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在与奥鲁贤接触的短短两面中,王胜已经看出了他对迪妮莎的敌意。
一开始他并不明白这种敌意是从哪里来的,毕竟迪妮莎在他的手中可是一名金牌打手!
战力彪悍,无欲无求,这样的好员工你要去哪里找才能找的到?
可现在,他知道原因了。
奥鲁贤已经不止一次地指责迪妮莎的话多了。
王胜甚至在想,如果有有朝一日他们的组织要收拾迪妮莎,肯定是因为她知道了太多的秘密。
这一点在他向迪妮莎了解过她在组织中的地位以后就更加确信了。
迪妮莎所服务的组织将他们所生存的这片岛屿根据妖魔的数量以及强度划分为五十个区域,每一块区域都有一名大剑,他们负责清缴区域内的妖魔,维系区域内的安全。
而迪妮莎所掌管的这片区域被誉为妖魔最多的危险之地,其本人在组织内部论战斗力也是排在了no.1的位置。身为组织的头号战斗力,她显然是最接近高层的存在,因此,她肯定也能了解到许多其他的claymoe所不了解的事情。
她虽然拥有极高的个人武力,又掌握了许多组织的秘密,但是这也没什么,只要她乖乖听话就好……可偏偏,迪妮莎是个极为有主见的人。
在主人的眼里,作为工具,自然是越能干越好,但工具一旦有了自己的思想,开始不听话了,那就该换一把更加顺手的工具了。
现在,他们也只差一个理由,一个收拾她的理由。
……
“要吃点西瓜吗?”沙漠中,王胜捧着半只冰镇西瓜,一边舀一边问。
他们已经连续赶路超过了四个小时,在这过程中,王胜的嘴巴就一刻都没停过。
自从他说了那句话“知道的多的人会死得快”以后,迪妮莎就没给他好脸色了。
或许她自己也很清楚组织对她的不满,可她却不会叛离组织。
不是不能,是不会——她并没有找到值得叛变的理由。
作为组织所培养的大剑,迪妮莎无依无靠,父母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被妖魔给杀害了,她也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
而在成为大剑以后,她的人生似乎只剩下了战斗,永无止境的战斗。
反正,叛不叛离组织,她的生活方式都只有一种——杀戮。
这样的人生,她也一定觉得很失望吧。
王胜这样想着。
他其实颇为同情她,甚至是感同身受。
在获得穿梭机以前,他的人生也是这样的,不是偷鸡摸狗,便是打打杀杀,没有亲人,没有爱人,甚至连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都没有。
如果不是求生的意志仍在,他或许早就自暴自弃了。
这是两个生活在不同世界的,同样孤独的人。
就凭这一点,王胜也不想看到她最终下场凄惨。
迪妮莎看着他那一副期待的模样,不耐烦地说:“絮絮叨叨了这么久,你难道一点都不觉得累吗?”
王胜不以为意地耸耸肩说:“没办法,我天生话多,你不也一样么。”
迪妮莎闻言竟是无言以对。
其实王胜也早就发现了,迪妮莎虽然内心孤独,冷漠,但其实还挺能说会道的。这种人你不应该简单地用“话痨”去标记,他们有一个更加适合的词,叫“外向的孤独患者”。
她轻轻抚着自己的额头,有些无力地说:“我开始有点后悔保下你了……”
王胜假装没听见她的话,将一瓶饮料丢给她。她下意识地接住,好奇地问:“这又是什么?”
“可乐,一种碳酸饮料,味道还不错,你可以试试看……哦对了,小心气泡冒出来。”
迪妮莎面带着好奇,小心地打开了瓶盖,浅尝了一口。
还别说,在沙漠中喝冰可乐,这种感觉想想就很带感。然而迪妮莎却皱了皱眉说:“味道是不错,但我的身体很排斥这种东西。”
说着,她将可乐丢还给王胜。
“呃……身体排斥?是过敏吗?”王胜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喝可乐过敏呢。
迪妮莎有些无奈地说:“虽然我的外表看起来与人类差不多,但本质上我是半人半妖,所以就算对人类的食物敏感也很正常。”
王胜闻言吓了一跳,心想:我现在可也算是半人半妖,会不会也对人类的食物过敏啊?
这么想着,他连忙旋开瓶盖,喝了一口可乐。
一股凉气径直涌进胃里,浑身说不出的舒坦。
过敏?
并不会!
王胜顿时松了一口,看样子自己并没有保留着妖魔的缺陷。
每一种基因都有其独特性,狼族的基因能够使得他们觉醒成为狼人,但狼族因此变得嗜血,好战;妖魔的基因使得它们能够飞天遁地,幻化人形,但他们也因此改变了食性,爱上了吃人类的内脏。
claymoe在将妖魔的血肉埋进自己的体内时,虽然获得了力量与速度的提升,甚至继承了妖魔那强悍的自愈能力,可她们也为此牺牲了人类的感官,甚至随时有可能彻底丧失作为人类的资格,沦为妖兽。
而灰太狼所培育的这种“始祖病毒”,最霸道的地方在于它只选择“最优”的进化方式……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怎样的进化方式才配称为“最优”?
体型是越来越大越好,还是越来越小越好?
是要往触.手方向变异呢,还是往角质方向变异呢?
究竟是三头六臂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