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逆天武徒>第四十章 男生女生

“没错。”张浩源点点头:“四年大学,要是没人陪你,怎么熬下来呀?!”

“你刚来,不了解情况,我给你介绍一下……..”林弘扬搂着司鸿初的肩膀,神神秘秘的道:“有一首诗,专门形容咱们学校的各个院系——艺术的美女经济的汉,体育的痞子满街串;园艺的花农林的草,机械的和尚满街跑;中文的帅哥化工的狼,医药全系是流氓;外语的饭菜留学生的床,数学系的女生吓死狼。”

张浩源又附和道:“这首诗适合每一所大学。”

“这首诗说明,学经济的男生都很有钱,学中文的男生都很帅。”林弘扬滔滔不绝的说道:“这两个系的男生,通常是妹子们优先选择的,我们有大把的机会。”

男生凑在一起,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女生,尤其是这些大一新生。

在高中的时候,他们就向往大学,因为大学的生活更加宽松,尤其是可以光明正大的谈恋爱,不需要像初高中那样背着老师和家长。

不过,刚到学校报到没多久,多数新生还没谈恋爱的机会。有些新生有男女朋友,大都是从高中继承的。

这帮男生撺掇司鸿初,其实也是在给自己鼓劲,尽快找个女朋友。

聊起天来,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晚上十点了,这也是酒吧生意最好的时间段。

很多单身女生光顾这里,其中不乏美女。

一帮男生死死盯着,差点把眼珠贴到人家的胸脯和屁股上。

一个叫陈胜华的男生咽了口唾沫,傻傻的道:“机会来了,哥几个,有没有胆子上去搭讪?”

“搭讪之前先摸摸自己口袋里的银子!”张艺磊一边说着,一边摇头:“这种事情是高帅富的专利,咱们这帮屌丝还是老实点!”

林弘扬有点听不下去了:“你这辈子都拿自己当屌丝看?”

“我人生的信条是——像孙子一样活几十年,熬成爷爷再死。”撇了撇嘴,张艺磊又道:“至少现在吗,除了撸管,我干不了别的!”

林弘扬轻哼一声:“没出息!”

“不是我没出息,是我爹没出息,这年头凡事都得拼爹。”长叹了一口气,张艺磊惆怅的道:“生子当如孙仲谋,找爹就找金整日。咱没摊上这样的爹,只好下辈子另投胎了………”

“投胎可是个技术活。”司鸿初笑着拍了拍张艺磊的肩膀:“你还不如这辈子活得乐观点。”

“什么乐观派?”

“你就比如水壶,菊花都烧得红彤彤的,还有心情吹口哨!”司鸿初的这句话,获得了一干男生的赞同,大家纷纷点头称是。

不过,张艺磊还是说对了,那些单独来酒吧的美女,很快身边便站上一个男生。

这些男生有共同点,大都穿名牌服装,虽然不一定很帅,举手投足间的气场却很强大。

“我说什么来着……..”张艺磊是个悲观主义者,又在那大摇其头:“不行了,我受刺激了,我的回去看《新闻联播》才能治好……..”

司鸿初摇摇头:“活在童话里的孩子,一定会在童话里死去。”

“那我该怎么办?”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说着,司鸿初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衣服:“谁说屌丝不能泡妞了,看我的!”

一干男生马上把眼睛瞪圆了:“好啊!”

在大家的眼里,司鸿初依然是校园犀利哥,不过拜托于艺术节上的表现,司鸿初又得另一个“音乐王子”的封号。

这帮男生从高中开始,就经常去各种娱乐场所玩,包括酒吧。

据说酒吧是一个充满艳遇的场所,不过大家从来没有亲身经历过,关于这种地方的种种暧昧更像是都市传说。

如今看着王子如何泡妞,或许真能学到点什么。

或许司鸿初会被认出来,主动有女生投怀送抱。

只把,大家却忘记了,出入这所酒吧的不止是菁华大学,还有附近几所高校和高中的师生。

司鸿初拢了一下头发,向吧台后面的镜子看过去,感觉自己还不错,带着温文儒雅的气质。

虽然牛仔裤有些残破,鞋子也太老旧,不过腹有诗书气自华,司鸿初觉得凭着自己一肚子诗书,怎么着也能有点浩然之气。

司鸿初很快开始寻找目标,时不常有几个脸上略施脂粉的女孩走过,穿着黑色短裙和白色水手服。

她们或者留着披肩长发,或者梳着小辫子,手里拎印有卡通图案的包包。

这类女孩有个共同点,皮肤白里透红,脚上穿着运动鞋和白色棉袜,说不出的青春逼人。

不过司鸿初不感兴趣,因为她们都是高中生,既然自己已经上大学了,优先选择御姐或者shú_nǚ。

“美女…….”司鸿初终于选定了目标,来到一个女孩旁边,很严肃的问:“你是菁华大学的吧?”

女孩子冷冷看了司鸿初一眼:“是的。”

“真有缘啊,我也是菁华的。”司鸿初急忙问道:“你是大几?哪个专业的?”

“哥们,你不觉得这种搭讪方式,很落伍吗?”女孩子白了一眼司鸿初,不再理会,扭头径自走了。

司鸿初本来想告诉对方,自己就是今天艺术节上大出风头的音乐王子,可是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自己已经被晾在那里。

“我哪懂什么搭讪,这还是从网络小说里看来的…….”司鸿初自怜自哀了一阵,又盯着那个女生扭动的屁股发了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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