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俊钦非常肯定,这个招蜂引蝶的余氏一定有秘密,也许弄清楚这个余氏的秘密,就能找到朴正宇被害的线索。
余氏在房间里收拾衣衫,听到门响,吓的倒吸一口冷气,来到门口,镇定了许久才打开了房门。
都子冲抬眼,他之前怎么没有发现余氏这么漂亮?她不是第一眼就让人觉得惊艳的女人,而是越看越好看,越品越有味道的女人。身在贫苦之家,很难想象她那高贵的气质到底是从哪儿而来。
“我们是为潘明失踪的案子来的。”都子冲看了余氏半天,才想起此次前来的目的。
余氏松了一口气,将都子冲和沈俊钦引进房间。
沈俊钦一眼就看到了床铺上正在整理的衣衫。
“收拾衣服?你要去哪儿?潘明至今下落不明,你离开似乎不太合适。”沈俊钦说。
余氏连忙将包裹放入衣柜
“没有,只是看到有些衣服不常穿了,收起来而已。”
都子冲看了看简陋的房间,收拾的一尘不染,很显然是余氏平日里辛勤照料的结果。
“我还以为你要回娘家呢。”都子冲说。
余氏有些惊讶,微微睁大了眼睛,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一双长长的眼睛里带着难以诉说的哀伤,男人看了骨头都酥了三分。
“我没有娘家……”余氏淡笑。
看都子冲的样子就知道他不好意思开口,生怕问的不好了就会伤了这柔弱的女人,不断的给沈俊钦使眼色。
沈俊钦说:“邻居家的王婆婆你认识吗?”
余氏点点头。
“王婆婆昨天把我当成了你的相好!”沈俊钦开玩笑的说。
余氏的冷汗都冒出来了,整理衣衫的手立刻停在了空中,尴尬笑道:“王婆婆看不起我这种女人。觉得我配不上我家相公。”
“哪种女人?”沈俊钦问“在我看来,姐姐温柔高雅,貌美如花,理应生在金银之家由人供养,而不是粗布木钗,食不果腹。”
余氏的眼泪在她那杏目中打转,不眨眼就掉了下来。映在阳光下就像是宝石一般,美人就是美人,就连哭都这么好看。
“金屋银屋不及自家的草屋。我不稀罕被人供养,我有手有脚,可以自食其力。”余氏说。
沈俊钦说:“王婆婆说,你偷汉子,让她撞见好几次了。你相公失踪,很有可能跟这些垂涎你美色的人密不可分。我需要知道他们是谁?”
余氏怒视沈俊钦,一张原本红润的脸变得惨白。紧紧闭唇,一言不发。
“你不说,以为我们查不到吗?我们查出来,对你的声誉可不太好。”子冲是官差,他可以强迫余氏合作。
余氏双唇微微颤抖,沉默了很久很久……
“我不是一个好女人……更具体的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狐狸精,……想占我便宜的男人很多,我出卖色相从他们那里得到好处。也是一种买卖,没偷没骗,唯独错的,我是一个有相公的女人。”余氏说。
沈俊钦优雅坐了下来给余氏倒了一杯茶:“说说你的故事吧。”
啊?
都子冲拉了沈俊钦:“我们是来察潘明失踪和朴正宇被杀的案子的,你怎么还有空听故事?”
沈俊钦说:“这可不是闲事儿。她不是说了吗,她出卖色相换取好处,这是买卖。这说明,她在嫁给潘明之前,是一个艳姬……艳姬,当然有故事了。”
都子冲恍然大悟。
余氏点点头:“这位公子猜对了。我的确是一个艳姬,一个从高丽偷渡来大明的艳姬。”
子冲抬起眉毛,偷渡来大明的艳姬。更有故事了。
沈俊钦合了折扇,这就对了,王婆婆说过她是自己要求嫁给潘明为妻的,如果她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大明女子,定然不会做出这种名不正言不顺的事儿。只有时运不济,走投无路了才会想出来的办法。
“五年前,皇上继位,兵判大人受到皇命委托恭贺皇上登基。我被兵判大人选中,成为献给皇上的礼物。谁知到了大明,才知道皇上和皇后娘娘感情甚好,没有广立贤妃的打算,兵判大人不能带我回高丽,就想把我卖掉。”余氏说着就想掉眼泪了……
余氏擦去眼泪:“我不能坐以待毙,所以选择逃走。在路上遭到追杀,是潘明救了我,他是一个掉在人堆里就找不到的人,成为他的妻子,没有人可以找到我。我努力的学习大明的语言,学习大明的礼仪,看大明的书籍,为的就是把我的过去完完全全的掩藏起来。”
沈俊钦微微眯起眼睛:“你没有想到大明跟高丽一样,女人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地位的存在。你不能进入金屋银屋,就得依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你是个艳姬,根本没有谋生的技能,而潘明只是一个打更的人,他的那点薪酬根本不足以维持家计,所以你背着他出卖色相,补贴家用?”
余氏点点头,低着头紧紧咬唇。
“我不想这样,但是真的没有办法。饿肚子和尊严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我到茶楼给人家端茶倒水是被非礼的,我摆摊卖包子也是被人非礼,躲不掉,也藏不了。与其被人逼的走投无路,倒不如顺其自然,只要给我一条活路,皮囊这种东西,我牺牲的起……”余氏说。
都子冲第一次觉得自己去青楼买姑娘的单是一件很扯蛋的举动,从来没有想过她们出卖ròu_tǐ也许有着逼不得已的苦衷。如果不能对她们温柔一点,真的是连qín_shòu都不如了。
“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