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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找茬
从菲律宾机场出来之后,就看到傻强和长毛都开着几辆车在外边等着了,一行人上车直奔唐人街,今天和明天肯定是不能拍摄的,一来是要适应一下本地的水土气候,另一个呢许鞍华还要考察一下拍摄的地方,虽然是和别人协商好的,但是真的要拍摄的时候还是要沟通一下的。
钟处红下了飞机之后脸色看起来好了不少,至于胡月呢,还呆在屋子里准备睡觉呢,长毛和傻强本来是打算拉胡月去喝酒,然后顺便见见本地的坐馆的,不过被胡月婉拒了。
无他,怕牵扯不清楚,本来呢,胡月就已经退出了帮会,目前在香江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胡月也不好装着就不认识以前的兄弟们了,再说了,出来混呢,讲什么?讲狠,讲义气,胡月以前够狠,也够讲义气,所以呢,即便是退出了社团兄弟们还都是很给面子的。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状态下的胡月才是最可怕的,权叔们觉得胡月蹲了苦窑,有了心机,有了城府,敌对的帮会们呢觉得胡月没了帮会的束缚,又没家人,一个吃饱全家不饿,惹急了真的一个人来找你玩命,得不偿失,这也是为什么胡月出来这么长时间,即便是上次把李万基骂的那么惨都没人来找事的原因,也不可否认有权叔们在上层施压过的结果。
言归正传,胡月洗了澡刚躺到床上,就听到敲门声,问了声谁啊,慢腾腾的起床套起裤子来。
“我啊……”外边小声的响起了钟处红的声音。
“怎么了?”胡月穿好裤子就打开了门,出声问道。
“额,大家都出去了,我一个人有些闷,想出去转转……”钟处红道。
“哦,好啊,你等我下。”胡月道。
“嗯。”钟处红点点头,脸色绯红,不敢看胡月,胡月一低头才发现自己还没穿上衣呢,尴尬的笑笑,就转身去穿衣服。
“不好意思啊,忘记了。”胡月边给自己套衣服边给钟处红解释。
“没事。”钟处红道,然后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似得,又说了一句。
“是华姐走的时候说我要出去让我找你的,说外边太乱不安全。”
“额……”胡月无语,这不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钟处红也发现自己貌似又说错话了,脸色又红了红。
胡月好笑的看着钟处红,他现在的心态已经摆的很正了,而且呢,翁梅玲和缪赛人都上过床了,话说看着钟处红脸红也不是值得让他欣喜若狂或者说是惊奇震惊的事情了,毕竟自己来的早了,1980年,钟处红才20岁,纵然香江此时发达,也处于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但也风气相当的保守。
等到出了住的旅馆,钟处红显然稍微的放开了些,不时的看着街上那些摊子,两人一边走着一边闲聊着,钟处红其实一直都是打听胡月的事情,胡月只是没感觉,他这会注意力也转移到了街上,好歹来一次了,回去不带点土特产不合适不是。
翁梅玲必须有一个吧,缪赛人不管如何也得带一个,还有权叔,这么久没见过了,算算时间他的寿辰也快到了,顺便置办一个,钟处红跟着出来的也得送一个吧。
胡月正想着呢看到一家金店,店面装修的也挺豪华的,应该有点料吧,菲律宾地方虽然不大,金银铜的矿产资源却很丰富,唐人街上有华人开设的金店也不奇怪。
胡月拉着钟处红就进去了,不过话说钟处红对珠宝还是很有研究的,她虽然在港姐上胜出来,还被评选出一个“最美艳港姐”,可是无线电视台最不缺的就是港姐了,一直没受重视,于是跑去珠宝店做售货员,一直到被许鞍华找来拍电影这才辞掉了工作。
“来这里干什么?”等进了金店,趁着胡月趴着看柜台的空隙,钟处红问胡月。
“看看买两个带回去送人。”胡月头也没抬的回到,忽然想起钟处红做过这个又抬头问,“帮我挑一下呗,你不是还做过这个的么?”
钟处红摇摇头,“现在买这个可不是好时机,金价一直都在上涨的,虽然前段时间掉了一点,仍然很高的,划不来。”
旁边的负责招呼两人的售货员看钟处红说起来头头是道,脸色有些难看,不过还是赞道:“小姐真是慧眼。”
“没事的,我又不多屯,就是买个礼物,给缪赛人还有一个长辈,他快过寿辰了。”胡月摇摇头,表示不用很在意。
钟处红出了口气,耸耸肩。
“好吧,大富豪,来吧,说说你有什么要求。”
“我个人其实没什么要求的,就是两条项链,一个是古灵精怪的女孩子,另一个就是缪赛人了,文文静静那种。”
“古灵精怪?”钟处红问道,“是你的女朋友吧?”
“嗯。”胡月点点头,没否认。
“她可真有福气。”钟处红笑笑,然后就低下头去,胡月忽然觉得钟处红说话的口气怎么越来越向缪赛人靠近了呢,不过也没在意。
“这个怎么样?”钟处红出声道,她正指着一个蝴蝶形的吊坠,蝴蝶的翅膀被缕空,上边还镶着几颗碎钻,端的上是手工精美,忽然钟处红一声惊讶。
“好贵呀!”
胡月看看价格牌上写了壹万捌仟捌佰捌拾捌,18888,给翁美玲的,不算贵,胡月笑笑,不过没说出来,把这个记下来,对钟处红道:“看看给缪赛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