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两三天里,我们都没回学校,一直呆在会所里拆枪、组枪,大部分时候,房间里只有我和黄杰两个人,不是迎着清晨的朝霞,就是沐浴在黄昏的余晖之中。他的额头上沾着细密的汗珠,我的眼睛里透着坚定和固执。我知道,如果没有这么一个朋友在身边,恐怕我也不会这么勤奋。
“咔、咔、咔。”
大多时候,房间里只有这一种声音,单挑而枯燥。我们的动作也总是重复着几个,同样的单调而枯燥。这几天以来,我们不知重复了多少遍,没有上万遍也有上千遍了吧。慢慢的,我也对手里的这把沙漠之鹰熟悉起来,它的每一个零部件我都了如指掌,扳机、阻铁、复进簧、弹夹、撞针、枪管、套筒……
闭着眼睛,我能摸出哪把是我的枪,哪把是黄杰的枪。
我的枪,我握在手里是柔和的、顺从的、心情舒畅的,而黄杰那把,我握在手里是阻塞的、凝滞的、内心不安的。
反过来,黄杰也是一样。
我们也从一开始的几分钟才能拆卸、组装一把枪,到后来能够在一分钟之内完成这个流程了,虽然对于猴子的几秒钟之内搞定一切还差得远,但对我们来说已经是不小的进步。
一转眼,就已经有四五天没有去上课了。
旷课在十一中并不算什么,只要你有足够的钱就可以。
马杰天天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不回去上课了,我说我玩游戏上瘾了,暂时不想回去。马杰说想过来和我们一起玩,我说玩这个游戏特烧钱,我们几个已经每人投了几千块钱进去,马杰一听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直到第五天的时候。
清晨,我和黄杰当着猴子的面,对各自的沙漠之鹰完成了一次拆解、组装的过程。
“咔。”黄杰先把枪放下了,47秒。
“咔。”我也把枪放下了,52秒。
“不错。”猴子点头:“五天之内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相当不错了。以后还要勤加练习,争取熟练再熟练,真正把枪当作身体的一部分,像操作手指那样操作手枪。现在,咱们可以到野外去实验一下开枪了。”
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
妈呀,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太激动了。
我和黄杰相视一笑,同时从对方的眼睛里读出兴奋。
我们把枪装好,把子弹装好,和猴子一起下了楼。黄杰安排的车已经在楼下等着我们,一辆高端大气的商务车。街头小混子坐金杯,混到黄杰这个程度当然就是商务车了。
车里面空间很大,坐着也很舒服,还有咖啡桌和可供看电影的液晶屏。车子缓缓启动,猴子说:“一开始,我就把你们两个朝着用枪高手的方向去培养的,所以进度比较慢,这是在给你们打基础,能理解么?”
我和黄杰都点头。
“枪,在王瑶眼里,只是杀人、或是防身的工具,她也没兴趣深入的去了解枪;但是我希望你们不一样,你们要把手枪放在心里,将手枪当作朋友、情人一样去爱护、去珍惜。你善待它,它也必定会善待你。在关键时刻,它就能救你一命。”
我和黄杰认真而肃穆地点点头。
开车的司机却“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干什么,想死了吗?”黄杰骂了一声。
“不好意思杰哥,我一下没忍住。”司机恢复了正常状态。
猴子笑了笑,并没在意。
车子渐渐出城,我的手机却突然来了电话。夹沟页血。
“是陆离。”我说。
猴子和黄杰一下子就坐直了。
我接起电话,里面传来陆离焦急的声音:“左飞,马杰住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