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五年,准备对准噶尔部用兵,七年正式出兵。与此相配合,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协助他处理军务。
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雍正帝从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亲贵中指定充任,如怡亲王胤祥、大学士张廷玉、户部尚书蒋廷锡、大学士鄂尔泰等,都是以亲重大臣兼任军机大臣。
还有军机章京,由内阁、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门官员中选充。所有这些人都是兼职,他们的升转仍在原衙门进行。
因此,军机处设立之初,
“无专官”。军机处没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门内,靠近雍正帝寝宫养心殿,以便于军机大臣被召见议事。
无专官,无衙署,就使军机处成为一种特殊的机构。
假如说张嘉师是因为出于地区治理的稳定性而不会在这个阶段实行改土归流,那么官神一体纳粮以及火耗归公则是没有这个必要性。
……
秦帝国眼下的税收制度很大程度上已经与爵位制度相挂钩,张嘉师以部分军工爵的等级来给予相应的免税优惠,这也在某个意义上已经实行了官神一体纳粮这个制度。只不过这个实行的幅度是相对而言较小的,尤其是对于越高的军功爵位的所有者,他们所缴纳的税收方面的幅度就越少。
而官神一体纳粮的最大规模的描述是“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这个制度是雍正时期为了弥补清帝国当时的财政收入不足而选择的一种经济性手段。
这个制度的前提是因为康熙执政四十余年之后国家财政出现危机,税收收入有限。
而因固有的封建社会中考取功名者免徭役赋税的制度,官员地主一类真正富有的人却不需上交多少赋税,不但使财政负担落在穷苦百姓身上,而且国库空虚,因此出台此政策优化税收结构,使社会富有阶级承担更多的税收责任。
“官绅一体当差纳粮”就是官员士绅和平头百姓一样,都要纳税,都要参加义务劳动。中国历史上,老百姓除了交钱粮纳税,还要当差,参加官府组织的筑堤、治河、修路、运输等“义务劳动”,即所谓“徭役”,这也是赋税的一种补充。
在雍正以前,历代皇帝为笼络读书人,都实行读书人和官员一样不纳税、不当差的制度。凡是有功名的读书人,哪怕只是个秀才,都可以不纳粮,不当差。历来都有许多田主钻制度的漏子,将土地投充给可免税的士子以偷逃税钱,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雍正四年,推行了“官绅一体当差纳粮”制度。一向自视清高的官员士子们不但要掏腰包纳税,还要夹杂在满身臭汗的农夫当中,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
而这也成为了当时有可能是雍正时期开始加重文字狱情况的一个诱因。
在很大的一个程度而言,官神一体纳粮制度更多是雍正新政的一个改革范畴而已。
雍正新政指雍正执政期间针对康熙年间的吏治和财政情况以及长时间的腐朽社会风气和进行的铁腕改革。改革包括行政制度、赋役制度及对农民的政策、改土归流及对边疆民族的政策等。
其中政治方面的改革主要有两个:
第一个是密折制度:
奏折是官文书制度,是清朝皇权政治发展的产物。它始出现于康熙年间,但在奏者范围、传递方法、疏奏内容及朱批等方面,都还没有制度化,雍正帝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奏折的撰写人,他明确规定中央部院侍郎以上和翰林科道各官,地方督抚提镇及藩臬学政,中央派出的盐政、关差、织造等,有的道员、知府、同知、副将等中级官员,由帝特许,亦可撰写。这样既明确了奏报人的职责,又扩大了它的范围。
为了保证奏折的内容不致泄漏,雍正帝定立了一套保密制度。撰写人须亲自书写,一般不许他人代笔,写就不得外传,否则治罪。由宫中制作皮匣,配备锁钥,发给具奏官员,专门用作储藏和传递奏折。督抚以上大员的折子,派专人送到大内乾清门,交内奏事处,直达御前,而不像题本交通政司转呈。一般官员的折子,亦差专人送到雍正帝指定的亲信大臣处,由他们代呈,代交人当然无权知道折子的内容。雍正帝阅毕,作了朱批,折子由原渠道发回。
在奏折的内容上,较之以前,更为丰富了,最重要的是他们利用它商讨政务。雍正帝说:“本章所不能尽者,则奏折可以详陈;而朕谕旨所不能尽者,亦可于奏折中详悉批示,以定行止”。臣下可以将拿不准的问题提出来,请皇帝裁夺;皇帝对不了解的或不懂得的问题,可以询问臣下,以增长见识,作出决断。
雍正朝的许多重大政事,如前述的摊丁入亩政策,就是在雍正帝与黄炳、李维钧等疆吏、中央九卿间通过奏折反复筹商而最后定下来的。奏折被用来讨论政事、决定政策,就使它有了新的生命力。这也是康熙朝所没有的。
自雍正帝把奏折制度化以后,地方官有机要事务都撰拟奏折,经过皇帝朱批,认可了,才写题本作正式报告。这样题本就成了官样文章,价值大大降低。奏折代替了原来题本的作用。官员上奏折的也越来越多,使它成为主要的官方文书。这一制度坚持到清末。
第二个是设立军机处:
雍正五年,准备对准噶尔部用兵,七年正式出兵。与此相配合,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协助他处理军务。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