,陆弘奕的鞋又是自己递给他的,从等量代换的角度来说,是否意味着,他花启川手上的鞋,就是简凝希拿上来的那双?那自己看到的凌月雪是怎么回事?幻觉?认错人了?
——完了,又是一个不能自圆其说的结果!
无论怎么想,这个谜题就是解不开,眼前看起来无一漏洞的事实,为什么会得出相互背离的结果?
还有最后一个解释:有人撒了谎!这个人是谁?又是为了什么目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