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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紫骝(六上)

毫尖沾饱了墨,武阳郡守府长史魏征迟迟无法落笔。

他是个饱学之士,无论是长篇策论还是七言律诗,总是信手拈来,一挥而就。但今天的这篇文章显然让他才思枯涩。几乎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要反复斟酌,几度将笔举起,最终摆在面前的依旧是一张干净的白纸。

非常干净,干净得像他现在处理公务的这间斗室,窗口挂着白色的幔帐,地板被擦得一尘不染。魏征喜欢干净,他学不会魏晋以来名士那种扪虱把酒,坦腹东床的洒脱,也不屑那样做。他认为世间凡事都有章法、规律以及秩序需要遵循。玩弄秩序的人最终也会被秩序所玩弄。而现在,他所做的事情恰恰游离于秩序之外,朝廷那边说不过去,同僚之间见不得光。甚至稍有疏漏,便会带累得他彻底身败名裂。

偏偏这事情他不得不做。无论对东主元宝藏,还是巨鹿泽群贼,他都是最好的人选。万一在这条分化瓦解的计策奏效前,巨鹿泽已经被朝廷的兵马攻破,写给张金称的这一封求和信不幸落入外人之手,武阳郡就得给朝廷一个说法。郡守大人当然不能承担这个养贼自保的罪名,郡守府长史责无旁贷。万一张金称不满意武阳开出的价格,想找个地方当面谈,由郡守府长史出面,第一可以显示武阳郡的的确确有议和的诚意,第二,以魏征的沉稳与机变,恰恰能应付起张金称的狡诈与冷酷。

但求无愧于心,上对得起郡守大人相待之恩,下对得起武阳百姓,我又何必在乎身外虚名!不知道第多少次将笔提起来,他却很快又放下了。信很难写,不仅仅难在心里心外的症结,还难在示好尺度的把握上。首先,到底该如何称呼张金称?就非常令人头疼。称其为“大王”吧?未满显得太媚,太没骨气。毕竟此人只是一个势力稍大一点儿的贼头儿,而武阳郡守元宝藏却是堂堂四品封疆大吏!称其为“张兄”吧?显得太近,太假。假得让魏征自己直起鸡皮疙瘩。即便是对武阳郡同僚,他都很少称兄道弟,更何况是一个素昧平生的土匪流寇?可称其为“壮士”呢,又过于生硬,过于怠慢,不容易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更不利于双方进一步的沟通。

斟酌了好几个时辰,眼看着外面的天色都开始发黑了,魏征终于决定,以“张公”二字来开头。这个公不是封号,而是对于任何一个有名望,或者岁数大的长者都适用的称呼。“张公金称如晤”,如给老朋友写信般,魏征在一张洁白的“扬州纸”上写下这个开头。然后顺着类似的亲近之意写下去,报上自己的名号,武阳郡守府长史魏征,曾经目睹了巨鹿泽群雄一年多来每战必胜的赫赫兵威,佩服至极。

“而兵凶战危,世间并无百胜之将!”接下来,魏征开始讲述战火对双方的影响。很多英雄豪杰长眠于地下,清河、武阳、襄国、武安四郡的百姓也连年得不到休养。开了春,距离城池稍远的地方便没人敢耕作。到了入秋该收获的时候,打上来的粮食又落不到百姓手里几颗。官府要加倍征集以便养兵备战,绿林豪杰也需要征收粮食满足弟兄们的口腹之需。长此以往,官府和绿林将都收不上粮食,百姓们的日子也会过得越来越差。

“前岁张公兵临馆陶,开仓济贫,百姓至今仍受余泽……”第三部分,魏征开始总结张家军为数不多的善举,尽量把张金称摆放在一个让他自己看了后都不好意思往下“出溜”的道德高点上。(注1)魏征信誓旦旦地表示,这并非什么违心之言,作为土生土长的馆陶人,他也有亲戚在张家军那次放粮行动中受惠。如果没有张家军,很多贫苦百姓也许根本过不了那个难熬的严冬。

并且,作为馆陶人的魏征不得不补充一句,他认为馆陶县令林德恩绝对该杀。对贪官污吏,他也恨之入骨。但人微言轻,无法让朝廷下决心铲除这种城狐社鼠。所以巨鹿泽群雄杀官逐吏的行为,不能完全算错。

“魏某有闻,张公麾下宿将程名振,曾为馆陶县兵曹……”一边苦笑着,魏征一边将真正的用意隐藏于笔端。他坦诚地告诉张金称,程名振被抓一事,纯属冤案。郡守大人后来听闻此事,亦扼腕长叹。认为是馆陶县令林德恩逼良为盗,而非程名振存心造反。如果当日程名振没有被逼反的话,凭他的才华和能力,假以时日,郡丞之位唾手可得。即便程名振看不上地方的官职,有心谋取更大的发展,凭着他加入巨鹿泽后展所现出来的谋略水准和勇气,封侯拜将,这辈子亦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当然,同样遗憾也适合于张金称,如果不是地方官员横征暴敛,逼迫过甚,想必张大当家此时也在自己的小院中整治器具,筹备春耕,而不是在巨鹿泽中磨刀霍霍。

这都造化弄人,令大伙都走上了不愿意走的路,并且无法回头。魏征理解张金称的苦衷,也希望张金称为黎民百姓计,不要继续进入武阳郡劫掠。作为郡守府长史,魏征愿意于自己职权范围内,尽最大的努力去筹集一批粮食、铜钱和绢布,答谢巨鹿泽的善意。具体数额甚至可以参照绿林惯例,魏征在信中强调,自己知道绿林有绿林的规矩,也知道个别地方已经开了类似的先河。作为程名振的同乡,自己不让张大当家为难,也不想看着上司每天忧心忡忡,所以主动替双方应承下这件事,希望张公金称酌情考虑。

如果张金称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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