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说话的人事前动动脑子,谷毅也不过是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而已,难道就因他有才华,所以就要供应着全世界的不劳而获者?”
“能写再写?我啐你一脸!那比尔盖茨是不是就应该捐赠全部家产,然后吃糠咽菜、衣衫褴褛?”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们知不知道一首歌从创作到彩排,中间要经过多少人的辛苦努力?你一句话就轻轻松松的全部抹杀?还算个人吗?”
一开始的时候,的确是有不少心思各异的人打着同情的旗号为雁鸣抱不平,一副伸张正义的嘴脸。
不过仅仅是过了几天,舆论风向就已经开始大力倾向谷毅这边,因为天可怜见,他真的是无辜的啊!
稍后,一篇评论文章的发表更是彻底确立了谷毅胜利的格局。
评论文章的作者是一位资深评论员张满,他写的文章向来以公平、就事论事见长,在全国范围内都拥有极其庞大的粉丝。
他这样写道:“我向来是个不喜欢娱乐圈纷扰的人,不过眼下这件事情闹得如此沸沸扬扬,我也实在是忍不住,所以就此跳出来。”
“不过,在说话之前,我还想问大家一句:你们的三观,还正吗?”
“诚然,有些个别细节我是不知道的,但是就我目前所知,貌似事情的起因就是这位自杀未遂的雁鸣吧?”
“笔者年轻时也遭遇过几次劳动成果被人堂而皇之的冠上自己名头的狗血事件,因此虽然生活的圈子不同,却也十分能够理解歌手谷毅的心情,那必然是十分愤怒和无奈的。”
“之所以愤怒,是因为对方明知道歌曲来路不正,却还是大大方方的号称是自己原创;之所以无奈,却是因为由于法律的空隙和漏洞,在大多数情况下,身为受害者的我们能做的,大多只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心血付之东流,始作俑者却还能一身轻松的投入到新生活中去。”
“当然,在这次的事件里,雁鸣似乎受到了足够的惩罚,最后他甚至险些付出生命的代价。”
“所以有人呼吁谷毅应该就此罢手,有人愤愤然的说他还只是个孩子,不该咄咄逼人……”
“笔者看到这种反应的时候,实在是忍不住疑惑了,难道今天这种局面,真的是谷毅造成的?”
“所以,雁鸣的抄袭是谷毅逼的,同学老师们的嘲讽也是谷毅授意的,后者因为无法面对现实选择自杀,也应该让谷毅跪地道歉?”
……
“我们每个人在小时候都曾经被教导过,做错了事情就要道歉,迈错了步子就要承担后果,连幼儿园的小朋友尚且明白的道理,为何到了现在,反而成了会被集体无视的?”
“如果大家足够冷静,想必不难发现,从事发到现在,现在以受害人姿态出现的剽窃者,自始至终都没有公开说过任何道谢,或是疑似道歉的话。而那位雁太太,我当然对她的不幸遭遇感到遗憾,但也不得不说,她的态度从一开始就很有问题……”
这篇文章出来之后,谷毅的支持者们自然是欢欣鼓舞、不胜感激的,但同时也有很多反对派人士提出质疑:
“你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中立派,可是我们看到了什么,自始至终你都偏向谷毅!”
“你们根本就是沆瀣一气,你果然还是谷毅请来的救兵吧!”
稍后张满就毫不回避的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开表示:“我不觉得自己有失偏颇,也许是因为自己有过同样的经历,所以侧重点有所不同,仅此而已。但是对于公正性,我问心无愧。”
当天晚上,谷毅了他,表达了自己的感谢之情之后,亲自起草并发布了一篇微博:
“首先,我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那就是,我永远都不会原谅雁鸣。”
“我不是圣父,我也是个活生生的人,我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请问我为什么要对剽窃了自己劳动成果的人和颜悦色,甚至反过来给他道歉?”
“当然,发生自杀的事情是我没有料到的,如果对方愿意,我会支付全部的治疗费用,但是,也仅此而已。”
“就像大家看到的那样,他早已成年,是个完完全全的成年人,已经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承担错误的义务。”
“就像前面说的,做错了事情就要负责任,没有人能代替你!人非圣贤,一辈子太长,没人能保证自己不犯错,但是重要的是,犯了错之后,你能否面对它所带来的后果,然后真诚的改过。”
“然而很抱歉,自始至终,我和我的团队,甚至是公司,都没有收到来自雁先生方面发来的任何有诚意的道歉。”
“如果我真的顺着某些人的意思原谅了他,那是否意味着所谓的个人努力,所谓的版权,甚至是法律,都在这些胡搅蛮缠、牵强附会面前不堪一击?”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并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人,更不喜欢无理取闹,而且逼死人对我实在没有任何好处,所以事情闹到今天这个地步,确实非我所愿。”
“另外,某些说风凉话的朋友,我奉劝你们再次开口之前先过一下大脑,看花容易绣花难并不是假的,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事情都不是像你吃饭那样容易的。”
“为了筹备演唱会,我和我的团队早在半年前就紧锣密鼓的着手准备,旧歌就不提了,可是为了能以完美的状态将这五首新歌呈现给满怀期待的粉丝们,我的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