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1987章 一个叫克降的人名!

没有谁愿意去死b>

除非这个人活的很累,不愿意再面对这个世界。

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是绝不会像郑腐这样,浑身都会散发着死亡的腐烂气息。

其实在很多年前,郑腐就想死了——那是在跟飓风的最后一次战斗中,郑腐受了太重要的伤,虽然没有缺少了哪个零件,但却再也无法娶妻生子。

当一个男人,失去他娶妻生子的功能后,他活着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了。

从昏迷中醒来,得知这个残酷的结果后,要不是大首领一再相劝,郑腐早就自杀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悲惨的事实,让郑腐失去了对官场的兴趣:就算能爬到高老头当今的地步,孤家寡人一个,那又有什么用?

所以,在大首领的极力劝说下,郑腐才决定了他的人生:就是把生命献给峭壁。

这也是他为什么很疼爱、娇惯大首领儿子陈青,不顾原则的大力提拔自己亲侄女郑姗姗的主要原因。

更是他能心狠手辣的起源——一个对生活没有所求的人,肯定会有一颗冷漠的心。

继承大首领的遗愿,努力维系一九七三的利益,随时准备着飓风再次登陆,就成了郑腐活着的最大的追求。

不过随着华夏盛世的来临,跟飓风战败后的承诺,在长达四十多年的时间内,一九七三始终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反而因为高人一等的地位,造就了郑姗姗这样一批狂妄三代。

别以为郑腐不敢管,他只是不想管,可等到他想管时,郑姗姗等人嚣张跋扈的性格已经成型,就像一棵长歪了的树,无论郑腐怎么努力,也都无法成材。

既然这些被郑腐寄予厚望的树无法成材,那么就砍除他们——郑姗姗,就是被郑腐亲手砍除的一棵树。

本来对生活就没追求,本该比祖辈更加优秀的三代继承者,又长歪了,请问世间还有什么,能比这样的打击更大?

郑腐,早就不想活下去了。

正如他现在所说的这样:我,太累了。

郑腐是故意寻死。

能够死在红尘这个宿敌的手中,也算是死得其所,死的安然了。

红尘却没想到,郑腐是故意寻死。

尤其是在他说出这句话后,她眼眸中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戾气,只有搞不懂的茫然:她不明白,一个人只要能活着就是最幸福的,干嘛要自己寻死?

被洞穿后摘走心脏的滋味,肯定不好受。

更何况郑腐也不是一般人,所以才能没有立马死去,只是死死抓着红尘的胳膊,在心口被洞穿的那一刻,剧痛使他撕烂了红尘的衣袖,露出了莹白的手臂。

瞳孔彻底的扩散,郑腐脸上带着如愿以偿的笑容,缓缓垂下头走进永远的、幸福的,温柔的黑暗怀抱中时,却忽然嘎声吼道:“我明白了,原来你……”

郑腐双眼死死盯着红尘被抓破衣服的胳膊,忽地明白了什么。

但很可惜的是,他明白的已经太晚了。

失去心脏的他,能够维持长达三十秒的思维清醒,这就已经很变太了。

如果他再能喊出他想明白的那些话,那么他就不是郑腐,而是仙人了。

“你明白的,太晚了。很抱歉,让你带着遗憾去那个世界。不过,这是你自找的,但也是你所渴望的,不是吗?好好安歇吧,下辈子可别再这样固执了。”

红尘淡淡的笑着,缓缓抽回了血淋淋的右手。

郑腐的尸体,马上软塌塌的歪倒在了雪地上,一双再也没有了生命气息的眼睛,死死盯着天上的明月。

很出乎红尘的意料,又在她的意料之中:郑腐的眼里没有遗憾,只有深邃的解脱。

滴滴——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汽车喇叭声。

在这个滴水成冰的早上,荒野外的公路上,肯定是光滑如镜,要不是为了养家糊口,傻子才会在这种环境下,开车外出呢。

当一辆车轮上缠了草绳的小厢式货车,乌龟似的爬过一片枣树林时,郑腐的尸体已经僵硬,红尘也早就消失了。

却有一个女人,穿着白色的羽绒服,戴着大口罩,从枣树林中缓步走了出来。

她脖子上,吊着个高倍望远镜,随着她走路的步伐,悠悠荡荡的,很有节奏感。

背后,还背着很大的背包,也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咯吱,咯吱,脚步踩在积雪上发出的声音,其实很动听的,因为这代表着生命的活力,哪怕是在向一具死状相当残忍的尸体走去。

女人双手抄在羽绒服口袋中,走的很慢。

不过再慢,只要不停下,总有走到目的地的时候。

女人站在了郑腐的尸体前,慢慢的蹲下了身子,单膝跪在了地上,垂下眼帘时抬手摘下了口罩,露出了姣美的容颜,接着又摘下羽绒服帽子,一头金色秀发丝一般的垂了下来,遮住了半截脸庞。

默哀。

这是标准的默哀方式。

宙斯王亲眼见证了郑腐的被杀全过程,也放任了红尘轻松离去,她都没有现身阻拦。

因为在来之前,她就曾经答应过郑腐:无论遇到什么事,你都不要现身,你只看,就是替我料理后事。

宙斯王肯定会问,为什么不许她跟他一起,来对付红尘妖道?

郑腐的回答很简练:我们两个人加起来,也不是红尘妖道的对手。

宙斯王不相信。

不过她必须得答应郑腐这个要求,要不然郑腐就不会带她来。

宙斯王答应了,所以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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