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卖了吧!”时母坐在病床前,与时父对视着,半晌才对明歌道,“当年还打算这房子留给你当做……”当做嫁妆几个字没有说出来,时母已经哽咽。
明歌上前将时母搂在怀里,算是无声的安慰。
院长是一个年过半百的华侨,明歌找了他几次,见面以后,她第一件事就是将写的欠条还有她自己的护照,以及房产证全部抵到院长的手上,并且还跪在地上一脸诚恳的保证发誓。
明歌这种直奔主题的方式估计是让院长有些吃惊,他看了看手上的东西,这房子是在市中心的繁华区域,卖了的话手术钱绰绰有余,所以他只是犹豫了下就答应了。
时父的手术很顺利,一直到时父手术完毕,明歌这才将自己已经找到工作每天会上班赚钱的事告诉的两位老人。
大概没想到明歌会找工作赚钱,时父时母都无比惊讶,尤其时母愣了愣,哽咽道,“你这孩子终于懂事了,要是当初你能这样独立,何至于……”
“妈妈,是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明歌低头认错,可怜天下父母心,时父时母若不是因为宿主一心要嫁给宁佑玺并且把自己的事业交给宁佑玺,时父也不会和宁家在生意上纠缠不清!
“你能知道错就好!”时父躺在床上,短短几个月,他的头发已经斑白,脸上因为药物关系有些浮肿,也因此更显苍老,不过听到明歌的话,他眼底却略有欣慰,待时母不再说话,他才缓缓说,“是好事,只是你脸色不太好,这些日子为了公司和我的事一定累着了吧,先休息几天再上班也不迟!”
许是自己身体不好的缘故,时父比时母先注意到明歌的脸色不好,苍白无血色,两个黑眼圈极为明显,且明歌一看就比之前瘦了好大一圈。
经时父这么一提醒,时母这才扭头打量自己的女儿,自从明歌来到身边,时母便不四处奔波了,她专心守在时父病床旁,外面的一切都交给女儿打理,如今一回想,才发觉这几日都是女儿在四处奔波,顿时又是一阵内疚心疼,“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着急的去上班,先休息几天,身体最重要,我和你爸又不会怨你!”
“我没事,找的工作比较对我的专业,挺适合我的,而且也很清闲,没事的,你们放心,咱家日后就由我来撑,我不会让自己轻易倒下的!”明歌故意捏了捏拳头,朝二老做了个我很厉害的手势,惹的两老轻笑,病房里顿时充满的温馨的气息。
或许是明歌这一次来的及时,两位老人都没有对明歌过多的埋怨,其实哪怕就算埋怨,他们更怨的是宁佑玺骗了自己的女儿,而不是时明歌!
明歌所谓的清闲工作,也是一个来钱快的工作,那就是乞丐……
身为一个公主,只有在当乞丐的时候,明歌才想起忘了维护公主的体面了嘤嘤嘤嘤!
果然节操这种东西离她越来越远。
明歌用自己仅有的那几千元,买了一把凑凑合合的古筝,一个杌子,一套古装的衣服,在米国最出名的学院门口,摆了个乞丐摊,拉开了自己的卖艺生涯!
其实卖艺之前,她有蹲点几天研究了学生们出入校门的高峰期,以及米国这个地方有木有所谓的城管还有保安会不会赶人!
发现摆摊是有固定时间和固定地点的,离了这两点,都会被赶,而且摆摊若是卖吃的,还需要办食品证,幸好她不卖吃的……
第一天卖艺,周围是各种卖小吃的大爷大妈大婶们,黑人白人黄人,大家在忙碌之余,全都瞪着明歌,当然,路过的那些个学生们,也会短暂的停顿,他们的围观不是因为明歌的古筝声,而是因为明歌那属于帝国的古装扮相。
宿主这身子底子好,穿上一身帝国的女式古装,再把头发挽起个髻,还真有种古代仕女从画中走出来的感觉,尤其她端坐在那里弹古筝的时候,飘渺如云中仙,让人不由自主的就想停下脚步为她驻足!
所以说,装逼神马的,只要有技能有道具,外加脸皮厚,人人都可以!
若是她周身环境能再仙一点或许更出彩,可惜,她周围烟熏雾绕,各种语言的大爷大妈们在吆喝着卖东西……
明歌很久很久很久没有碰古筝了,一开始真是生涩的不得了,不过她脸皮厚,哪怕弹错了,她也淡定如斯,其实她的琴技更加不错,只是这是米国,能买到一架古筝已经很不错了,琴她没见到。
乞讨第一天,明歌被一堆卖小吃的大叔大婶大爷们围观了!
第二天,明歌被一堆小吃摊上吃饭的学子们围观!
第三天,明歌终于赚到一米元,是个一脸猥琐的白皮肤小伙子,用蹩脚的帝国语问她一夜多少钱,麻蛋这家伙大概是查过资料,知道古筝是帝国由来已久的一种乐器,所以猜测她是帝国人,才会用帝国语和她说话。
明歌直接无视,旁若无人的继续弹弹弹!
第四天,突然来了好多的亚洲面孔朝明歌举起相机,顺便议论纷纷,都在猜测明歌的目的,是不是游戏公司的一种宣传手段。
第五天,明歌干脆把自己的脚旁那只钱箱子垫高,并用米国语和帝国语写上:急需要钱,若是喜欢听,请施舍!
也不知道是什么风刮来的人潮,这一天明歌的四周突然就挤了好多好多的学生,男男女女的,围观的同时,都会朝箱子里扔钱。
明歌并不知道自己上了学校的校园网站,而且因为她的照片实在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