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多,毒蛇多,土匪更多。
尤其是沧月与天秦的交际情况并不太好,这个地方。也就属于那种谁也管不着的三不管地带了。
不止土匪横行,更是流民乱窜,时常流血不断,杀戮不断。
一般平民百姓,更是谈之色变,终生都不曾踏足这里。就算有些胆大的旅人,商家,想要从这里走,也得必须要雇一些护镖之人,才敢涉足。
否则。轻者流财,重者伤命。
“小铃小铃,你说,这次回来,我还能再找到她吗?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也不知道她到底还在不在家里等着我。”
叮叮咚咚的一路而来,马背上的男人,裹着披皮,套着毡帽,嘴巴鼻子用长长的围巾包起来,只露着一双眼睛看着前方的道路,整个人看起来。既显忧郁,又觉一种非常狂野的味道。
这里大戈壁上的男人,似乎都是这样打扮的,粗狂,又很厚重。
所以,他也便这样装束了。
“这个地方。倒是与大漠深处的气侯很相似,两国之间的大戈壁呢,到底会有什么凶险呢?”
座下的小铃不答他,他便慢慢又自言自语说着,醇厚的声音。愉悦的心情,显示着他的精神很不错。
烈日炎炎,阳光直射,如此黄沙戈壁,几乎无一物遮挡阳光,男人一路行来,名为小铃的白马,都觉得很累了,男人却依旧悠哉。
“反正,也不急嘛!娘子若是平安无事,她一定会等着我呢。”
想到很快就要再次见到娘子,男人眉里眼里都抑制不住的温柔笑容,如夏日的凉泉一般,缓缓流淌。
“咦?”
正在行进间,突然前方一阵飞沙滚滚,有人快速打马而至。
他眉色微拧,拍一下白马道,“小铃,过去看看。”
双腿一夹马腹,轻轻的带过马头,小铃听话的“的的”一路小跑扬尘过去。
“来人是谁?停下!”
隔着老远,那人就扬声喊着,态度十分强硬。
男人笑了笑,轻轻一声:“这里的人,果然都不可爱。”
想想娘子,又觉得心里软软的,“还是娘子好。”
“喂!说你呢,你耳朵聋了吗?我让你停下!”
马背上的那人,凶神恶煞的又吼,手里的长鞭,啪啪的甩得很响。男人笑了笑,这次终于停下。
“我是苏轶,是从天秦而来,要往沧月而去的,这位大哥,还请可否行个方便?”
苏轶身在马上,很客气的抱拳施礼------人在旅途,一定要低调行事,才能小命长长。
“我管你是谁!这里今天不许通过,你还是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走得近了,那人长得一张的络腮胡,且就叫他络腮脸吧!苏轶想着,又很好脾气的道,“可是我今天真的有事,要从这里过呢,这位大哥,能不能通融一下?”
“不能!”
络腮脸非常干脆的说,“今天戈壁里有大事要办,你如果不想被连累,还是赶紧离开吧!免得小命都不保。”
大事?
苏轶顿了顿,好奇的又问,“到底什么大事,能说来听听新鲜吗?”
“可以啊!”
络腮脸看一眼苏轶,觉得这人还不错,懂礼又知趣,难得这语气也就放柔了一些,对着苏轶说道,“是今天的戈壁滩里,忽然就闯进了一队人马,死了五个,伤了一个,还有一个,看起来也活不长了。”
话落,又见苏轶听得很有兴趣,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真是可惜了那个小娘子,看起来身怀六甲的模样,这一下,要带着孩子,一起到阴曹地府了。”
一边说着,络腮脸果然又一副很唏嘘的模样,看起来这人,还没有完全坏到那种见人就杀的地步。
至少,他这会儿对苏轶的态度,还算很不错的。
苏轶点点头,略有不解,“可是这样,才算什么大事?人家死的死了,伤的伤了,这也没什么可图的啊!”
“这话怎么说的,我们头儿说有,那就必须有!要知道,那个小娘子长得虽然不是国色天香,但她最近可是很吃香的主儿呢!沧月女皇追杀她,已经发下了海捕文书了。”
络腮脸啧啧着,又一副很向往的模样,“你说我们这些兄弟,如果真能将她抓住,再送上京去,那日后的荣华富贵岂可估量?”
这事啊,还真是越想越美呢!
到时候,加官进爵的事,虽然不要总去妄想,但一些金银财宝的,总得有啊!
“呀!这果然是个好事呢,只是为什么这小娘子居然能有这么大本事,被沧月女皇所追杀呢?还身怀六甲,这是犯了多大的罪?”
听故事入了迷,苏轶便趁热打铁又问,马背上摘下一袋烈酒递过去,给那络腮脸,络腮脸就更高兴。
仰头先喝一大口,赞道,“真是好酒!”
然后,就更看苏轶更不错了。
索性翻身下马,招呼着苏轶道,“这事啊,你可有所不知呢!那个小娘子可了不得了。据说连县主都敢杀,连公主都敢宰,这才会惹得当朝女皇震怒,必要拿她归案,为公主祭灵呢!”
络腮脸又喝一口酒,将整个事件,简单的都与苏轶,苏轶初听的时候,只是当个故事