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霄云就这样被几名裸着膀子的高大男子用长绳捆住了双手,带走了。.[774][buy].[com]马蹄声嗒嗒而响,渐行渐远。整个洪源镇上到处都一片狼藉,被洗劫了一空,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是能用得上都被洛基一族的战士队伍给带走了。
而陆叔陆婶这一家三口,因为紫霄云的出面才得以保住。二人听见房外没有了动静,方才慢慢将门打了开来。小悠从陆婶的怀中走下,拉着陆叔的手说道:“爹爹,霄云哥哥呢?”
陆叔看着在自己屋外面留下的诸多脚印,对着小悠说道:“你霄云哥哥出去办点事去了,很快就会回来了。”
“真的吗?爹爹,霄云哥哥不会像晨哥哥一样,不回来了吧。”
陆叔推着小悠往家中屋子里带去,轻声说道:“不会的,不会的。”
话说间直到晚上,紫霄云才跟着这洛基一族的小队伍穿过沙漠来到了他们的族中。只见一排排高耸细窄的房屋建立在沙漠之中,整个部落是以环形为分布状,其中央便是众人口中传说的绿洲。在洛基族中,凡事地位越高之人,住的地方便离绿洲越近,其房屋也就越高,那当然要非族长莫属了。
一般情况下,洛基族遇到重大喜事,都会召集所有族人来到绿洲的东边,在子母湖边唱歌跳舞,欢庆一番。
而近日,洛基族与坦桑族开战取得了不小的胜利,再者今日在洪源镇也算是有一番大收获,族长便召集了所有人去往子母湖边开欢庆会。那一直骑在马上的高大男子带领着他的队伍穿过自己族中的大街小巷,来到了一桩高楼前。
这时候,从哪高楼之中跑出来了一位年轻的男子,他见到这骑马的高大男子急忙尊敬的鞠躬说道:“高斯骑士,您回来啦!”
这名叫做高斯骑士的男子快速从马上下来,将绳索交给了那名青年,高斯骑士望着身后的所有战俘收获,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后问道那青年:“怎么回事?族中的人去哪里了?其他几位骑士怎么不见了?”
“哦!高斯骑士,您刚回来,族长就得知了消息,已经在子母湖那边着急全族的人开欢庆会呢,高斯骑士我是特意等您回来,告诉您的。”
高斯骑士点了点头,“那天骑士去了吗?”
“您说大骑士呀,小的就不知道了。不过她一向喜欢安静,而且族长也曾说过任何事情只要大骑士不想做的都可以不用做。所以······”
“那算了,我去子母湖一看便知道了。”高斯骑士向着身后的百名战士挥了挥手,大声喊道,“大伙儿跟着我,去子母湖欢庆去!”
“哦!太好了!”
“太棒了!高斯骑士万岁——”
这时那个青年看了站在原地被捆住的所有战俘,问道:“高斯骑士,请问这些俘虏我们应该安放到哪里?”
“哼!这些俗人亮他们也不敢乱跑,把他们都带到劳力区关起来。”高斯骑士扫视了一眼,看到那紫霄云时,眼睛之中发出了丝丝火光,似乎在对紫霄云说“想跟我斗,你还差得远呢。”
紫霄云等人被几名战士推着一路朝左侧的通道走了过去,那高斯骑士带着剩下的战士们欢快的朝东边的子母湖走去。
两名战士一左一右,手中拿着长枪,赶着众多洪源镇上的百姓,这时,紫霄云凑到一个战士的身边,用崇拜的眼神看着那名战士说道:“哇,帅哥,猛男!我对你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呀!你们洛基族真的就是天生的战神至高一族哎,特别是那个什么······搞死骑士!对,搞死骑士,真的是让小弟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啊。”
那战士原先看紫霄云并不顺眼,听了这话后,看是露出了笑容,得意地说道:“你小子算有眼光!我可告诉你,我们洛基族迟早会打败他们坦桑族,到时候称霸荒原之谷,然后在大举攻占雷剑阁,哈哈哈······到时候,那美女金钱就享之不尽用之不竭啦。”
“呵呵呵······”紫霄云抹去额头上的冷汗,哭笑着说:“哥们儿,你不会是在吹牛吧,虽然洛基族很厉害,但人家可是三剑阁之一的雷剑阁啊!星州的实力存在啊,你们说攻占,哪里会那么轻松。”
“哼!笑话,我洛基族有七大骑士,还有族长大人在,对付雷剑阁肯定没有问题的。”这战士越说越带劲,“我可告诉你啊,这可是个大秘密,雷剑阁的奔雷坛坛主你可认识不?”紫霄云摇了摇头,表示没有听过,那战士砸了砸嘴,解释道,“像你这种人不认识也正常,我可告诉你了,当年,我们的第一骑士天骑士,一个人和奔雷坛坛主打上了七天七夜,最后都没有分出胜负!后来还是我们族长下了撤令,天骑士才回到族中的。”
紫霄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原来如此,看来你们的天骑士应该是七大骑士中最厉害的一个吧?”
“那不是废话嘛!大骑士称号为天骑士,自然是七大骑士中最厉害的。”那名战士说道,“不过,在骑士之上,还有礼司和副族长,以及族长三人。当然,礼司和副族长论战斗实力自然是比不过七大骑士的。”
“原来如此,真的是太厉害了!”紫霄云装作崇拜的样子,惊讶地大声喊道,但其心里却还是在想,这洛基一族算上厉害的也不过是族长和七大骑士,单单实力排在第二的天骑士就只能和雷剑阁中一个分坛的坛主打成平手,倘若雷剑阁出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