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个西装男女们齐刷刷的鼓掌又鼓掌,齐齐呐喊着,“祝李斯先生和钱明歌女士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好合个屁,明歌气得鼻子都在冒烟,“窝(我)噗(不)图(同)一(意)!”
李斯捏了捏明歌的鼻子,“乖,牙齿难受别说话,我懂你意思,我们以后的路还很长,有的是时间说话!”
明歌……
她真不相信有那么一天,她会因为一颗牙齿把自己嫁了。
还嫁给了一个变/态。
钱父钱母一听有人要和自家女儿求婚,还是这么大的阵仗,这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傲娇的。
当初明歌回了县城,左邻右舍的各种轻视嘲讽,觉得女儿大学白上了,回来卖馒头,简直太没出息。
周围人家的女孩,不上大学的和明歌同岁的都已经结婚生娃,和明歌还是单着呢,有亲戚做媒人介绍了几个明歌都看不上,亲戚们因此也嘲笑明歌也不看看自己的样子,眉高眼低的,还真以为自己是个什么小姐身子不成。
如今自家女儿要嫁一个长得帅又有钱的年轻人,钱父钱母扬眉吐气的同时又有点小担心,自家女儿小门小户的,万一那男人到时候欺负女儿咋办?
所以这事,还是得慎重啊。
可哪里来得及慎重,上一刻还在求婚的李斯,傍晚的时候就让人将明歌和他的结婚证办好了。
明歌拿着两人的结婚证,手都在颤抖,她瞪着李斯,一脸的‘你有钱你了不起,你他/妈的最好解释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下午咱们不是去了一趟你们这的民政局吗!”李斯严肃的脸上镇定又淡定,“你不是也同意了吗,我不想变成一个只夸口不负责的男人,既然要结婚,咱们俩肯定不能玩那种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
下午李斯说去这里的一个地方办点事,让明歌陪着他去一趟。
介于这人认真又严肃,看起来是要做正事做大事的人。
明歌去了。
车直接进了一个大院子,然后又从门后面进的大楼,所以她并不知道那大楼到底是什么地方,两个人进了一个房间,明歌瞧着李斯把他手中的文件袋递给了进来的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没等多久,事就办完了。
全程没有说半句话的明歌,根本不觉得这事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然而谁想到这男人是去的民政局啊!
所以这个男人,他一开始就是算计好了的。
明歌这内伤的,就差没再喷这男人一脸血。
女婿还没拜见自己这个岳父,他还没为闺女考察一下呢,就变成了准女婿。
钱父钱母也被这个消息给惊到了,他们瞅瞅自家女儿,又瞅瞅坐在女儿身边一脸严肃气场强大的男人,肚子里倒是很多的话呢,可是半句也说不出。
老两口你戳戳我,我戳戳你,干脆以出门买菜为由,给明歌和李斯留了点空间。
当然,老两口其实也是想找个地方商量一下这事,首先,得给自家小儿子打电话,儿子毕竟比两人的脑子要清楚点么不是。
明歌说话漏风,所以就算千言万语,她连半个字都不想说。
李斯试探着说,“明歌,你是不是不舒服,要不我们干一场?”
干,必须得干,就算是为了她那颗最后要和屎混在一起的牙,她也得把这个男人干/翻。
明歌双手一撸袖子,就朝男人冲去了。
等钱父钱母两人提了各种肉食蔬菜回家的时候,屋子里干干净净的一尘不染。
但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屋子里的茶几怎么从黑色变成了白色?
书桌旁的椅子好像不是个竹藤椅吧,还有墙上的壁灯,怎么感觉也不是原来的款式了!
是不是女儿偷偷又换了家里的配置啊。
对于这么个能败家的女儿,钱父钱母很无奈也很心虚,准女婿不会因为这事儿怪女儿吧!
晚上的时候钱家用一顿比较丰盛的河捞面来接待李斯。
河捞面,羊肉臊子汤。
李斯这个严肃脸的家伙吃溜溜的吃了三碗,然后又把碗递到了厨房,这是要继续吃的意思!
未来的女婿这么能吃,钱父钱母深深觉得自家女儿的家庭负担会很重。
不过听到李斯夸这面条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面条,钱父钱母瞬间乐开了花。
难得碰上个知己,必须管够吃啊。
所以李斯最后吃了五碗河捞,连碗底都舔光了!
这家伙不是个北方汉子还真是可惜了。
南方人可都不喜欢这种吃法。
因为河捞面的问题,钱父钱母总算找到了和准女婿的共同话题。
他们开始滔滔不绝的说起了当地的各种吃食,以及过清明节吃啥,过端午节吃啥,过八月十五吃啥……
明歌昏昏欲睡,反观李斯听的津津乐道的,时不时的说一句一定很好吃吧,让钱父钱母更加有了说下去的yù_wàng。
明歌深深以为,李斯这个准女婿估计已经内定了,就算她不同意,钱父钱母也能找出一百个理由来说服她。
到了晚上九点多的时候,钱父钱母将明歌弟弟的房间收拾了出来让李斯住。
本来以为这男人会拒绝,没想到他很欣然的答应了。
真没想到这个男人能不拘一格到这种地步。
明歌心底有气,才懒得没搭理他。
李斯第二天早上吃了钱母下厨烙的烙饼,又喝了疙瘩汤,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钱家。
这家伙走的时候已经将钱父钱母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