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仲回去,将子弹的铜壳也捡起来,准备下回制作时装上火药,就是新子弹了。这些最为普通的军用物资,在明朝要制作成功,花费了太多的精力,而用于子弹激发火药的配方,经过了毛仲严格地检查和纠正,将其配比进一步调整,增大了威力。
有了步枪,就可能有手榴弹,有机枪,有现代式样的火炮,虽然大炮难以铸造,可是,制作小迫击炮还是很有可能的。
正在毛仲得意忘形的时候,外面进来了一个人,回头一看,是陈香桂,六月炎热季节,穿着单薄的丝绸汉装,梳洗着黑亮的发髻,袒露着一些手臂和脖颈的皮肤,相当诱人。
“毛仲?”香桂手里托着木盘,一坛小酒,一些肉菜,“听工匠们说你已经做成了步枪,妾身急忙赶来祝贺!”
“祝贺?怎么祝贺?”毛仲起来,到了她的身边。
“将军,喝酒啊。喝了以后,您给我试试您的步枪。”
“好啊!”毛仲坏坏地一笑,将步枪丢弃了,接了木托:“走,到屋子里说话。”毛仲在前面走,香桂在后面跟随,一进屋子,毛仲就将托盘放到地上,二话不说,一把抱住了香桂,向着前面的土坑冲去。“你干什么?”香桂惊呼。“我不干什么!嘻嘻,香桂姐姐,你不是说要我试试自己的步枪如何威力吗?现在,我就来试试,在你的身上试试,哈哈!”香桂呼气如兰,双臂一攀,缠住了毛仲的脖子,身体热辣辣地贴上来:“你坏死了,这俩月妾身根本见不着你,还以为你要休我呢!”说完,哭了。
“休你?要是真休了你,我的小jī_jī儿火烧火燎的时候可怎么办?”毛仲坏坏地将之压倒。
两人轻车熟路,你恩我爱,你来我往,如胶似漆。。。。。。
揉捏着香桂丰满的胸,毛仲抱她起来:“你找我什么事情?是不是早就等候在外面了?”
“呀,你还不知道吧?”香桂抓住了毛仲的手,很享受地放到了更加需要舒服的地方:“朝廷来了诏令,晋升了爹爹为总兵官啦!”
“总兵?朝廷一抓一大把呢!”酥麻的感觉,从手臂一直传到了心灵深处。“喂,香桂。你手感不错啊!”
“胡说,咱大明才几个总兵官?总兵就可以称大帅啦!”
“哦。”
“毛仲,多亏了你的功劳!”说完,香桂在毛仲的脸上亲了一口。
“没事儿,人家陈老将把一个肥肥嫩嫩的一个大闺女让我用,咱总不能白用吧!”
“你?你怎么不说人话呢!”
两人嘻嘻哈哈说了一会儿话,忽然跳起来,因为,外面有人很嚣张地叫喊着毛仲的名字,人声鼎沸的,显然不少,等他俩从屋子里出来,顿时傻了,陈继盛领着一干将领,数十人,骑着马奔驰进来,两方面一搭话。有人递过来一副崭新的铠甲,黄参军代言:“毛仲,快穿上,以后,你就是四品武将了。知道不?货真价实的参军将军,和我老黄平起平坐了!”
毛仲穿了衣甲,顿时感到自己威风凛凛,很牛叉。
这些人正在议论毛仲的新官位,纷纷道喜恭贺之时,好几个人都看见了毛仲手里的刚转交给香桂的长棍子,看香桂努力的模样,知道分量不轻。“那是什么?”黄参军问。
“步枪!”
“你的步枪真造出来了?”
这一说,人们来了兴趣,纷纷要求试射,于是,毛仲压上一颗子弹,瞄准了前面一科大树,距离有四百米,基本上,树在军营的围墙外面,因为那里有一个巨大的树瘤,看得分明。
“打那儿?”好多人都摇头。别说铜铳,就是普通的弓箭都无法达到这种程度,如果使用复合强弩的话,还差不多。不过,弩虽然能够射这么远,其杀伤力却不足了。所谓强弩不能穿鲁缟也。
“算了算了,你射那面三十步的房子就行!”到底是陈继盛,心疼闺女的女婿,生怕他出了洋相。劝告道。
“没事儿,毛参军,您就射吧,反正是工匠们制作的,”黄参军倒善解人意,事先下了台阶。
毛仲一阵冷笑,端枪瞄准,眼睛一眯,在众人怀疑的目光里,扣动了扳机。
砰!
不大,但是很有穿透力的声音,让所有的官兵都吓了一跳。很多人翻着大白眼儿往头上寻找,或者往哪里乱看。“哪里了?哪里?”
“是啊,弹子打哪里了?”
毛仲一挥手,领着大家往军营的外面去,众人好奇,争先恐后地跑出观看。
“啊?”在树瘤上发现了子弹击出的小洞,当士兵们奉命用刀子将其剜出以后,陈继盛和诸位军官都惊呆了。
“真的能打这么远?”黄参军怀疑。
“还打这么深呢!”陈继勋用手指在那洞里尝试着:“这要是打在人身上,一准一个大窟窿啊。”
“对,打一颗弹子,就能打死一个人!”陈为国也摸着头皮,惊恐不安。
毛仲将枪递给陈继盛,“老将,您试试!”
陈继盛不敢接,所有的将官都不敢接,因为,这东西是什么呢?太神奇了!步枪?为什么叫步枪?怎么打出这样的弹子?
没人试也好,子弹纯粹用手工操作制作成的,做一个耗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目前,工匠们只做成三十发子弹。其质量还不能叫毛仲满意。
最终,陈继盛在众人的鼓励下,终于接了枪,把握了良久,突然仰天大笑:“老天呀,我陈继盛何德何能,居然有了天下无敌的神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