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明末无敌特种兵>三十二章 ,这才是高手

毛仲一个就地翻滚,连续滚了十米,一猫腰,再次开枪点射,砰!一名看似军官头目的家伙遭殃了,子弹沒有打中他的脑袋,而是最为凶险的地方。

“啊呀!”那军官骤然跳出了半米多高,才重重地摔下來,在地上痛苦万分地翻滚着。

毛仲在听到这一声的时候,连续射击,将头目周围的敌人击毙了三名,不屑一顾地,毛仲缩回了脑袋,然后,倾听着声音。

他这一次沒有再转换位置,连续地转换位置,已经成为规律,而特种兵最忌讳的就是规律,被对手掌握规律,那几乎等于死亡,如果敌人在他可能出沒的两翼十余米的距离上偷袭,他铁定要吃亏,现在,他已经试探出,这帮家伙居然沒有小型的炸弹武器,无论手榴弹还是手雷,甚至于,连枪榴弹也沒有。

这不是一个正规的,现代的特战部队,难道枪榴弹都沒有。

毛仲再次冒出來,先是枪,然后才是人,抠动扳机,他又干掉了一个家伙,子弹应该打在他的子孙袋的根上。

这是他最阴险的招数,也是危急关头最能见效果的一手,完全击毙敌人,只是干掉一个,只有死亡通知,而击伤敌人,特别是其要害,往往更有价值。

接着,又有两个家伙遭殃了,凡是被祸害的家伙,无不立即丢掉了武器,哀嚎起來,或者翻滚,或者在地上跳跃。80]

从军装上看,这些家伙都有防护服,或者疑似防护服的东西,在裤裆等要害部位,铁定是有保护的,但是,毛仲对那一带的防护情况,了如指掌,稍微变换角度,就可以达到目标。

在进攻面前,任何防护都是不完善的,战争就是这样,进攻性的武器,才是正宗,再强悍的盾牌,都将毁灭,而进攻,无不登峰造极。

子孙袋的地方,是男人最为脆弱的地方,也是男人自尊心最强的地方,被击毁了那里,等于毁灭了一个男人的生活希望,毛仲的一个德国同行,就是因为战斗中失去了那里,在一个月以后的军事医院里,挥刀自杀,那名卓越的特种兵的伤害,是个意外,他痛苦的表情,让毛仲记忆犹新。(就爱读书)

这些毒辣的手段,就是战场上学來的,或者悟出來的。

果然,那些伤兵的痛苦嚎叫声,响成了一片,活脱脱一个巨大的音响效果场。

西面的位置上,再次射出一排枪弹,效果一般,击毙了一名敌人,击伤三人,而敌人的反击,从声音里听,非常恐怖。

毛仲沒有再攻击,象山猫一样灵巧地跳跃了数次,翻滚了数次,他再一次更换了地点,这回,他用心地倾听,寻找着敌人的可能位置。

这群特种士兵,根本就是新手,或者是很烂的家伙,要不,怎么有那么多的忌讳不通。

几乎又返回了原阵地,毛仲看到了罗列和前田,前田受了伤,鲜血浸染了他的右臂,对于作战人员來说,这是重伤,毛仲见他用左手端着右臂,一时还不知道他的胳膊断了沒有,不过,那边的罗列,情况也好不到哪里,苍白的脸色证明,他有了危险。

在他的六米处,有一个很大的爆炸点,在沟边沿儿上,还有击碎了的几块石头,罗列的脸上,有破损的伤痕,估计,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家伙,先击碎了石头,造成众多的碎片,击伤了他。

毛仲暗暗称赞,对手是一个强手,如果好好培养的话,是个好苗子,可惜,是个敌人。

毛仲沒有说话,用手示意着,要他们俩迅速包扎,不要恋战了,两人点点头,心领神会的样子,让毛仲放了心,现在,他爬向一个尸体,迅速地剥掉了他的军服,沉重的防护服装,穿在他的身上,立刻,就有一种久违的熟悉,他的鼻子酸涩了。

我是特种兵,我是现代人,我怀念我的战友啊!

将自己的衣服套在尸体的身上,毛仲死死地揪住他的两条腿,往旁边拉了拉,然后突然甩出,甩的位置并不高,在沟沿上翻滚着,好象在进攻。

毛仲的服装,不用说,已经暴露了,所以,他伪装到了尸体身上。

这是一个伪装,一个花招,自然是要带响动的,当这一个动作刚出,毛仲就在旁边沟沿儿的五米处出现,稍一瞄准,就打出三枪,然后,再次翻滚下來。

那三枪击中了两名敌人的要害,即使他不看也能知道,现在,sān_jí的风,对百米内的射击并沒有多大的影响,他最远程的射击距离在两千七百三十一米,这是一个具有轰动和爆炸性的成绩,远比英国某小子的成绩为强,但是,他只能隐蔽这个。

对面的敌人中间忽然爆发出了一阵阵的呐喊,好象是冲锋,微冲的弹雨,也一遍遍地泼洒來,将沟壑上打得尘土飞扬,毛仲看到那些飞溅的子弹时,忽然向着另一头沟壑飞速地奔跑起來。

这是习惯,敌人要撤退了,这不是火力的掩护。

毛仲的速度,奔出了二十几米,再一个强冲,翻过了两道障碍,來到刚才伏击敌人的地点,腰间的手榴弹暗暗拉开了绳环,听一听枪弹爆发的情景,粗略地判断了敌人的位置,就扬手抛出。

毛仲一个疾进,在另外一个地方冒出头來,砰!砰!连着两枪,击毙了两名敌人,都从敌人的耳朵位置,将子弹钻进了他们的脑袋。

肥壮的敌人身体,在子弹的作用下,因为神经的反应,蹦跳了多高。

果然,敌人撤退了。

在七八名士兵的掩护下,其余敌人拖着武器,疯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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