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余阳、王一帆二人进到农户家中。
这农户家,只有爷孙俩,难怪对外人入户如此谨慎。
当老翁将余阳、王一帆安顿好之后,他的孙女立即送来了热茶,请余阳、王一帆饮用。随后,又去忙开了。
“两位公子,寒舍简陋,只好请你们二位将就一晚了。”老翁道。
“老人家,您客气了。您能够接纳我们兄弟二人在这里歇歇脚,我们已经十分感激了!”
余阳说的是真心话,对这老翁甚是好感。虽然心存疑虑,怕再次遇到什么妖兽之类,但还是相信这样的农家,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快别这么说了,折煞老头了!助人为快乐之本,理应如此。再说,这也是举手之劳之事,何足挂齿!”
老翁摆了摆手,又道,“二位这是要往西北方向的大城去做买卖,是否听说过最近传遍四方的一件大事啊?”
“大事?什么大事啊?”余阳惊疑地问道。
“你们不知道?这也难怪,你们才来,瞧我这老糊涂……哈哈……就是永乐城城主的女儿,巡街抛绣球,得绣球者,可娶其为妻,还可得永乐城!”
“有这等好事?”憋了半天的王一帆急急地问道,似乎对这娶妻得城之事,十分感兴趣。
“的确如此。哈哈……二位公子……”老翁顿了顿道,“传闻是这么回事,最近有一些尚未婚配的年轻男子,纷纷朝永乐城潮涌,想去碰碰娶妻得城的运气。”
“那我……我们要去看看!”王一帆说完,朝余阳看了看,意思是要去凑一下热闹,也要去碰一碰运气。
余阳没有吱声,只朝王一帆的眼神对视了一眼,接着说道:“原来如此!老人家,永乐城究竟是一座什么城,可否说来听听?”
“永乐城离此西南方向三百余里,是这一带富可敌国的一座古城,城内繁华似锦,尚武之风盛行,百姓和睦友善,简直就是人间天堂……”
“果真如此,那真得去瞧一瞧!”王一帆立即表现出了羡慕之色来
“相传,一尊名叫永乐的仙人来到凡间游历时,曾在此地停过留片刻而得名。”
一提起这永乐城,老翁津津乐道,似乎也很向往。
永乐城,城中人口百万之众,在丰盈大陆中是西北方向的一座大都城,比起余阳的出生地丰足城来,不知道要大上多少倍。
城中商贾云集,往来频繁,客栈林立,生意兴隆;城中百姓安居乐业,人人以自己是永乐城中的一员而感到自豪。
城主名周云,六旬年纪,属地万里,膝下只有一女周风华,年龄二八有余。
由于周云一心想探寻升仙之道,所以想早日为女儿寻找一位如意郎君,接管永乐城,给自己减下重担,放下杂念,以便其云游四方,拜访名师,修道升仙。
周云此人十分开明,对宝贝女儿的婚事也十分看重,由女儿自己提出的方式——巡城抛绣球,自行选择夫婿,一旦成婚,周风华所选的夫婿将成为永乐城的接班人。
周风华从小饱读诗书,据传有沉鱼落雁之色,其人传统中又有新潮,新潮之中又有些保守。[看本书请到选择夫婿这件事上,以巡游全城择机抛绣球的方式,选择如意郎君。
“娶妻得城”的吉日,选在冬月十五当天。届时,永远城城主的女儿周风华会在城中骑马巡游一天,寻找合适之人,抛下绣球,被砸中者将会成为其永乐城主的乘龙快婿。
“这真是一件大喜之事啊!”余阳不禁也感叹起来,西北方向的永乐城,也是自己此次寻找天都峰,去往修真大世界的必经之地,路过之时倒要去看看热闹。
心生好奇,喜看热闹,都是年轻人的天性,余阳也不例外。
当然,余阳并没有娶妻得城的想法,父母之仇未报,何言娶妻,更不会奢望做什么一城之主的事。
王一帆却不这样想,他要去永乐城碰碰运气,如若运气好,真的能够既抱得美人归,又能够成为永乐城的新城主,尽享荣华富贵,以此终了一生,岂不是快哉?
不过,王一帆知道余阳绝不会认同他的这个想法,但是他现在不说出来,余阳又怎么会知道呢。
王一帆这样想,心安理得,至于丰足城的仇恨,他这样的小人物,完全可以不去理会,就交由余阳这个有着远大抱负之人去完成吧。
正当老翁讲得兴起之时,老翁的孙女端了一个盘子进来,上面放着两大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条。
“你们肚子饿了吧?寒舍简陋,也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吃碗鸡蛋面将就一下吧!”村姑说着,将托盘端到了余阳、王一帆的面前。
望着热气腾腾的面条,肚子早已饿得呱呱叫的余阳、王一帆二人,端起碗来,一阵狼吞虎咽,也顾不得面条的热烫,先填填肚子再说。
看到余阳、王一帆吃面条的样子,村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们别急啊,锅里还有,吃完我给你们添去!”
村姑刚一说完,余阳、王一帆二人手上的碗里,已被吃得干干净净。
“姑娘,让你见笑了,我们兄弟二人实在是太饿了,这才失态,还请姑娘再给我们添一碗来!”
余阳说完,朝村姑示谢。
看来,这两个年轻人已经到了饥不择食的程度。于是,村姑立即出去,很快又折返回来,手中托盘中又多了两碗鸡蛋面条。
余阳、王一帆再次端起碗来,三下五去二,几口给吃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