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顿下来之后,南若就开始向李妈妈了解有关金府的事,并要她保密不得泄露出去。俩人才得知这金府是当地有名的商人,非富即贵让她们给猜到了。
膝下无子就一千金,名叫金玉,是个比较刁蛮的千金小姐。
这金府是做膏药生意,他们家的膏药特别的有用,有美容的、祛斑的、祛伤疤的,什么伤疤都能消除。这不两个月前金氏夫妇从界武州带回了一个长相又丑陋又傻的傻小子回来,那张脸一定是被火烧过,两个月之后,就变成一个俊美的少年了,只不过是一个长相俊美的傻子,还真是可惜了那张脸啊!
李妈妈张口闭口的都是傻子,然后又问道:“姑娘问这金府有什么事嘛?”
“嗯,那个傻子就是我们要找的墨王。”
李妈妈的脸色唰的下就白了,抖着身体又跪了下来,“我我我该死该死……”
“不知者无罪!”
李妈妈便松了口气,天哪,那个傻小子居然是墨王,那她之前跟姑娘上街的时候还调戏过他!!真是完了!!赶紧把这两位主子好生伺候着,日后才能将功补过!
夜幕降临,烟花柳巷里的青楼皆开门做生意了,姑娘们都在门口积极的拉客人,有的地方生意火爆,有的地方生意冷清,竞争非常的大,李妈妈忙着招呼,她们则用了下膳后便上街去。
走着走着就拐进一条小巷里,不停地翻墙而过,直奔金家那座府邸来!
金家到底不是官家,守卫一点都不森严,所以她们轻而易举的翻墙进去后,又光明正大的在廊道上行走,有人来就稍微的躲一下。
很快就找到了阿墨所住的地方,她们就匍匐在他屋子对面的屋檐上。
从这里拿着望眼镜进行偷窥着,一个美妇正贴心的帮阿墨擦脸、擦手,白天见到的那位金玉姑娘也在,坐在一旁的桌子上无聊得直打呵欠。
“娘啊,可以走了嘛?我想睡觉。”她今天可是陪那傻蛋玩了一天了耶,难道连晚上这点睡觉的时间也要霸占?!
“玉儿,你成天除了吃就是睡,还能做点别的嘛?现在要你陪你大哥玩一下你都不行。”
“我……”算了,不多解释!
“墨儿,娘问你小妹私底下都唤你什么?”
“小妹让我叫她姐姐,然后她叫我傻蛋,这样她就给我买好吃的。”
金玉还没来得及阻止,阿墨已经脱口而出了,直在心里仰天长啸,无力捶胸顿足,表面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很淡定的样子,撒腿就跑。
虽然阿墨傻,可他的年龄终归比金玉大,而他们夫妇既然已经收他为义子,于情于理唤他一声大哥,居然唤傻蛋,成何体统!
金玉跑到外面来,又躲在柱子身后默默地注视着里屋的阿墨,白齿红唇,她发誓她从未见过长这么好看的男子,可莫名其妙的就做了她的大哥……一万个的不愿意!
第二天,消息都掌握了之后,南若便到金家的店铺去转转,大都卖的是上等的胭脂水粉,还有膏药,生意相当的好,一大早就有这么好的生意,且还没有分铺,仅此一家。
金玉每天都会带阿墨到店里来看店,这样能吸引更多客人,因为阿墨是一块活招牌,他一个男人的皮肤好得让她身为一个女人都觉得无地自容了。
不管那些姑娘是来买胭脂水粉的还是来看他的都无所谓,这样她就不用看着他了,可以做自己的事了,想着,她就偷溜出店并吩咐小二看着点。
阿墨一直笔直的坐在位置上一动也不敢动,任由那些花痴的姑娘们往自己身上揩油,脸颊上也被印了好几个唇印,看了叫其他男人都羡慕不已啊!唯独他什么都不懂,就只知道傻笑。
突然看到门口掉着一根冰糖葫芦,哗啦起身,推开那些花痴姑娘追了上去,出了门口,看到冰糖葫芦拐进了一个小巷子,又追了上去。
萌萌觉得太好玩了,只用了一根冰糖葫芦就把阿墨给骗了出来,还一路带到郊外来,他真的是傻了,居然都没发现这冰糖葫芦是有人在吊着让他上当,她也只是用了一根钓鱼竿而已,正常人早就知道她的存在了葫芦的影子,难怪会跟着金家人从遥远的界武州来到这里!!!
南若正在凉亭里等着阿墨的到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了,呆会不知道该以什么身份来见他,有些紧张,手心都直冒汗了。
阿墨突然惊醒,发现自己跑到外面来了,可能会让爹娘还有小妹担心,还是赶紧回去比较好,想着就转身,连糖葫芦也不好了,萌萌一惊,看到自己的钓鱼计划失败了,脑子一转,只好想出其他办法。
从袖子里拿出一个手帕遮面,出其不意的闯到他面前去拦住他的去路,“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我没钱......”阿墨说着,还揣着肚子里的钱袋,让萌萌无语得直翻白眼,信你才怪!
“没钱?没钱就留下你的命,啊——”萌萌说着就向他冲了上去,吓得阿墨撒腿就往前跑去,“救命啊,救命啊——”
一边回头一边蛮力跑,直接撞到南若的怀里,被她给抱住,“你小心点。”
“有坏人,快跑。”阿墨居然直接拉着南若的手就跑了,也不想想她是不是同伙。
南若回过头去对着萌萌竖起一个大拇指,然后迈开步伐就跟着他跑了,也不知道要带自己跑到哪去。
萌萌开开心心回镇上去,回醉红楼去。
跑了好长一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