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科幻未来>放牧美利坚>第一一六章 豆腐脑和肉夹馍

高西算是比较节制的,喝酒一直不喜欢过度,因为他小时候曾亲眼见过村里人因为喝酒醉了,把自己的老婆生生打死了。

这个事儿也是成为了他到现在的阴影,当然,也可以说是教训,始终让他对酒保持着克制。

正因为如此,早上妹夫和父亲还因为宿醉酣然入睡的时候,他就已经醒来了,只是没想到母亲和妹妹气得更早,已经在厨房里准备早点了。

两个小家伙没有吵闹,显然是还在睡觉。高西洗漱之后就去了厨房,结果一阵浓香扑鼻,久违的香味让他差点以为回到了乡下的家里。

“豆腐脑和肉夹馍?”高西不由得吸了口唾液,兴奋的双目放光。

虽然只是陕州那边比较普通的小吃,但是对于高西来说,这却是他小时候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来美国这边之后又买不到,他也不会做,想吃都不知道去哪儿吃。

反正美国这边的早点他是吃够了,怎么也喜欢不起来。还是豆腐脑配肉夹馍是最爽的。

妹妹高媛媛开心地笑道:“妈,看到了吧,我早说过了,我哥就算变成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这人也不会变得,到底还是稀罕豆腐脑和肉夹馍啊,哈哈哈。”

“是啊,看起来我是白担心了,还怕这小子吃惯了大鱼大肉之后,不会喜欢吃咱们这些小吃了呢。”母亲笑了笑,脸上的皱纹仿佛都在跳舞,显得非常高兴。

“啧啧,你们懂什么啊,朱元璋还喜欢吃翡翠白玉汤呢,再说了,这豆腐脑和肉夹馍乃人间美味,别说是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就算是我做了美国总统,该喜欢还是喜欢吃的啊,弄好了吗?我先试试味道。”高西始终认为,食物是没有高低之分的,只有贵贱之别,就算是小葱拌豆腐,也有着其绝对的美味,那种味道可不是大鱼大肉能够替代的。

“把你爸和妹夫喊起来,也不看看都几点了,在家里的时候,可没睡过这样的懒觉,这样对身体反而不好。”母亲说了一句道。

高西擦了擦口水,强忍着鼻子里不断飘进来的香气,跑上楼去喊醒了父亲和妹夫。

其实准确来说只是喊醒了父亲而已,老人家或许是太高兴了,再加上生物钟一时间还没调整过来,所以睡过头了,而妹夫其实早就醒来了,只是躲在房间里不断重复着几个英文单词,耳朵里还塞着耳机,看起来真是把高西的话很看重啊,不然也不会这么努力了。

“行了赵明,先吃饭吧,吃完了饭再努力也不迟。”高西上前拔了赵明耳朵里的耳机说道。

“好吧。”赵明点了点头,刚准备出去,就见床上的两个小家伙竟然都睁开了眼睛。

豪豪光着屁股,坐在那里揉了揉眼睛,看着赵明说道:“爸爸,我要尿尿!”

赵明赶紧给豪豪穿好了衣服,带着他出去上厕所去了。

洁洁瞪大着眼睛看着高西说道:“舅舅,我也要起来,给我穿衣服。”

“你起来干嘛啊,再睡会儿,这样对眼睛有好处。”高西发现洁洁每一次睡醒之后,眼睛都睁得非常好,所以他一直认为,生命泉水配合上良好的睡眠,应该就可以让洁洁的眼睛完全康复了。

“不要,我要吃肉肉!”洁洁抗议道。

高西哭笑不得地给这小家伙穿好了衣服,大清早的就要吃肉,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坏毛病。

很快一家子都集中到了餐厅,董晨和雅儿贝拉也过来吃饭了,豆腐脑和肉夹馍这种美味,他们可是从来没吃过的。

董晨老家在南方,加上家里比较有钱,吃的东西都属于那种比较贵的,而雅儿贝拉很早就来美国求学了,也没去过陕州,虽然别的地方也有豆腐脑,但是她还真没吃过,肉夹馍就更不用提了。

黄橙橙的豆腐脑放在碗里,红油油的辣椒水上面飘着香气扑鼻的香菜,还有各种豆子,再放点咸菜,看着都觉得让人食欲大开。

不过香菜这种东西有很多人不喜欢吃,所以是自己凭自愿加的,反正高西特别喜欢香菜,那种香气能够让人食欲大开,吃什么都是香的。

肉夹馍烤得黄亮亮的,中间夹着热气腾腾的猪肉,不肥不腻,恰到好处,看着都让人口水直流了。

高西咬了一口肉夹馍,柔嫩的猪肉顺着牙齿锋利溅到舌头之上,整个口中都是充满了鲜美的味道。

然后再吃一口豆腐脑,两种味道简直就是最美的搭配,吃得他满头是汗,可是却越吃越香。

高西吃了两碗豆腐脑,三个肉夹馍,这才摸了摸肚子说道:“妈,你这肉夹馍要是在美国卖的话,估计很多人都会竖大拇指的,还有这豆腐脑,咸辣适当,简直爽得不行,今天算是过瘾了。”

“你喜欢就好,不过美国人不吃猪肉真是可惜了,明明这么香。”母亲笑得很开心,她这一辈子,最开心的时刻就是看着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开开心心的了。

“说的是啊,这些老美真没眼光,要不然的话我就在牧场上养点猪了,那样吃猪肉也方便啊。”高西也感到很遗憾,猪肉简直就是百搭的肉类,跟什么好像都能搭配,比起牛肉实用性和香味都要好得多。

再看两个小家伙,虽然辣的不停地吸气,可是却又吃得不停,这就叫辣并快乐着吧。

“赵明,走吧,我带你去马棚看看,顺便教教你怎么给马清洗,怎么打扫马厩。这些活儿以后都是要干的,另外今天滚滚就交给你了,你也要学着骑马啊,牧场上不会骑马虽然未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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