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的交通工具是一辆二手米国悍马车,高底盘、大排气量非常适合在饱经炮火摧残的叙国公路奔跑。马义他们身穿叙国xx安保公司的制服,为了隐藏他们的真实目的,他们没有携带热武器装备,只是随身带着甩棍啦、橡胶警棍啦这些防暴装备。如果放在华夏,你带着这些东东上街,你也许对别人有一点镇摄力,但是在烽火连天,枪炮横行,导弹简直当作烟花燃放的叙国,它们就如同小屁孩手中的塑胶玩具,木有任何杀伤力。
当然,马义他们也不期望靠它们来防身,它们的作用,不过是一种伪装而已。
上了车,马义坐在副驾驶座。穆罕默德指着副驾驶座,对马义说道:“马先生,坐垫下有一把沙漠之鹰,是我在战场上捡到的,里边还有子弹,万一遇到麻烦,你可以用来防身。”马义闻言,伸手往座垫摸去,果然摸~到一把枪。沙漠之鹰是世界名枪,在手枪家族里赫赫有名,它外形彪悍,杀伤力惊人,12.7毫米口径的子弹,一枪可以将人的脑袋打爆,百米之内,一般的防弹衣根本起不到防护作用,因为它发射的子弹可以轻松将防弹衣击穿。
“好枪啊!”马义抚着手中的沙漠之鹰赞叹。
穆罕默德眼看马义喜欢,于是说道:“马先生,既然你喜欢,要不,这枪就送给你,作个纪念吧?”
马义将枪再藏回座垫下,“穆罕默德,我谢谢你的好意,但这枪你自己留着防身用吧,你们国家现在还不太平,危险随处可见,你更加需要它。还有,我们现在是朋友,你就不必叫我马先生了,叫我马义就行,这样显得亲切。”穆罕默德再次眼眶发热,他重重地点头,“好!”他说。但是他仍然没有直接称呼马义,因为他听到解军山他们都叫马义小马哥,所以他也叫小马哥。
马义应了一声,再拍拍他的肩膀,“我们是朋友,生死与共的朋友。”
一路上,果然如穆罕默德所说,前三百公路范围内他们基本是畅通无阻,在经过政府军关卡时,他们只需要出示一下xx安保公司的工作证,就被放行了。
“我们马上就要进入战乱区了,大家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过了政府军最后一个关卡,穆罕默德提醒大家。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一个山口,进入山口,里边就是战乱区,政府军、反对派武装、爱尔死国武装经常在这一带活动,政府军与反对派武装打得你死我活,爱尔死国武装又与政府军大打出手,而反对派武装也与爱尔国武装势不两立。
总之,三方势力在这里你打我,我打你,互不相让,互为仇敌,把这片地区搞得乌烟障气,满目疮荑,甚至十室九空。
经过无数次炮火的摧残,这条原本平坦的水泥路,已经坎坷不平,坑坑洼洼,民用悍马优越的性能在这里大显身手,尽管穆罕默德的座驾是二手货,但它仍然宝刀未老,再加上他娴熟的驾驶技术,所以马义他们坐在车上,虽然感觉颠簸,但是没有任何不适感。
但是眼前及道路两旁的满目疮荑,战争的残酷,在他们眼前一临览无遗,却对他们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灵震撼。虽然他们都曾经上过战场,但那只是小规模的武装冲突,比如在新姜灭几个恐布分子啊,在华夏南方丛里杀几个武装贩毒份子啦神马的,这些活对于兵王来说,其实甚至都算不上战斗,柯建华和解军山曾经与米国、邺南的特种兵死磕过,但那也是小规模战斗,破坏力远没有眼前所看到的触目惊心。
随着他们继续深入战乱区,战争的危险仿佛也越来越逼近了,所以他们的心情也开始越来越沉重,甚至有些紧张。
是的,紧张!他们心里已经开始紧张了。
大家不要以为,军人就真正不怕死,其实他们也怕。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也是人。是人,对死亡就有天生的恐惧;因为他们也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的父母亲人,他们也想好好地活着,在父母膝前尽孝,在妻儿面前承欢,一句话,他们不是圣人,更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而是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的凡人。
但是,当他们必须面对死亡时,总会豪不犹豫地慷慨卦死,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为他身后的祖国和人民筑起一道血肉长城。他们之所以那么勇敢,之所以在死亡面前从不却步,只是因为他们是军人,他们肩上扛着保家卫国的使命,他们是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幸福安宁才悍不畏死,他们是以自己的“死”,换回更多的“生”,这种精神,是最高境界的舍己为人,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精神。
“呯”
山谷里突然传来一声枪响,马义明显感觉 到一道弹道从头顶上划过。
“别紧张,随机应变。” 他沉声说道。
“小马哥,我们是停车还是冲过去?”穆罕默德问马义,马义刚略一迟疑,眼角就扫到一股武装份子正从山谷里冲出来,于是他心想车既使跑得再快,也快不过子弹,如果这股武装份子还有迫击炮、火箭筒之类的重武器,他们能跑掉的几率更是大幅下跌,所以与其逃蹿,不如放手一博,也许更有生机。
“停车!”思忖再三,他下令停车。
穆罕默德脚踩刹车,悍马稳稳停在公路中央。他没有将车熄火,目光投向马义屁~股底下的座垫,马义明白他的意思,没说话,而是摇摇头。因为对方人多枪多,自己只有一把手枪,沙漠之鹰再牛叉,也不可能在瞬间将所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