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虹衣要在魔都住上半个多月,我这太高了,她不喜欢,就喜欢潇湘别苑那套别墅……你没意见吧?”
“当然,我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秦翌立刻表达。因为他又没付房租,以帮忙看家之名住进来,自然还是要看主人家安排。
房子啊房子,秦翌忽然之间好像找到了一个目标,那就是买房子!可这念头一起,他又想给自己两耳刮子,300万扔到游戏里,不然还能去郊区买套房子。
或者直接离开魔都,去个三线城市300万可以买套相当不错的房子了。
“我到了,看见你们在打架了,我需要干什么?弹琴吗?”夏凝雨问道。
“你小心一点别被发现,在附近转转,魔气应该不会无缘无故冒出来,肯定有什么东西的,你找到之后先告诉我。”秦翌思绪回到游戏中说道。房子的时儿以后再说吧,其实他潜意识里,从来就不认为自己这辈子会止步于300万。
白手起家亿万富豪什么的,他也有自知之明,自己绝逼不是那款料,现在这个时代靠“白手”是起不了家的,要成为亿万富豪的前提是你本身就有千万身家……真尼玛悲伤。
只有那么一部分罕见的商界奇才或许可以上演大逆转,但很可惜他不是。不过那种顶尖富豪他没那心和能力,但百八十万却不算什么,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虽然对未来有些迷茫,但日子过来,也不会差到哪去,关键是没想好干啥。
当然,这种思想可以说是自信,也可以说是自负。虽然并不是什么值得吹嘘夸耀的方式,但他确实也已经用行动证实了自己的能力——忽悠也是本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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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我就不求什么成绩了,只要推荐票上来就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