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麦筱被帐篷里传来的窸窸窣窣的声音给吵醒了,黑暗中,她轻声的唤着林峰。问到:“林峰,怎么了,睡不着吗?”
“没事,睡不安稳,总是听见断断续续的狗啃骨头的声音,好吵。”林峰的声音有些朦胧,大抵也是半梦半醒。
不一会儿,林峰拿着手机钻出了帐篷,说:“实在是受不了了,我要把屋外的那只狗赶走。”
睡眼朦胧的麦筱说:“我怎么什么都没有听到?”
“时有时无,烦死了。”林峰坐在沙发上,轻声的说着。他实在不愿惊醒其他的人。
待林峰正欲开门出去的时候,那阵“咯吱咯吱”的声音又响了起来。状围广才。
“这次你听见了吧。”林峰举着手机望向了麦筱。
麦筱这时也按亮手机坐起身来,一只手捂着嘴巴压抑着声音狂笑着,好久才说出一句让林峰想要撞墙的话:“这是林碧珊在磨牙。”
林峰简直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说了一声:“我去。”便钻进帐篷不在言语了。
在第二日美丽的晨光中,最先醒来的是林碧珊,她大声的对着帐篷内的林峰说:“林峰叔叔,你不许出来,我们要穿衣服了。”
“是你要穿衣服。不是我。”张丹妮含糊的发出声音,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你穿吧,我没醒呢。”林峰嗡嗡的声音也从帐篷里传了出来。
麦筱和林碧珊一起起床,开始收拾自己,不久后张丹妮也起来。
待三个大美妞出门洗漱的时候。林峰也钻出了帐篷,随后和麦筱他们在屋后的天井里碰面了。
“哈哈哈。林峰叔叔,你的头发是被狗舔过了的吗?”林碧珊指着林峰鸡窝状的头发笑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800]
“是的,我昨天被狗啃的骨头的声音骚扰了一晚上。”说完林峰便刷牙去了。
“狗啃骨头?我怎么没听到啊?”林碧珊有些好奇的问,“你们听到了吗?”
张丹妮接过林碧珊的话茬说:“狗啃骨头倒是没听到,你磨牙倒是磨了一晚上。”
“真的吗?”
“千真万确。”麦筱点点头。
“哦,我昨晚喝过可乐了,我一喝可乐晚上就会磨牙。”林碧珊恍然大悟到,她对于自己磨牙一事也并不觉得惊奇。
丁雄家给亲朋们安排了可口的早饭,林峰忙招呼大家快快吃饭,因为早饭过后他们就要离开平门了。
一大清早就吃米饭对于麦筱来说是一件非常稀奇的事情,所以麦筱由着这份欣喜的劲头倒也吃了很大一碗米饭,肚子撑的越发鼓鼓了。
席间,大家都有说有笑的交谈着这几天的趣事。忽然。林碧珊大声的呵斥道:“林峰,你刚才说的狗啃骨头是不是说我呢?”
林峰笑而不答,细细的嚼着嘴里的食物,微微点头以示肯定。
“哼!”林碧珊佯怒坐下,大口扒拉着碗里的米饭。末了还小声和麦筱说:“你家林峰真讨厌。”
对于后知后觉的林碧珊,麦筱也只能一笑了之了。
还好林碧珊不是个较真的人,虽然有些愤愤不平,但也并没有其他的下文了,吃过早饭后,更是将所有的不开心抛到了九霄云外。
临行前,丁雄带着妻子黄莹以及他的亲友都在屋前向林峰他们依依惜别,虽然过不了多久他们也将回到江城继续奋斗,但这几天的捧场和祝福丁雄和家人都满心感激。
安妮回江城并未坐林峰的车,她和其他几位同学一同上了刘驰的车。
张丹妮坐在窗边也不住的朝车外的人们挥手告别。这时,丁雄一个箭步冲上来,往张丹妮的手上塞了一团纸巾,轻声的说:“丹妮,你一定要幸福。”
林峰发动了小白羊,车缓缓的行驶在乡间坑洼不平的小路上。
张丹妮摇起车窗,疑惑不解的展开丁雄塞给自己的这一团纸巾,里面赫然出现了一枚闪亮的小银铃,银铃的花纹上刻有“dq”两个不太工整的字母。
瞬间,张丹妮泪如雨下。
林峰打开了音乐,音箱里飘出了陈奕迅寂寞如神吟般的声音。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
短短的几句话,唱到了每个人的心里,千回百转,百转千回。
张丹妮的的眼泪是为谁而流?王清吗?为了那个负心的人吗?丁雄吗?为了这个痴心的男子吗?连张丹妮自己都不知道。
丁雄真是个痴心的人,他在自己洞房花烛夜的夜晚,留下了自己温柔的妻子,独自来到大槐树下,面对阴森狰狞的死猫,将其颈项上取下了这只早已泛黑的银铃,连夜将这颗泛黑的银铃打磨得光亮如新,就只为了张丹妮的那一句梦靥般的呓语,她想要那只铃铛。
这世上有许多事,只要你付出了就总会有收获,努力了就一定会有回报。当然,除了感情。丁雄自然是明白这个道理的,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